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的急救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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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迅速清除毒物立即将病人脱离中毒现场,脱去污染衣服,用清水或肥皂水反复清洗污染皮肤、头发、指甲、趾甲。眼部污染可用2%碳酸氢钠溶液、生理盐水或清水连续冲洗。口服中毒者,应立即给予及时有效的洗胃,以阻止毒物吸收。有机磷中毒洗胃的原则为:首次彻底洗胃、持续胃肠减压、反复少量洗胃。常用洗胃液有清水、生理盐水、碳酸氢钠、高锰酸钾等。洗胃应反复进行,直至洗液无大蒜味为止。洗胃期间用胃肠减压器持续减压,以引流含有毒物的胃液,直到病情好转后拔管。在清洗毒物同时,应争取早用解毒药治疗。

2. 应用特效解毒剂有机磷农药中毒病情急,发展快,当确诊后应马上给予足够的胆碱酯酶复活剂和抗胆碱能药,用药原则为尽早用药、联合用药、首次足量、重复用药。中度和重度中毒时,阿托品与胆碱酯酶复能药宜合用,两者有协同效果,此时,阿托品用量须酌减。

3. 对症治疗有机磷中毒的死因主要为呼吸衰竭,其原因是肺水肿、呼吸肌麻痹或呼吸中枢抑制所致,故维持呼吸功能极为重要,及时给氧、吸痰,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气管插管、气管切开或应用人工呼吸机。发生休克、急性脑水肿、心脏骤停时应及时抢救处理。防治感染应早期使用抗生素。输液可加速毒物排出,并可补偿丢失的液体、电解质,纠正酸碱平衡和补充营养,但须防止输液过量、过快,诱发肺水肿,当出现烦躁、抽搐时,可注射安定,忌用吗啡、巴比妥类呼吸抑制药。危重病人血液胆碱酯酶活力严重抑制,可输新鲜血或采用换血疗法。为防止病情反复,症状消失后停药至少观察3~7天。一旦症状重现,应及时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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