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有哪些
单位公司机动车司机违规及交通事故处理及惩罚规定制度范本
xxx单位公司机动车司机违规及交通事故处理规定1、车辆在使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迅速报告车辆管理员,由车辆管理员上报行政总监后视情况做出解决方案。
严禁私自处理。
私自处理者,责任和经济损失自负。
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或并进行辞退处理。
2、如事故责任全在我方,损失较小(500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部分;给单位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由公司会议研究决定,给予事故责任者罚款等处罚,并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部分,最高不超过5000元。
3、若事故双方均有责任,则按我方责任的比例承担保险公司赔偿后的差额部分,司机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比例,最高不超过3000元。
4、各项违规肇事责任归属按交通管理局判定为准。
5、事后将事故全部处理过程形成书面材料,报行政部备案。
6、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全责,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1)无照驾驶。
2)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3)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4)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时,除对责任人按上述标准进行赔偿外还对责任人按事故的性质扣减工资的处罚。
7、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一天属瞒报),每次扣当事人全年奖金。
8、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半年奖金。
惩罚1、车管员1)、不按规定及其岗位职责完成相应报表,经检查处以人民币50元/次的罚款。
2)、没有按规定与用车人、驾驶员进行交接,导致责任不清,经审核处以人民币50元/次的罚款。
2、驾驶员/使用人1)、驾驶员/使用人不得擅自私自使用公务车,经检查处以人民币100元/次的罚款。
2)、驾驶员/使用人不得擅自将公务车停放于指定停车点以外的位置(经行政部批准除外),经检查处以人民币100元/次的罚款。
公司内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公司整体安全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外来人员以及在公司内部使用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内部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交通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交通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交通安全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交通安全办公室主要职责:(一)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二)制定公司内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三)组织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四)检查、督促各部门落实交通安全措施;(五)处理交通事故和违章行为;(六)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第三章交通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公司内部交通路线规划:(一)合理规划公司内部交通路线,确保道路畅通、安全;(二)设置交通标志、标线,明确交通规则;(三)设置减速带、限速标志等交通安全设施。
第九条车辆管理:(一)公司内部车辆应按规定进行登记、编号,并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二)驾驶员应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三)驾驶员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四)车辆应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确保行驶安全。
第十条行人管理:(一)公司内部行人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闯红灯、逆行;(二)公司内部道路两侧设置人行道,行人应在人行道上行走;(三)禁止在道路两侧停放车辆,确保行人通行安全。
第十一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一)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二)新员工入职时,必须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三)驾驶员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技能。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二条交通事故处理:(一)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公司交通安全办公室;(二)公司交通安全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调查,查明事故原因,依法处理;(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_1
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详解一、什么是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一、什么是交通事故?《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对“交通事故”的定义是,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其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
也就是说,只要是在道路上和车辆有关的造成损害后果的事件都是交通事故,但利用交通工具作案或者因当事人主观故意造成的事故不属于交通事故,例如:利用交通工具杀人或者“碰瓷”案件都不属于交通事故,应当属于刑事案件或者其他治安案件。
二、在北京,交通事故应当由哪个部门负责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具体在北京市的情况是,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下辖的东城、西城、崇文、宣武、朝阳、海淀、丰台、石景山、房山、昌平、通州等11个交通支队分别负责处理辖区内的交通事故;顺义、平谷、怀柔、密云、延庆、门头沟、大兴、机场、亦庄开发区等9个区县由各区(县)公安分(县)局下属的交通(巡)支(大)队负责处理辖区内的交通事故。
