原罪意识对人观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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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罪意识对人观的影响

摩罗

(在现代汉语中,‚人观‛是一个尚未诞生的词语。1998年6月28日下午,在北京北太平庄费孝通先生的家里,费先生与台湾人类学家李亦园有一场学术对话。李亦园先生谈到了人观问题,这是我从汉语文献中唯一一次读到‚人观‛这个词。)

我们习惯于在基督教背景下谈论原罪意识,其实这未必是独属于基督教的问题。往深处说,原罪意识关系到如何理解人、如何理解神、如何理解人和神的关系,是一个很哲学、很高深的问题。往浅处说,原罪意识就是认为自己有罪,就是自己对他者怀有某种亏欠感。无论深说浅说,都是各民族文化必须面对的问题。孟子说,恻隐之心,人皆有之。也许同样可以说,原罪之心,人皆有之。

人类生存于地球上,必须每日攫取必要的自然资源维持自己的生命,这种攫取就是对自然世界的破坏。后来人类的贪婪之心膨胀,在人类内部所发生的掠夺、侵害越来越多,人类由此对自己的欲望有了更多的体验和观察,无论如何调动理性的力量,也无法完全遏制这种欲望和罪恶。所谓原罪意识,就是对这种人类罪性和有限性的洞察和理解。

原罪意识的萌芽,很可能诞生在自然崇拜时期。那时候人类非常关注自己与自然事物的关系,每当打死一只野兽、砍倒一棵大树,都能意识到对于世界的破坏,甚至担心受到报复。于是在人类社会的制度之中,设计了对于这种原罪进行反省和道歉的节日和仪式。经过漫

长的历史发展,原罪意识的概念不断变化和升华,那些节日和仪式也跟着不断变化。

人类各民族的原始宗教几乎都是在原罪意识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因为他们对于万物之灵普遍地怀有一种亏欠负疚感。每有凶险灾厄,他们马上想到这是神灵对他们的惩罚。他们为什么这么‚做贼心虚‛?主要可能因为他们对自然的掠夺与破坏在自己的心中留下了太多的阴影,动物的红色血液和植物的白色血液带给了他们永恒的恐惧。

一位当代学者在解释云南基诺族祈求神灵保佑和宽恕的原始宗教时说:‚因为他们认为自己的很多活动都是得罪了神灵的,如打猎得罪了山神,因而要在长房内祭祀‘阿六’——山神,种地砍树得罪了树神,收谷得罪了谷神等等,都要一一祭祀。‛基诺族每年将耕地上的树砍倒之后,全寨一起‚龙‛一天,‚此日全寨男女老少都不能下地劳动,只能在家做些家务事及手工活计……目的在于向被砍倒的树的树神道歉,祈求他们不要让参加砍树的人生病。‛(郑晓云《最后的长房——基诺族父系大家庭与文化变迁》,云南大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126、128页。)

罪的观念在初民心中十分普遍,因为有罪于是老觉得自己肮脏,由此衍生出三个普遍的宗教概念:忏悔、祈祷、洗涤。忏悔观念跟罪的观念紧密相连,其中包含两个层面的内容,第一是承认自己有罪,第二是摆脱这些罪对自己的伤害。祈祷的功能其实差不多,第一是请求神灵对自己的罪予以宽恕,第二是祈求神灵在宽恕基础上不断赐福

给自己。洗涤意识的前提就是承认自己肮脏,目前洗涤观念体现在两种主要仪式上。第一是皈依仪式,在举行宗教皈依仪式时必须履行十分严肃的洗礼,以此象征重新做人,第二是在每年的常规节日中适时地进行必要的洗涤。本文对忏悔的第一层含义和洗涤的概念稍作介绍。

弗雷泽在著名作品《金枝》中,对于罪的观念和相关仪式作了大量的介绍,这里征引其中的几个故事。印度南部尼格里山区的巴达加人为死人举行葬礼时,通过仪式主持者的忏悔将死者的罪孽转移到一头水牛的牛犊身上,列举的罪状多达一千多条。主持人每列举一条罪,全村人就跟着大喊:‚那就是罪!‛主持人说:‚他杀死了一条爬行的蛇,那就是罪。‛全村人接着高喊:‚那就是罪!‛主持人说,虽然他犯过许多罪,不要阻止他飞到上帝纯洁的脚前。全村人跟着高喊:‚不要阻止他飞!‛(弗雷泽《金枝》,大众文艺出版社1998年出版,768页。)

