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儿童救助服务模式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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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儿童救助服务模式研究
高万红郭柏焱
2013-1-8 11:14:49 来源:《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昆明)2009年6期【英文标题】On the Model of Assistance Service for the Wandering Children
【作者简介】高万红/郭柏焱,云南大学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云南昆明650091;高万红(1967—),女,云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社会学与社会工作系副教授,香港理工大学博士生。
【内容提要】流浪儿童是我国人口大规模流动中日益受到社会关注的群体,流浪儿童救助服务也引起学术界的关注。然而,目前我国流浪儿童救助服务中,普遍存在儿童流失率较高的问题。针对儿童流失问题,在实地调查基础上用个案研究的方法,对目前流浪儿童救助服务中的理论基础和实践模式进行分析,认为目前流浪儿童救助服务中儿童流失率高的主要原因,是问题视角下的救助服务模式的限制。这种模式注重流浪儿童的矫治服务和康复服务,忽略了流浪儿童的主体性和能动性。提出要改变目前流浪儿童救助服务的困境,应采用优势视角下的社会服务模式,开展多元化的流浪儿童服务。
The wandering children have received more concerns among the groups of the dramatic population flow in China and their salvation and service has become a focus of study. The present salvation and service system has led to a high drop of such children. Through a case study with the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problems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 the paper concludes that the major cause is the limitation of the problem -
perspective in this model which focuses on the saving and rehabilitating services but it ignores the subjectivity and initiative of such children. The paper puts forward a new model that adopts the superiority - perspective and provides multiservices for these children.
【关键词】流浪儿童/救助服务/问题视角/优势视角wandering
children/salvation and service/problem - perspective/superiority - perspective
一、问题的提出
流浪儿童是我国人口大规模流动中日益受到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群体,开展流浪儿童救助服务既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维护儿童权利的需要。由于流浪儿童问题很复杂,所以学术界对流浪儿童的界定也不一致。本研究中的流浪儿童是指18岁以下,离开家人或监护人在外游荡超过24小时且无可靠生存保障并最终陷入贫困的人[1]。调查发现,我国流浪儿童救助服务的提供者主要是民政系统中的流浪儿童保护中心和各种民间社会服务机构。其中比较成熟的救助模式有:郑州模式。特点是以儿童权利、儿童参与和儿童优先为价值理念,以儿童需要满足最大化、身心健康成长和流浪儿童顺利回归家庭、回归社会为核心政策目标。[2]秦皇岛模式。特点是通过多种途径来打造儿童救助保护模式。途径之一:建立全天候开放式的“流浪儿童之家”。途径之二:做好早期预防、早期干预工作,从源头上控制儿童外出流浪。途经之三:营造保护儿童社会氛围,扩大社会参与。[3]广东模式。其特点有三:一是开展流浪少儿“类学校”式管理教育;二是开展劳动技能培训,积极探索和解决流浪儿童、少年长大成人后的出路问题;三是开展与国际组织的合作。[4]
通过对以上三种流浪儿童救助服务模式分析,可以得到中国目前主流的救助服务模式的一些相同点:1.各机构提出了一些积极的流浪儿童救助理念,如以人为本、儿童参与、助人自助、变管理为服务等,但在如何把服务理念落实到实际服务中还存在不足,工作手法上仍未能跳出传统思维模式的束缚,常用主流的评判标准来衡量和要求其服务对象。2.各种主流的救助服务模式本质上依然是问题取向的矫治和康复服务模式。即认为流浪儿童是有心理、行为和人格缺陷的,有必要通过再教育和矫治才能使他们回归主流社会;主张流浪儿童离开街头,对其进行集中式管理,实施补救性质的服务。3.各种模式强调对流浪儿童的保护和救助,却忽视流浪儿童自身对于生活的认知、理解和选择,忽视其主体性和能动性的发挥。
本文以我国流浪儿童社区服务中的爱心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①为案例,通过分析目前我国流浪儿童救助服务中普遍存在的儿童流失率较高的问题,指出我国流浪儿童救助服务发展的新方向。
二、爱心社区流浪儿童救助服务中心的服务模式
(一)机构的日常工作
爱心社区儿童救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爱心中心)成立于2004年,主要为18岁或18岁以下的流浪儿童提供综合服务,目的是帮助他们远离街头的威胁,脱离困境,引领其走回正道。该机构共有五个部门,包括儿童部、公共关系资源部、教育项目部、财务部和办公室。这里重点介绍为流浪儿童提供直接服务的儿童部。儿童部是整个中心中最大的部门,下设五个小组:一是日间中心组。负责
满足中心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给予他们必要的日间看护;二是外展组。负责到流浪儿童集中的街头和火车站将愿意受助的流浪儿童接回中心;三是医疗组。对中心或街头生病和发生意外伤害的儿童提供一些基本的应急处理;四是非正规教育组。负责为留在中心的儿童上课,使流浪儿童接受更多的知识,同时也为那些有强烈欲望上学的儿童能尽快进入正规学校打下基础;五是学习/儿童之家组。负责跟进入住类家庭或家舍的流浪儿童在学校和类家庭里的表现。由于流浪儿童进入爱心中心后接触最多的是非正规教育组和学习/儿童之家组,流浪儿童的流失也主要和这两个组的工作有关,所以重点对这两个组的工作进行分析。
非正规教育组的例行工作是每天早晨开一个例会,总结前一天流浪儿童在中心的表现。之后,安排这些儿童到不同的班接受非正规教育。晚饭前,该组的工作人员(被流浪儿童称为老师)要对这些儿童一天的表现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是否按时吃饭;是否做到文明用语;是否与同伴友好相处;是否搞好自身卫生;是否按时上课等。儿童的每项表现都有对应的得分,中心老师根据儿童的得分情况,对表现较好的儿童给予物质奖励,如麦片、饼干之类。儿童也可以把自己的得分累积起来,以期得到更高的奖励或者将积分兑换成现金。对于当天行为表现不好的儿童要给予惩罚。如对不能文明用语的儿童会惩罚他们用浓盐水漱口;对不按时上课的儿童就惩罚他们去扫院子;对与同伴打架的孩子则罚他们去打扫厕所。可见,该组对流浪儿童的管理主要是以行为主义的心理治疗理论为依据开展的,其理论的后设是问题取向的,即流浪儿童有很多心理、行为和人格问题,需要对其进行治疗和矫治,使其恢复正常的行为,过正常的生活。
学习/儿童之家组的例行工作是对在中心日间服务中表现良好并意愿到正规学校读书儿童提供服务。如果儿童在日间中心经过一段时间的考核后,身上的坏毛病②改正得差不多了,符合条件③的即可入住“类家庭”,并且被送到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