具体处理事宜由交通(巡)支(大)队的事故科或者执勤队的事故组负责。
三、交通参与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步应当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一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也就是说,司机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损失大小,首先必须要停车,保护现场。
然后根据损失的大小确定下一步应当做什么。
四、对于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怎么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第七十条第二、三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车辆的交通安全管理,确保员工和公司车辆的安全,提高公司车辆使用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机动车辆的使用,包括公司员工驾驶的车辆和由外部机构承包的车辆。
第三条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包括车辆的选择与购买、驾驶员的选拔与培训、车辆的保养与维修、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
第四条公司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公司总部负责全面的管理和监督,各部门、各分支机构负责本部门或本分支机构的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机构,设立车辆安全管理员,负责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六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培训和演练活动,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二章车辆的选择与购买第七条公司购买车辆应当根据需要制定车辆采购计划,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八条公司购买的车辆应当具备安全可靠的性能和配置,符合国家强制性国家标准,并具备较高的燃油经济性。
第九条公司购买的车辆应当具备较高的安全性能,包括主动安全和被动安全措施,如ABS防抱死系统、ESP车身稳定控制系统、安全气囊等。
第十条公司购买的车辆应当根据具体用途和运输需求进行选型,尽量选择适合的车型和配置,并考虑到车辆的使用寿命和维修保养成本。
第十一条公司购买的车辆应当出具购车合同和发票,并做好车辆登记、验车和保险手续。
第三章驾驶员的选拔与培训第十二条驾驶公司车辆的员工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并根据所驾驶的车辆类型不同,具备相应的驾驶证等级和驾龄要求。
第十三条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加入前的全面背景调查,包括个人驾驶记录、道德品质评估等。
第十四条公司对驾驶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交通法规和公司车辆使用制度的了解,驾驶技巧的训练等。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罚规定
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处罚规定一、违规使用车辆的处罚1. 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公司车辆的,首次违规将给予警告,并处以人民币500元的罚款;重复违规者,将根据情节轻重,处以人民币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可能面临停职处理。
2. 使用公司车辆办理私事,不仅违反了公司规定,也侵占了公司资源。
对于此类行为,将按照私自使用公司车辆的规定进行处罚。
二、车辆损坏的赔偿规定1. 因驾驶员操作不当或疏忽大意导致公司车辆损坏的,应负责修理费用的全部或部分,具体比例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
2. 若车辆损坏是由于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应及时报告公司,由公司决定是否进行修理及费用承担方式。
三、交通事故的责任追究1. 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应立即通知公司,并配合交警部门进行处理。
2. 根据事故责任划分和损失情况,驾驶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若驾驶员负全责,需承担全部损失;若非全责,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赔偿比例。
3. 若驾驶员存在酒驾、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公司将依法追究其经济赔偿责任,并保留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四、日常维护与保养1. 驾驶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2. 发现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修复,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 对于因保养不善导致的车辆故障,驾驶员需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五、节能减排与环保要求1. 鼓励驾驶员采取节能驾驶方式,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减少不必要的油耗和排放。
2. 禁止任何形式的车辆怠速运行,以减少能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六、监督与执行1. 公司将定期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审查,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执行。
2. 对于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处罚规定进行处理,绝不姑息。
总结:。
企业交通规章制度及标准
企业交通规章制度及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交通管理,维护员工的出行安全和公司的形象,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公司工作的员工、访客及外来人员。
第三条公司交通管理执行部门为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公司交通规章制度的内容包括交通安全、交通秩序、车辆管理、停车管理、通勤制度等方面。
第二章交通安全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在出行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道路交通法规。
第六条公司员工在驾驶车辆时,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证和车辆合法证件,如有违规行为,公司有权进行处罚。
第七条公司员工应保持车辆的良好状态,避免发生事故。