南非的卡福人生病时,如果别的治疗方法都不生效,他们就牵一只山羊到病人面前,把屋里的罪都向山羊忏悔。(弗雷泽《金枝》,大众文艺出版社1998年出版,766页。)他们一旦生病,就认为是自己的罪导致了自己生病。可见他们对于自己的行为怀有强烈的罪恶感。在巴达加人和卡福人看来,人的罪无所不在。他们对大自然的点点滴滴的破坏,对动物生命植物生命的每一次伤害,都被自己记录在自己的罪行簿上,直到病后、死后由村里人帮他一一清算、勾销。

在这样的宗教背景下,一个人行为的血污和内心的圣洁追求形成

巨大的反差。一边做着血污之事,一边用圣洁的眼睛打量着、审视着这些污秽的行为,并且适时地予以清算,这是现代社会怀有信仰的那些群体比较普遍的心理状态。在这种宗教状态和心理状态中,人们的精神生活有多个层次,有多个支持体系,容易实现内心生活的整合和平衡。

忏悔是清除罪孽的内在方式,洗涤是清除罪孽的外在方式。内外两种方式从来就不可偏废。皈依基督教的仪式,核心内容就是受洗。原先的罪孽固然是污秽之物,原先不知道借助上帝的光来照耀和化解这些罪孽,这也是一种污秽和黑暗,唯有施洗才可能结束这种状态。所以,受洗是一个人走向精神复活和新生的第一个重要仪式。

有的宗教中,洗涤是常规仪式。日本的古老宗教神道教就是这样。‚日本神道教自古认为人有罪秽,可到河水、海水中洗涤干净,谓之褉。广义的褉还包括祓,即向神祈祷悔罪,以消除身上的罪秽‛。‚神道教仪礼最注重洁净,不得沾染丝毫不洁之物;凡触及不洁者,需行褉祓之礼。每年举行两次全民性的洁净仪式,节期定于6月30日和12月31日‛。(谢〃亚〃托卡列夫《世界各民族历史上的宗教》,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5年出版,294页)。

在有的民族,洗罪的仪式甚至是每遇必要情况即可随时进行。在印度东北部的曼尼普尔邦,邦主遇到重大紧急情况时,常常用洗涤的方式清除自己的罪并把罪转嫁给一个囚犯。邦主和他的妻子穿上漂亮的袍子,在市场的一个架子上用水冲洗自己的身子,那个囚犯就蹲在架子底下,接收带罪的洗澡水。(弗雷泽《金枝》,大众文艺出版社

1998年出版,769页。)正是水和洗的仪式帮助邦主解除了罪恶,消解了原罪感。

原罪意识是初民对于动物植物的亏欠感的升华。在远古时代,这是一种非常普遍的人类情感。随着文明的发展,一些地区出现了国家,国民的政治地位严重分化。剩余财富集中掌握在权贵手里,由此养育了一个庞大的精英集团。精英集团主宰着社会文化的传承和发展,世界历史由此进入所谓‚文明时代‛。

就在这个所谓文明时代,原罪意识在各民族具有不同的命运。它在有的民族被精英文化充分吸收甚至放大,成为精神文化的基因;在有的民族则遭到精英集团的漠视,最终被精英文化完全抹去。原罪意识的有无,导致了两种‚人观‛的严重区别。

我得马上解释一下‚人观‛是什么意思。在现代汉语中,‚人观‛是一个尚未诞生的词语。我们天天言说宇宙观、世界观、人生观、政治观等等,但是从来不说‚人观‛。我们的语言没有这个词语,是因为我们的精神文化中没有这种思想,没有这种对人的存在进行哲学定位的自觉意识。1998年6月28日下午,在北京北太平庄费孝通先生的家里,费先生与台湾人类学家李亦园有一场学术对话。李亦园说:所谓客观文化特质,不应该只限定于那些可以看得见的特质,如语言、服饰、风俗习惯以至于体质特征等,我觉得把‚文化‛限定在这些‚可观察‛的特质是误解了‚文化‛。‚文化‛应该也包括很多看不见、‚不可观察‛的思维部分,或者就是人类学家所说的‚文化的文法‛那一部分,例如一个民族的价值观、宇宙观、人观、甚至于逻辑架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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