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理交通事故车辆贬值赔偿的过程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我办理交通事故车辆贬值赔偿的过程
2010年11月14日中午11:30左右,在五方桥附近的五环上,被一辆金杯给撞了.他是追尾,造成我车的后背箱上部可见处被撞进15CM、箱盖中间凹进部分断裂,后杠撞弯并伤及后围,后左右叶子板变形,后灯及倒车探头等更是一塌糊涂。对方承认负全责。填写随车携带的快速处理单,双方签字后,由全责方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定损。当天开到顺义全责方投保的具体承办地点,等了近一个下午,排到了,定损员说“我们定不了,到三元桥才能办”。只好第二天到三元桥。原打算去我购车的4S店修车,可保险公司不同意,让我去亚运村的4S定损和直赔就行了,并且说如果不去那里修车的话,定损费用可能会很低,只能同意了。上午就将车送到亚运村4S店,对方收车入库,由于定损员对4S店售后人员的信任,维修项目及费用表传给定损员后就确认了,共11000元。30天后可以取车。
维修及直赔挺顺利,但是贬值赔偿就困难了。我的车是新车,行驶里程不到3000KM,撞成这个样子,肇事方连句道歉的话都没有,也不接我的电话,甚至连单位所在地也不告诉。肇事司机是公司聘用的,他说公司不认可贬值损失赔偿。这样只能走法律程序了。
我知道新车撞损到这种程度是应当赔偿贬值损失的。我已经知道肇事车牌号及驾驶员的名称,还有双方签字的快速处理单,就到管辖事故地点的交通大队打印对方司机的详细信息,以及该车登记单位的详细信息,如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地址等。再从工商管理网下载该公司的详细注册资料,然后准备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行驶证复印件,以及快速处理单复印件,以上是起诉需要准备的全部材料。接着写一份起诉书,起诉书的格式如下:
民事起诉书
原告:
姓名:XXX 民族:XX 性别:XX 年龄:X×
联系方式:XXXXXX 住址:XXXXXX 邮编:XXXXX
被告1:
单位名称:XXX 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XX
联系方式:XXXXXX 注册住址:XXXXXX 邮编:XXXXXX
被告2:
姓名:XXX 民族:XX 性别:XX 年龄:XX
联系方式:XXXXXX 住址:XXXXXX 邮编: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车辆贬值费共计×XXX元
2,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本案如进行车辆贬值鉴定,所产生的车辆贬值鉴定的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1.讲述肇事经过,证据是快速处理单。
2. 描述损坏的重要部位维修的情况,因为只有重要部位受损,才能要求贬值赔偿。重要部位包括:前梁,后梁,底梁,左右边梁,A柱,B柱,C柱,前围板,后围板等,那些用固定件固定的车身覆盖件不属于重要部位。证据是维修清单。
3.进一步阐述造成贬值的理由,如果不发生肇事其市场价值大于肇事、维修好后的价值。这种贬值是非自然贬值,是肇事损害带来的,其责任应当由肇事方承担。车辆经修理后,车辆的外观以及使用性能虽然已经得到恢复,但是车辆本身的价值因交通事故而发生了贬值,因为新车无端被撞,即便修好,配件也不能保证跟原厂的一样,及时修复后能正常使用,也很难恢复到原来的状态,车辆的综合性能也不能完全恢复到事故发生前的状态,只是单纯的把车修好,其对本人也是一种损失。综上所述,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显然构成对原告的侵权,并且直接给原告造成了经济损失,据此,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等的规定为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恳请贵法院依法判决。
此致
北京市XXX法院(或法庭)
原告:XXX
XX年XX月XX日
为了简化诉讼过程,我同时提交了车辆贬值鉴定申请书
车辆贬值鉴定申请书
尊敬的法官:您好,
我是要求赔偿车辆贬值费的起诉方,同时也是本案的直接受害人。在本次被告方全责的追尾交通事故中,我方车辆虽可以修复,但是由于受损部位是车辆的重要部位,不能更换,只能校正,使得事故车辆价值造成非自然性贬值损失,对我个人财产也同时造成相应的损失。但是因为被告方与我方就车辆贬值意见不统一,特申请贵法院指定相关单位对原告的受损车辆进行车辆贬值鉴定。
此致。
起诉方:×××
2010年12月15日
立案1个多月后,第一次开庭只用了10分钟,书记员例行讯问后,对方律师不同意调解。主审法官说“既然被告方不同意调解,起诉方又申请贬值鉴定,等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开庭”。
春节后,法庭通知鉴定。把车开到法院安排的鉴定机构,带上维修的清单复印件,和行驶证的复印件,对方的司机也在场。鉴定时间大概15分钟左右,鉴定员把检验所见记录在案,要求双方签字确认。交鉴定费×000元。我问鉴定人员,有无贬值,鉴定员说“没有贬值你就不用交费了”。
又过了一个月的时间,法庭让去取《鉴定报告书》,我不想再跑了,说等第二次开庭时现场签收。
第二次开庭也很简单,我只说了“要求赔偿贬值损失××00元,被告方负责鉴定费和诉讼费”一句话。被告代理律师辩护意见很到位,有悖常理,但不失专业。我很尊重他,此案完全执行后,我们还互通电话。
希望我的总结对遇到类似问题的人能有所帮助,更希望大家牢记安全第一,遵守规则,避免事故的发生。
另外如果需要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话,本案的事由是“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