第八条公司禁止酒后驾车,一旦发现将进行严厉处理。
第三章交通秩序第九条公司内部道路禁止违反交通规则,如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行为。
第十条公司内部停车场应按规定停车,不得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一条公司内部不得私拉客人,一经发现将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内部不得鸣喇叭、露骨指责他人行驶过程,如有争议应及时向交通管理部门反映。
第四章车辆管理第十三条公司车辆必须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安全使用。
第十四条公司内部车辆使用应按照规定并进行登记,不得私自借用他人车辆。
第十五条公司车辆使用期间应保持车内整洁,不得在车内吸烟、乱扔垃圾等行为。
第十六条公司车辆使用人员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规开车。
第五章停车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停车位有限,停车应按照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应遵守停车规则,不得乱停乱放。
第十九条公司停车场内不得私设停车场或随意停车,如有违规行为将受到处理。
第六章通勤制度第二十条公司为员工提供通勤服务,满足员工出行需求。
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应按照公司通勤制度出行,不得擅自改变行程。
第二十二条公司通勤车辆应按规定时间到达,不得迟到早退。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二十三条公司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如警告、记过、降级等。
第八章其他第二十四条公司内部通勤车辆外借禁止进行商业活动。
第二十五条公司对于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公司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公司车辆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及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车辆的安全性和管理水平,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的使用及交通安全管理。
第三条公司车辆为公司员工工作需要而购置或委托运营的车辆。
车辆的使用包括正常工作行驶、维保保养和洗车等。
第四条公司车辆的使用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交通规定,确保安全、文明驾驶,并且树立良好的行车文明形象。
第五条公司车辆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和目的进行使用,不得私自变更车辆用途,禁止擅自出租、外借、转让或私自改装车辆。
第六条公司车辆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运行良好、外观整洁。
第七条公司车辆的使用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技术交通安全知识和驾驶技能,并且按照公司规定的岗位要求进行培训。
第八条公司对车辆使用人员应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交通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九条公司车辆应进行完善的档案管理,包括车辆登记、购置合同、维护记录、保险凭证等。
第十条公司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由指定的负责人负责,应按规定时间进行定期维护,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十一条公司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生故障,驾驶人员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车辆的保险应及时办理,确保车辆在发生事故时能得到及时赔偿。
第十三条公司车辆的安全性维护由相关部门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纠正和整改。
第三章驾驶员管理第十四条公司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五条公司对驾驶员进行身体健康和心理状况检查,确保驾驶员适合驾驶工作。
第十六条驾驶员必须经过公司规定的安全交通培训,熟悉并遵守交通法规,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和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要随时保持警惕,按规定速度行驶,保持安全距离,遵守交通信号。
第十八条驾驶员禁止酒后驾驶、疲劳驾驶,严禁违章行驶、超速行驶、抢道等违法行为。
公司车辆事故处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车辆管理,规范车辆事故处理流程,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车辆及其驾驶员。
第二章事故处理流程第三条事故报告1. 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迅速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2. 报告内容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天气、双方车辆及人员情况、事故原因、损失情况等。
第四条事故调查1. 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
2. 调查内容包括:事故原因、责任认定、损失评估等。
第五条责任认定1. 根据事故调查结果,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责任认定。
2. 责任认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六条赔偿处理1. 对于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
2. 安全管理部门应根据事故调查结果,与责任方协商赔偿事宜。
第七条事故处理1.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积极配合调查和处理工作。
2. 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事故处理情况。
第三章事故预防第八条驾驶员应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提高安全意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九条公司定期组织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驾驶技能。
第十条公司对车辆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四章奖惩第十一条对在事故处理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部门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进行严肃处理,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处罚、停职检查、降职降级等。
