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花初加工企业税收执法风险及应对措施分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棉花初加工企业税收执法风险及应对措施分析

棉花初加工企业,即企业收购籽棉经脱籽后,加工成皮棉打包销售的企业。该类企业日常经营中均大量使用农产品收购发票抵扣税款,资金结算现金份量大,税收监管难度大,执法风险高。为应对当前棉花经营企业税收管理中存在的税收执法风险,我局对辖区范围内经营企业进行了分析评估,查找了该行业存在的主要问题,并就如何应对,提出一些粗浅的看法。

一、棉花初加工企业基本经营方式及流程

我县棉花企业经营类型分为两种,一种是具有省经贸部门颁发的棉花加工经营资格证,从事自主加工企业,即企业自身拥有生产设备和生产工人,整个生产流程和财务核算具备原材料、辅助材料(包皮布、铁丝等)、经营耗能(电费、人工工资等)等基本要素,有固定的货物存放地;另一种是没有棉花加工资质,只能从事棉花销售业务,为了经营需要而委托其它企业加工成皮棉再销售的企业,即企业购进籽棉后,委托有加工能力的企业(一般是小型皮棉加工厂)进行加工,整个经营流程和财务核算只有原材料、加工费、皮棉和棉籽等基本要素,由于收购籽棉地不固定,加工后的皮棉从加工地直接运销给客户,因此,这类企业一般没有固定的货物存放地。

二、存在的主要风险问题

通过评估分析及约谈举证等措施,发现该类企业在生产经营和财务核算等方面,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难以有效控管收购业务的真实性

1、普遍存在大额现金白条借入、坐支问题。

评估分析过程中,我们发现,该类企业为达到多抵扣进项税额或虚增存货的需要,往往通过向股东或其它内部关系人白条借入现金,然后立即开具农产品收购发票进行冲减,达到现金收支平衡,帐务上表现为现金的增减相符,但其它应付款和存货同时大量增加的情况。日常管理中,由于税务机关对现金的监控办法不多,对于此类业务的真实性更是难以分辩,由此造成该类企业可能通过这种手段长期从事非法虚开发票而难以有效控制。

2、普遍存在农产品收购发票开具混乱问题。

一是票面内容项目填写不全。比如:出售人地址栏次只填写××县××镇(或乡),开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栏次只填姓氏,有的干脆不填,有的企业在一年甚至更长的时间内以固定的数十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循环开具,有的姓名与住址不一致,这些问题都会造成收购发票记载的出售人身份不真实,再加上出售者居住地范围广且分散,给我们的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二是集中、汇总开具现象普遍。经过调查和经办人确认,企业一般在收购时直接向销售者支付现金或者开具自制凭证,在月末集中、汇总开具农业产品收购发票,此类问题,集中反映在收购凭证上的金额都是票面最大限额、收购单价基本统一,甚至有的企业采

取以销售倒推收购数量的方式集中、汇总开具收购发票,这种现象突出表现在企业每月财务核算都是一购一销,而且每月销售皮棉和棉籽的数量与开具的籽棉收购数量都是一个固定的投入产出比(1:0.38:0.6),期末均无原料库存;

三是一般无法提供过磅单,付款单,运费结算票据,企业借口一般是此类自制票据难以归集,不易保管,或者是收购时现金结算,没有此类票据等,往往是由会计人员自制一份入库凭证了事。

(二)生产成本核算不规范,帐务混乱。

1、自主加工企业生产费用不匹配或核算不准确。

一是发生的电费不配比。经调查和测算,在正常情况下,400型打包机设备,生产一吨皮棉耗电应为110度左右,可在评估分析中,发现有的企业存在电费耗用与皮棉产销情况明显不匹配问题,单位耗能最低的仅为44度,最高的竟多达279度。单位耗能低的企业可能存在委托加工皮棉或者直接购进皮棉销售业务而没有正常耗能而造成;单位耗能高的企业可能存在发生受托加工业务后,收取的加工费收入不入账或迟入帐,造成评估期所耗用的电费与对应的收入项不匹配;

二是人工费用的核算不准确。通过实地核实与一台200型打包机相匹配的生产规模,维持正常的基本生产活动,大致需要工人12人左右(包括喂花2人、轧花2人、打包2人、配电1人、棉籽清理3人、其他2人),但在检三丝生产环节,所需人数可变性较大,有的企业就在这个生产环节上大做文章,采取多列职工人数、

虚列工资支出等手段,达到逃避缴纳税款目的;

三是其他生产费用不配比。例如机器设备的生产(加工)能力与收购数量不匹配、产量与收购数量的投入产出比不匹配、辅助材料(如包装物、铁丝等)的耗用量与产量不匹配,还有的企业将装卸费、运输费等混入收购成本造成经营费用不匹配情况。

2、无棉花加工资质企业,委托加工支付加工费大多采取白条入账。评估分析中发现,采取委托加工经营方式的企业,大量存在支付加工费后,没有按照规定索取普通发票,而是采取白条入账,有的企业白条列支加工费高达十几万甚至几十万元。经询问委托加工情况,受托加工方多是异地小棉花加工厂,对方没有提供普通发票,委托加工企业只能采取白条入账。对类问题由于管辖原因,调查难以取证。

(三)销售环节问题

1、销售费用不真实,无运输费用及销售人员的住宿费、餐饮费、车船费等,无法通过上述凭证印证业务的真实性。

2、销售棉籽时,未开具普通发票,只在凭证后附一张出库单,上边有的甚至连经手人的姓名都没有,所以无法核实销售情况。

3、销售资金存在异常现象。一是企业销售产品的收入不通过基本账户,而是通过法人或者股东的私人账户收款,或者干脆就收现金;二是虽然销售收入通过基本帐户收回,但企业往往即日就通过网上银行划转到企业法人代表或股东的个人帐户上,企业银行存款余额非常小。通过咨询银行部门,我们了解到,企业基本帐户开

通网上银行正是企业为了规避银行柜台的监管采取的手段之一,原因是银行不允许企业擅自将企业资金转到其股东帐户上。

如果税务机关对企业销售环节不能实施有效监控,就极有可能为企业有货虚开或为第三方开票提供方便,税收执法风险极高。

三、问题形成的原因

以上问题的产生有纳税人不了解税收政策规定,企业法定代表人对企业财务管理不够重视,聘用的财会人员对财务会计知识和税法规定了解不深,也有纳税人为了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故意逃避税款的可能。同时,分局在管理上也有不到位的地方,存在疏于管理,责任不清,巡查力度不够的问题。

1、主观故意而为之。棉花企业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在目前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经营费用上升,产品盈利水平下降,纳税人千方百计逃避缴纳税款是他们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主观原因。由于收购发票由收购单位自行填开,自行申报抵扣,有的企业就认为这里好做文章,将收购凭证当成调节税款的工具,有的甚至把其当成逃避缴纳税款的手段。

2、企业会计综合素质不高,兼职现象普遍。一是企业会计人员学历较低,会计水平不高。部分会计人员没有接受过正规的财会知识培训,素质较低,根本不能适应企业会计核算的要求。二是家族式的管理方式,使得会计人员配备有一定的局限范围。有的企业在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有正式会计人员,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企业负责人的子女、亲戚等担任,不能正确、准确地进行财务会计核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