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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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医院行政管理工作制度

一、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1.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科室,直接了解和掌握全面情况,调查研究,总结经验,推动医院工作全面开展。

2.深入科室,重点抓思想政治工作、服务态度,医疗护理服务质量、环境及后勤保障,听取病人及医务人员的意见,表扬好人好事,不断改进工作。

3.院领导每月行政或业务查房一次,带领有关干部深入科室检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4.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手术、抢救、疑难病例会诊及有关业务活动等。

二、会议制度

1.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支部书记、副院长参加,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研究安排有关工作。

2.院办公会:由院长主持,支部书记、副院长、医疗干事、办公室主任、人事秘书、公费办正副主任、总护士长参加,每1-2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讨论和安排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护士长或各科负责人参加,根据工作需要,每2~3周召开一次,传达上级指示,讨论、交流、总结、布置工作。

4.科务会:由科室正、副主任主持,全科人员参加,每月一次,检查各项制度和工作人员职责的执行情况,讨论、交流、总结和布置工作。

5.护士长例会:由总护士长主持,各科护士长参加,每月一次,总结上月护理工作,讨论、布置本月护理工作。

6.晨会:由病房主任或护士长主持,病房全体人员参加,每晨上班十五分钟内召开,进行交接班,听取值班人员汇报,解决医疗、护理以及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布置当日工作。

7.工休座谈会:由病房护士长或指定专人召开,工休代表参加,一般每月一次,学习住院事项,

宣传保健知识,听取并征求住院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增进交流,改进工作。

8.党、政、工、团联席会议:由院长或支部书记主持,院领导、党支委、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参加,研究院内重大事宜。

9.各委员会、小组会议:由各委员会主任、组长决定会议时间和内容。

三、请示报告制度

凡有下列情况,必须及时向院领导或有关部门请示报告:

1.严重工伤、重大交通事故、大批中毒、甲类传染病及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的病员时;2.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和临床验证的药品首次在临床应用时;

3.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差错时;

4.损坏或丢失贵重药品、麻醉、精神、剧毒药品、烈性传染病污染的医疗废弃物和贵重器材时;5.发现成批药品失效或变质时;

6.收治涉及法律和政治问题的病员时;

7.发生病人逃跑、伤人、自杀或有自杀迹象的病员时;

8.丢失重要机密文件时;

9.重大经济开支报批时;

10.增补、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修改收费标准时;

11.因公出差、院外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2.参加院外进修学习,接受来院进修人员时;

13.职工发生打架斗殴或与社会上人员、病员发生冲突时;

1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时;

15.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时;

16.发生腹泻、食物中毒并有成批发生迹象时;

17.紧急情况病员的单位领导和亲属不在时;

18.发现安全隐患时;

19.卫生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上报有关部门。

四、医德考核制度

1.医务工作者应当恪守如下职业道德规范:

(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2)认真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做到诊治及时,不推诿、不拖延。

(3)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年龄、职业、地位、财产状况,均一视同仁,尽可能地满足病人的合理要求,避免与病人或家属发生争吵。

(4)语言文明、态度和蔼、服务热情周到,举止端庄。

(5)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和秘密。

(6)医疗服务中坚持五个一样,即:生人熟人一样热情,大人小孩一样耐心,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认真,白天晚上一样负责。

(7)互学互助,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之间的关系,绝不在病人及其家属面前议论医护是非,不贬低他人,夸耀自己。

(8)遵纪守法,秉公办事,廉洁行医,不利用行医之便收受“红包”、索要钱物、接受馈赠吃请。

(9)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不开假证明,不开不必要的、重复的检查单,不利用病人名义搭车开药、检查、治疗。

(10)工作作风严谨求实、认真负责,各种操作规范化,不发生差错,杜绝医疗事故发生。(11)钻研业务,不断更新知识,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医院各科室每年结合岗位聘任考核对医务工作者职业道德进行考核。

3.医德考核以自我评价、科室考核、社会评价、医德医风领导小组考核相结合。

4.医务人员的医德考核结果,作为聘任、任职、提薪、晋升以及评优的重要条件之一。

5.医德考核成绩优秀者,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医德考核成绩差者,应进行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反医德规范,触犯行政规章及法律者,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处理,并参照《南京市卫生行业职业道德纪律奖惩规定》执行。

五、社会监督制度

1.医院要设立社会监督电话和意见箱,有专人负责管理,对病人的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并做好登记。

2.不定期向各院系、各单位、病人发放“征求意见表”,进行满意度调查,听取群众和病人的意见。

3.医院须实施下列公开制度:

(1)上岗人员必须佩戴附有本人照片、姓名或编号、科室、职称或职务等内容的胸卡;

(2)公开张贴卫生部制订的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及实施办法;

(3)公开主要检查、治疗、手术、住院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开常用药品价格;

(4)对出院病人出具其费用结算清单和有关凭证;

(5)公开专家门诊姓名、职称、专科、时间、挂号费标准等。

4.专人负责收集、公布病人对医院工作及对医务人员的反映,对存在问题及时反馈,限期改正。5.及时收集校园网上师生的意见,并及时进行反馈。

六、廉洁行医制度

1.医疗卫生人员,要廉洁公正,文明服务,不得以医谋私。

2.不准用离休干部、院士的医疗证为自己或亲属看病取药。

3.不准利用介绍看病、安排住院、手术和检查治疗等机会,收取介绍费、好处费和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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