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意事项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车辆事故处理流程,提高事故处理效率,保障公司利益和员工安全。
2. 驾驶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责任。
3. 本制度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公司车辆事故处罚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事故处罚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与管理,减少车辆事故发生,保障员工及公司财产的安全。
2. 公司所有车辆及驾驶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规定,违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3.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注册车辆及其驾驶人员。
二、车辆使用管理1. 公司车辆应按照预定的目的和范围使用,严禁私用或擅自改变用途。
2. 驾驶人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并定期参加公司组织的交通安全培训。
3. 车辆在出行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况良好,避免因车辆故障引发事故。
4. 驾驶人员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不得酒驾、疲劳驾驶或超速行驶。
三、事故处理程序1. 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应立即保护现场,并通知交警部门和公司管理层。
2. 驾驶人员应配合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并如实提供事故发生的经过。
3. 公司应组织专门的事故处理小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
4.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按规定执行处罚。
四、处罚规定1. 对于违反交通规则导致的轻微事故,驾驶人员将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2. 若因驾驶人员的过失导致重大事故,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外,还将根据事故的严重性进行停职或解聘处理。
3. 对于故意隐瞒事故、逃避责任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并进行最严厉的处罚。
4. 对于屡次违规的驾驶人员,公司将考虑取消其驾驶资格,并对其进行重新培训或调整岗位。
五、教育培训1. 公司应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教育和应急处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2. 对于新入职的驾驶人员,必须经过专业的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上岗。
3. 鼓励员工参与外部的交通安全讲座和研讨会,不断提升自身的驾驶技能和安全知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改。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补充和完善。
公司办公用车事故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办公用车的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使用办公用车的员工及驾驶员。
第三条公司办公用车事故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事故分类与报告第四条公司办公用车事故分为以下几类:1. 交通事故:指因驾驶不当、道路障碍、交通违法行为等原因导致车辆与行人、其他车辆或设施发生碰撞的事故。
2. 车辆故障:指车辆因机械故障、电气故障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行驶的事故。
3. 火灾、爆炸事故:指因车辆故障、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车辆起火或爆炸的事故。
4. 其他事故:指不属于上述三种事故的其他意外事故。
第五条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包括事故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等情况。
第三章事故调查与处理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并按规定进行责任认定。
第七条事故调查内容包括:1. 事故现场勘查,收集相关证据。
2. 调查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过程及后果。
3. 询问当事人、证人,了解事故情况。
4. 分析事故原因,查找安全隐患。
第八条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进行处理:1. 对违反交通法规、操作规程的驾驶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职检查、降职等处分。
2. 对因车辆故障导致事故的,追究车辆维护保养人员的相关责任。
3. 对因公司管理不善导致事故的,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4. 对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进行赔偿。
第四章预防措施第九条加强驾驶员安全教育,提高驾驶员安全意识,定期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培训。
第十条定期对办公用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一条加强道路行驶管理,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疲劳驾驶、酒后驾车等违法行为。
公司公务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公务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目的
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公务车辆交通事故的处理,保障员工的安全,防止事故带来的不必要经济损失。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包括公司员工所驾驶的车辆以及租赁或借用的车辆。
事故报告与记录
1. 发生任何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应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 安全部门将记录事故的时间、地点、车辆信息,以及相关人员的名字和联系方式。
责任与处罚
