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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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等关于表彰2011年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的决定
【法规类别】奖惩11803
【发布部门】a04a32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已撤销)
【发布日期】2011.11.04
【实施日期】2011.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R12
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关于表彰2011年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的决定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办公室、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记协,总政宣传部宣传局和有关中央新闻单位、全国性行业类媒体:2010年以来,新闻战线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要求,大力宣传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宣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积极成就,认真做好“十二五”规划纲要宣传,认真做好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纪念辛亥革命100周年、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以及汶川地震灾区恢复重建、玉树抗震救灾、应对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重大事件宣传报道,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
在新中国第十二个记者节来临之际,为表彰新闻战线取得的突出成绩,中宣部、中央外宣办、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中国记协决定授予人民日报韩晓丽等120名采编人员“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称号。这次受到表彰的新闻工作者忠于党和人民的新闻事业,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努力承担社会责任,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勤于学习思考,对新闻业务精益求精,在各自的岗位上创造了一流业绩。他们是广大新闻工作者中的优秀代表,是全国新闻界的学习榜样。
新闻战线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和“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活动,不断提高新闻宣传水平和舆论引导能力,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中共中央宣传部
中共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2011年11月4日
2011年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名单
北京市
范三成北京日报报业集团京郊日报总编辑
艾冬云(女)北京电视台新闻节目中心主任
天津市
胡然天津日报社舆情中心记者
沈国华天津电视台副总编辑
河北省
谷峰(女)河北日报社专题部主任
沈泽宁河北电视台新闻中心联播记者组组长
山西省
梁晓丽(女)山西日报社财贸部主任
樊冬平山西广播电视台新闻中心副主任
内蒙古自治区
宝力道(蒙古族)内蒙古日报社(蒙文)地方新闻部副主任苗迎春内蒙古电视台中部记者站站长
辽宁省
彭宁辽沈晚报社总编辑
赵煜辽宁广播电视台卫星频道副总监
吉林省
赵培光吉林日报社《东北风》编辑部主任
梅雪(女)吉林电视台新闻中心科组长
黑龙江省
刘中山黑龙江日报报业集团黑龙江日报社编委
翟毓红(女)黑龙江电视台都市频道编辑
上海市
王晓鸥解放日报社国内部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