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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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原因摘要: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繁荣鼎盛的时期之一,国力强大、政治开明、经济繁荣、文化丰富、民族团结。它的兴盛离不开其民族本身的思想观念中所有的游牧民族的自由、开放的传统。唐代向来被认为是封建社会女性保护体制相当健全的时期。
关键词:唐代;女性地位;民族融合
1 唐代以前和唐代时期的女性地位
(一)唐代以前的女性地位
从史料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封建女性的社会地位,尤其是唐朝以前的女性地位是相对比较低的。“妇”字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记载到:“妇,服也,从女,持帚,洒扫也”。《礼记》中对“妇”的释义为:“妇”的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父死从子,这样的解释在古代中国司空见惯。由此可见,其带有明显的歧视色彩,没有任何的人身自由和平等权,被当做家奴般看待。魏晋南北朝时期女性的经济生活和人身自由及婚姻自主权等方面都是
由被物化了的人,不能有任何的个人观点,即使有自己的想法也无法诉诸。古人云:“女子无才便是德”,女性的一举一动都掌握在别人的手中,外出也要经别人的许可或是监督。这足见在中国封建社会儒家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人曾说:“妇主中馈,唯事酒食衣服之礼耳,国不可使预政、家不可使干蛊、如有聪明才智,识达古今、正当辅助君子、助其不足,不无牝鸡司晨,以致祸也”。这说明女性的地位只能处于被支配地位,是封建重男轻女的必然结果。女性
没有婚姻自主权。上层社会中的女性也无法脱离古老的封建礼节,深深被赐婚的枷锁所束缚。
(二)唐代时期的女性地位
唐代时期女性地位得以提高,从各方面讲都有着其他朝代不可拥有的自由和权利。武则天打破了封建社会的女性在政治方面不能参政的局面,同时也打击了男性在政治方面的地位。在《唐律?户婚》中规定:“子女征得家长同意,已经建立了婚姻关系的,法律予以认可”。这些法律开始承认婚姻自由和择配自由。离婚和再婚极为常见,贞节观念也极为淡薄。在《旧唐书》中“有212名公主,除婚姻缺载着39人,再婚者23人,三嫁着4人”等情况。段塔丽曾根据《新唐书》提供的资料,把唐代公主,再嫁、三嫁情况列了一个表,“从中指出这类公主有27人并认为当时女性很开放,立交松弛,以及女性贞节淡薄有很大的关系,女性的人身自由有所提高”这些揭示了唐代女性的婚姻自主权和自由择偶权。虽然唐朝时期女性的地位有所提高,但是不可能跟男子拥有同等权利,不可能瞬间改变封建社会长期存在的“男尊女卑”的观念,只是跟其他朝代相比有很大提高。学习知识、可以再婚、可以大胆地去爱,也可以跟自己的丈夫反驳和保护自己的行为是以前所无曾有的。
2 唐代经济文化发展促使妇女地位提高
唐朝的女性勇于并且敢于争取自己该拥有的权利和幸福。这与唐代的政策开明和经济繁荣有着不容分割的联系。同时这一开放的政策顺便提升了女性的社会地位。她们有着比以前女性所没有的胆
识和热情,积极地参与社会政治事务和各种娱乐活动,更有着其他王朝女性所没有的婚姻自主权。这些全都是唐代政治开明,经济繁荣和民族大融合所产生的效果,也有女皇武则天给女性赋予的特有权利。
在《仪礼》和《礼记 .丧服》中提到:“父在母齐衰期,服一年丧,增为三年”。这就提高了母亲这―女性在社会上的地位。在古代,女性参政是一大禁忌,尤其是唐朝以前女性根本就没有任何的社会地位,总是服从于男性,当男性的奴隶,一辈子跟随他或取悦他。但是,在唐朝武则天当上了中国封建社会中唯一的女皇帝时,她拥有着与男性同等的权利。在她执政期间,重视农业并发展文化教育,政治体制方面呈现出一定的开放性。此外还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具体表现为:第一,打击了保守的门阀贵族;第二,促进了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农业经济得到强有力的发展;第三,稳定了边疆地区;第四,推动了文化的发展,表现在科举制度方面。上述这些表现共同促进了女性有更多的参政机会。
由于唐时期的经济繁荣,国力强大以及先进的文化,为人们追求和享受更好的生活创造了条件,同时也让女性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在这样的环境中就出现了上官婉儿和韦后,还有太平公主和安乐公主等……上官婉儿“白司表奏,多令参决”,这体现了女官婉儿的权力之大和才智兼备的良好品德,以及女性的参政机会。这就打破了封建社会的传统观念“女子无才便是德”的局面,踊跃出一大批富有才华的女诗人。如:薛涛、刘采春、李治、鱼玄机并称为
唐代四大女诗人。唐代社会女性受教育程度比较普及,这不仅是唐代文明的象征,而且是女性享有和男性同等的受教育权的真实体现。正因为唐代有半农半亩的思想观念和闳放的社会意识普遍流行,才赋予了女性较宽松的生存环境,才使得他们敢于冲破传统观念的禁锢,在家庭中发挥管理作用,在政治上施展个人抱负。在樊文杰《唐代妇女地位探析》中提出均田制下的农民要向国家缴纳租庸调。其中,调是丝帛,需要女性在家内劳作生产。可以说,唐代取消对已婚妇女的授田,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利于唐朝收入的稳定。唐代的政治开明和经济繁荣丰富了女性的社会生活。同时女性获得一定的人身自由和个性解放,获得社会的尊重,使自己的社会地位明显提高,成为整个中国古代社会女性中最耀眼的群体。
3 唐代民族大融合是女性地位提高的根本原因
封建周边少数民族的大融合是唐代女性地位提高的根本原因。一个国家的繁荣强盛要靠各方面的文化条件来创造。唐以前,女性的社会地位不高,所有的权利都在当权者手中。在唐朝,由于北方少数民族中的胡人跟李唐皇室有血缘关系。加之当时的唐朝跟很多少数民族如:吐蕃、回纥,突厥、鲜卑族、南诏等结下了友好关系,并吸纳了他们部分的文化习俗。在这些少数民族的思想观念当中,婚姻习俗比较自由,贞洁观念极其淡薄,没有严厉的礼节观念,还有些民族“俗重妇人而轻丈夫”从而就形成了唐代女性言行比较随便,她们和男子一起散步,驰骋射猎。所以当时唐代的女性有着跟少数民族女子一般的生活。
4 结语
唐朝向来被认为是女性地位提高的时期,当时国家的稳定、经济的繁荣、文化的发展、外贸交易的昌盛、民族大融合共同促使唐朝的女性地位得以提高。她们通过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一定的人身自由和个性解放,赢得了社会的尊重。唐朝时期的女性在婚姻上不受礼法的限制,行动自由,而且可以追求自己想要的生活,与命运进行抗争。在这一开明的社会中,她们充分实现自己的价值,积极主动参与各种社交活动,甚至拥有和男性同等的参政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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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羊毛加(1988-),女,青海省黄南州同仁县,青海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