1. 若司机为事故的责任方,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等。
2. 若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司机将负责赔偿相应
的损失。
3. 若司机三次以上发生交通事故,公司将考虑解雇该司机。
保险和维修
1. 公司将为所有公务车辆购买相应的车辆保险,包括人身和财
产保险。
2. 公务车辆的维修和保养将由公司负责。
驾驶员应定期提醒安
全部门进行车辆维修,并确保车辆在良好的工作状态下上路。
员工培训
1. 公司将为所有驾驶公务车辆的员工提供必要的交通安全培训。
2. 员工应定期参加交通安全培训,并遵守交通法规和公司的规定。
效期与修订
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所有公务车辆。
2. 公司保留随时修改或补充本规定的权利,并应提前通知相关
员工。
以上为公司公务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的内容,如有疑问或意见,请及时向公司安全部门反馈。
注: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公司规定为准。
公司驾驶员事故处理制度
公司驾驶员事故处理第一条发生交通事故,首先要迅速通知综合管理部/综合部负责人并第一时间上报保险公司。
第二条综合管理部/综合部在接到通知后,要在最短时间内了解事故情况,根据事故的大小情况,协助处理,能协商的应立即协调解决,并将有关情况向集团公司分管领导汇报,较大事故在出险后立即向交警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具体案情。
第三条对由交警出面处理的事故,要保护事故现场,拨打报警电话,请交警勘查现场,由交警队签发责任认定书,并开协商会调解处理善后事宜。
协商不成,双方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第四条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必须依据有责必究,责任大则处罚重的原则进行管理。
禁止以理赔损失大小作为处罚尺度;禁止大事化小的人情管理。
事故处理标准为:(一)对方全责。
集团公司召开全体驾驶员会议,对当事人提出安全教育;(二)次要责任或双方同等责任。
由所在公司根据事故大小、责任比例、维修金额酌情对当事人提出批评警告并罚款处理。
罚款额度不得低于200元,最高不超过500元,重大事故由当事人所在公司报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研究决定处理意见;(三)主要责任或者全责。
由所在公司根据事故大小和维修金额酌情对当事人提出批评警告并罚款处理。
罚款额度不得低于200元,最高不超过1000元,重大事故由当事人所在公司报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研究决定处理意见;(四)年度内发生2次或者2次以上车辆安全事故的当事人,由所在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酌情加大处罚力度。
第五条事故处理结束后3日内,综合管理部/综合部应将事故原因、责任人、建议处理方法等事项,以书面形式报相关领导。
第六条司机如有酒后驾车行为直接开除。
司机酒后驾车实行连带责任管理,所属车领导要承担连带责任接受处罚。
第七条执行任务结束后,所有办公车辆必须在规定地点整齐存放,除工作原因需要外不准随便动用。
第八条车辆出市或外借必须提前向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报告,不经同意不准动车。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_1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在我国发生交通事故并不一定就由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来承担事故责任,一般来说由机动车保险公司承担,如果是公车出现交通事故则有用人单位承担。
因此接下来将由我为您介绍关于公司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及其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
一、公司车辆交通事故责任由谁承担在履行职务的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根据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责任划分,首先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属于公车一方的责任,应当由单位承担保险赔偿以外的责任,而驾驶员自身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的认定原则(一)行为责任原则如果当事人对某一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则必定因其由行为引起,没有实施行为的当事人不负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认定是确定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程度的技术认定,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应实事求是地表述当事人行为在事故中所起作用的程度,不须考虑法律责任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是过错认定原则。
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关系的行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过错的严重程度。
其中“过错的严重程度”是以“当事人的行为”为前提的。
在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先看“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后,确定该行为过错的严重程度”。
(二)因果关系原则根据《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时,必须认定哪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及作用的大小。
关于那些行为在事故中起作用,与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的行为才起作用。
1、因果关系原则当事人存在有违法行为,是否一定在事故中起作用,违法的严重程度与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成“正比”,有些行为并不违法,但在事故中也起到了作用,也有些违法行为很严重,但在事故中并未起作用。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为了加强公司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确保生产任务完成,特制定本规定。
一、道路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是指公司内部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包括停放)发生碰撞、翻覆、落水、碾压、失火等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财产损失等。
二、交通事故的分类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轻微事故:造成轻伤1至2人或财产损失折款不足1千元的交通事故。
2.一般事故:造成重伤1至2人或轻伤3人以上,机动车事故损失折款在1千元以上不足3万元的交通事故。
3.重大事故:造成死亡1至2人,或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3万元以上6万元以下,虽未造成人身伤亡,但危及首长、外宾、知名人士的安全,政治影响很坏的交通事故。
4.特大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折款在6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
三、交通事故的责任分类根据肇事者在事故中的不同责任,交通事故可分为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失费计算标准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失费只计算直接损失费,不计算间接损失费。
直接经济损失费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及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伤残用具费、死亡安葬费、死亡补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财产损失费、交通事故现场处理费、现场抢救费、财产价值损失费、固定资产损失费、流动资产损失价值费等。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报告制度1.发生事故后,肇事者应立即抢救伤员,做好保护事故现场的工作。
如需要移动现场,要做好标志,同时报告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公司企业管理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2.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事故经过,所在项目事故后写出事故处理意见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3.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必须如实反映事故真相,不得隐瞒事故不报或私自处理交通事故。
公司交通事故处理规定
公司交通事故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交通事故处理的权限及范围第二条:发生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三万元以上的交通事故,以事故单位为主,协助地方交通部门处理。
肇事驾驶员及责任人的处理由公司交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交警部门的处理决定研究处理。
第三条:除第二条规定的事故外,由事故单位按照本单位规定自行处理。
发生事故的单位,要在地方交警部门处理结束一周内,将事故的原因和处理决定并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协议书、车辆定损单及有关资料的复印件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第三章事故报告第四条:发生交通事故单位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行政部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严禁瞒报交通事故,对瞒报交通事故的单位和单位负责人罚款200元。
第四章对肇事驾驶员的处罚第五条:发生交通事故,根据驾驶员责任,对其处罚分以下四种。
(一)负全部责任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10%处罚。
(二)负主要责任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7%处罚。
(三)负同等责任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5%处罚。
(四)负次要责任的,按直接经济损失的2%处罚。
第六条:直接经济损失按交警部门的交通事故调解书或法院判决书为准。
不得扣除保险理赔部分。
第七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三万元时,其超过部分按2%比例处罚。
第八条:遇有以下情况,所有责任由司机个人承担:(一)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罚款的,司机自行承担所有罚款。
(二)车辆未停放至适当位置造成损失的,司机自行承担交警罚款及维修费用。
(三)未经公司领导同意私自使用公车并造成损失的,罚款200元/次并承担所有损失费用。
(四)未经公司领导同意将公司车辆借予他人使用并造成损失的,罚款200/次并承担所有损失费用。
(五)对上述现象的发生,造成巨大经济损失或屡教不改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九条:遇有以下情况,可以免除司机的个人责任:(一)在公途中,非自身原因,由于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各类事故及损毁。
汽车公司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 目的为了理顺交通事故处理流程,公平、公正、高效的处理事故,教育惩处事故责任者,防止事故再次发生,特制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厂内机动车发生事故的处理。
3 职能职责3.1 安环办负责牵头处理厂房内、试车道及生产区域内交通事故, 相关部门配合。
3.2 保卫部负责牵头处理中央大道、涉外及外来车辆发生的事故,相关部门配合。
3.3 生产部、监察科、质量部或技术部负责对事故车辆损失费用评估,采用回避制度。
3.4 资源部、财务中心负责对相关部门及人员扣款,并开据配件销售通知单。
4 内容4.1 事故分级4.1.1厂内交通事故损失500元以下的事故为:轻微事故。
4.1.2 厂内交通事故损失500元至1000元的事故为:一级事故。
4.1.3 厂内交通事故损失1000元至2000元的事故为:二级事故。
4.1.4 厂内交通事故损失2000元至5000元的事故为:三级事故。
4.1.5 厂内交通事故损失5000元至10000元的事故为:四级事故。
4.1.6 厂内交通事故损失10000元以上的事故为:五级事故。
4.2 管理规定4.2.1 发生厂内交通事故当事人应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部门当班领导,当事人或部门领导按照事故管辖报告给安环办、保卫部、质量部、技术部、监察科相关人员,到现场确认后方可移动车辆(若有人员受伤,因抢救伤员移动的除外,但必须做好车辆位置标记)。
4.2.2 厂区以外发生的交通事故报告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同时报告安环办保卫部。
4.2.3 造成人员伤亡(涉外人员受伤)的按公司《工伤事故管理办法执行》。
4.2.4 书面报告当事人或责任部门应在事发后24小时内,呈报事故经过给安环办。
4.2.5 事故损失由生产部与质量部或技术部、监察科确认后,生产部将材料损失工时费汇总损失清单报财务审核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报安环办(成本价)。
4.2.6 安环办在事故发生后7个工作日内,做出事故处理通报,送领导审批后通报。
公车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处理
公车发⽣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公车发⽣交通事故怎么处理?⾸先公交车是属于集体的财产,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发⽣交通事故应当先报警,然后让交警对其进⾏责任划分。
相信⼤家对这个问题并不了解,今天店铺⼩编为⼤家收集整理了这⽅⾯的相关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公车发⽣交通事故怎么处理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公交车发⽣交通事故后和⼀般交通事故的鉴定流程是⼀样的,区别只是在于责任划分。
相关知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交通事故有哪些处理流程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交警部门对现场勘查记录经复核⽆误后应要求当事⼈或见证⼈在现场图上签名。
为检验需要,可以扣留肇事车辆和当事⼈相关证件。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警部门经过调查后,应当根据当事⼈的⾏为对发⽣交通事故所起的作⽤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的责任。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在确认伤者治疗终结或确定损害结果后,如果事故当事⼈同意进⾏赔偿调解,交警部门可以组织调解。
调解次数⼀般不超过2次。
调解不成,填写《调解终结书》,告知当事⼈在法定时效期间向⼈民法院起诉。
也可以不申请调解,直接向⼈民法院起诉。
4、向⼈民法院起诉。
委托律师或者⾃⾏向⼈民法院起诉,⼀般在事故发⽣地基层⼈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各⽅可以在法院主持下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
5、申请强制执⾏。
如果判决的履⾏义务⼈没有在判决或调解确定的期限内履⾏赔偿义务的,原告⽅可以向⼈民法院申请强制执⾏,由法院执⾏局向赔偿义务⼈强制履⾏赔偿义务。
⼆、交通事故索赔的步骤交通事故后,保险索赔是个较为复杂的过程,交通事故专业律师提醒⼤家,⼀定要注意汽车保险索赔程序:(⼀)报赔发⽣交通事故后,应妥善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路⾯事故同时还要报请交通部门处理,⾮路⾯交通事故(如车辆因驾驶原因撞在树或墙上),应出具证明材料。
(⼆)出险情况,同时对车辆定损,估算合理费⽤,并通知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修理⼚处理事故车辆。
单位车辆违章有哪些处理规定
单位车辆违章有哪些处理规定单位车辆在⾏驶的时候也有可能会被扣分罚款,⼀旦单位车辆被扣分罚款,就不仅仅是车主个⼈的责任,⽽是需要牵动到公司财务部等多个部门。
那么你知道单位车辆违章有哪些处理规定吗?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单位车辆违章有哪些处理规定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单位车辆违章有哪些处理规定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安全管理,督促专兼职驾驶员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车,杜绝违章,现对公司公务车辆交通违章处理作如下规定:1、⾏政办坚持填写派车记录,⽅可出车,注明每台车的驾驶员和使⽤起⽌时间,在该时间段的交通违章由该驾驶员承担;如果有违章但此时间段没有对应的派车记录的,原则上由该车专职司机和派车⼈员承担交通违章责任;2、派车⼈员和驾驶员将公车私⽤,不按派车单执⾏擅⾃将车交给他⼈驾驶,在此时间段的交通违章⼀律由该派车⼈员和驾驶员承担;3、⾏政办每⽉⽉底前对公司所有公务车辆交通违章情况进⾏⽹上查询,有违章记录的,书⾯通报给车辆专职司机或指定使⽤⼈;4、公司车辆交通违章处理的原则是:谁违章、谁处理,处理违章所涉及的扣分处罚由违章责任⼈承担;处理违章所涉及的费⽤按以下两种情况酌情处理。
⽆意违章:专职司机承担50%公司50%,兼职驾驶员承担30%公司承担70%有意违章:专职司机承担100%,兼职驾驶员承担50%公司承担50%5、承担交通违章的责任⼈应及时消除违章记录,如通报当⽉未消除违章记录,⾏政办通知财务部从责任⼈最近⼀个⽉⼯资中预扣违章处理费⽤,该费包括罚款和扣分处置费⽤(违章款项的200%收取);6、预扣违章处理费⽤后,如责任⼈已消除违章记录的,预扣费⽤如数退还;超过⼀个⽉责任⼈仍未消除违章记录的,由⾏政办代为处理;7、员⼯办理调动或离职⼿续前,应先到⾏政办核对有⽆交通违章责任记录,如果有违章记录的,该员⼯必须先按本规定消除违章记录才能办理调动或离职⼿续,⼯资⼗五天后才可发放;8、本规定⾃2018年起执⾏,。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
车辆事故处理规定及管理办法第一条:适用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各类车辆生产、运输中的车辆事故分类,事故损失的计算方法,事故分析处理及应用于本公司驾驶员安全行车的管理。
第二条:管理职能司机违章驾驶,肇事进行处理。
第三条:事故分类1.轻微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指一次造成的轻伤1到2人,或若财产,经济损失,机动车事故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非机动车事故不是10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指一次造成的严重伤害1到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经济损失3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事故。
3.重大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它指的是一次死亡1到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0000元以上60000元以下的事故。
4.特大事故:生产运输过程中,它指的是一次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下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经济损失60000元以上的事故。
5.驾驶事故分类标准:以公安部事故为准。
有下连情况之一者,虽然不符合重大事故标准,亦按重大事故对待:1.翻车事故:车辆侧翻或车顶着地。
2.酒后驾车,开赌气车,“英雄车”或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和发生事故。
3.碰撞高压电线杆,警察岗亭,执行任务的消防车,警务车,救护车和工程应急车辆。
4.涉外事故:违反交通规则和操作规程导致外宾车辆发生事故。
第四条:交通事故车辆规定1、行驶中发生交通事故后,驾驶员必须做到:(1).立即停车;(2).抢救伤者;(3)保护现场;(4)查找证明人.{两人以上}(5).保护好车里物品;(6).立即向安全员和领导报告.第五条:安全管理人员规定.1.安全员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在30分钟里赶到现场,配合公安交通事故处理人员调查,清理事故现场,并做好记录.2.重大或者死亡事故发生后,安全员必须在24小时里书面报告公司生产部.可预见后果相对严重的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处理,第一现场电话报告生产部.3.重大伤亡事故经公安机关认定后,必须在48小时内书面报告公司生产部.4.发生影响较大的行车责任事故,必须立即向运输部,设备部报告,公司安全员也必须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安排善后处理事宜.5.凡发生事故后逃逸,破坏或者伪造现场,弄弄虚作假和包皮袒护,对隐瞒不报的,要严肃处理.6.必须遵守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如果没有教育和治疗,肇事者和工作人员将不会被释放;(3)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4).肇事人,责任人未进行责任追究的放过.7.安全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8.安全管理人员必须以调查研究为基础,本着对企业和职员负责的精神,依据交通法规及公司有关规定,实事求是,分清责任,依责论处.第六条:责任划分,事故分析和报告.1. 交通事故应当按照公安机关的职责认定为标准.{特殊情况除外};2. 厂,站内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公司负责.3. 一般事故有本部门负责人,主管负责人与事故责任人分析,记录,将结果报告公司,同时拿出对事故责任的处罚建议.[事故责任人应记录事故过程和深入检查,今后安全行车的防范措施].4. 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需由生产部主持及集会议,部门负责任人和有关人员、相关部门参加会议,分析结果由事故单位书面报告生产部门,并认真填写“车辆事故报告表”.5. 无论发生任何大小事故,车队应对事故作详细记录,并在五日内向公司报告事故过程和处理意见.第七条:责任事故的经济赔偿与处罚1. 1000元以下的事故,未经交警和保险公司处理,经济损失由事故负责人承担50%;2. 违章,违规,或责任心不强造成撒料,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等,本人对所造成的罚款负主要责任,由负责人负担;3. 违章作业造成的人身,车辆或其它事故,经济损失由负责人承担;4. 驾驶室内超员或私自搭载乘客造成事故后,事故责任人应对乘客受伤或其他经济损失负责.5. 因人为因素,责任心不强,造成电器,机械事故,经济损失赔偿.6. 交通事故的处罚标准:不论事故大小,事故责任人将不会获得当天的安全奖.7. 经济补偿按下列规定执行.【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为“人为”事故,所有事故费用应由肇事者承担:(1)开赌博车;(2)酒后驾车;(3)未按规定路线行驶;(4)打开车门并驾驶;(5)倒车行驶;(6)坐下来聊天,超速行驶;(7)不合格驾驶员独自驾驶;(8)随意转身,强行超车,挣道抢行;(9)私事驾车;(10)无照驾驶;(11)下班后不能按时休息,玩耍,休息不良引起的事故.【2】驾驶人发生有责事故,经济补偿按下列规定执行:(1)事故负全部责任:负责人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轻微事故20-35%,一般事故15-30%,重大事故10-25%,特大事故8-20%.(2)事故负主要责任:直接经济损失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轻微事故15-30%,一般事故10-25%,重大事故8-20%,特大事故5-15%.(3)事故负同等责任:负责人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 轻微事故10-25%,一般事故8-20%,重大事故5-15%,特大事故4-12%.(4)事故负次要责任:负责人负责赔偿直接经济损失,,轻微事故6-18%,一般事故5-15%,重大事故4-12%,特大事故3-10%.(5)如果驾驶员没有仔细执行“三检”制度而造成的机械事故,肇事人赔偿事故费用的50%.(6)由于维修人员或检查人员的疏忽造成的机械事故,负责人赔偿事故费用的50%.(7)司机因非法驾驶而被拘留,因违章发生事故,在调查和待处理期间,按待岗考核.(8)发生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当事人在服刑期间应当在监外执行,缓刑除外(除有关规章),原则上不在追究经济赔偿.第八条:车辆事故由生产部门进行评估1. 事故负责人是否在原位置,事故处理期间,须积极配合,解决发誓的事故,并暂发生活费500-800元.2. 年内,事故责任人不参加公司任何先进个人评选.3. 一般事故月度内发生3起以上、5起以下,处罚部门领导和安全技术工作负责人500元.4. 重、特大事故月度内发生2起以上,处罚部门领导和安全技术工作负责人1000元.5. 隐瞒事故真相或延误上报者,追究安全技术工作主管部门领导责任,从重处罚,事故损失由部门主管安技工作的领导承担.第九条:本办法为公司处理违章,肇事和车辆事故的依据,如果这些规定之间存在任何冲突,则应以这些措施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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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有哪些
一般情况下,个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由事故责任人根据公安机关的认定书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由于公司员工驾驶公司车辆处理公事的,则由公司承担责任后,由公司向事故主要责任人追偿。
一般情况下,发生交通事故后都是交通事故责任人个人承担责任。
但是也可能存在这样一种情况,就是如果咱们是开着公司的车辆,并且是为公司处理公事时发生了交通事故,并且造成了损害时,这个时候是应该咱们自己赔偿呢?还是应该公司来赔偿呢?我国法律对于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又有哪些呢?
一、什么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交通事故在广义上还可包括铁路机车车辆、船舶、飞机造成的事故,但习惯上仅指公路运输和城市交通中。
二、道路交通事故的管辖机关是哪个?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
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由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未设立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第五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
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三、道路交通事故的认定有哪些要求?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1、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2、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省级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具体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细则或者标准。
一般情况下,个人原因造成交通事故的,由事故责任人根据公安机关的认定书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是由于公司员工驾驶公司车辆处理公事的,则由公司承担责任后,由公司向事故主要责任人追偿。
对于公司车辆交通事故处理规定,我国的法律都已经做出了规定。
但是由于法律条文本身比较复杂,而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问题难以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