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伍士兵实施方案(社区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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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是否享受低保待遇:是□否□
29是否享受五保待遇:是□否□
30联系电话
31身份认定依据:□1个人档案□2退伍证件□3已认定人员书面证明□4其他
负责人:填表人:填表日期:年月日
附件2:山东省军队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审批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日期
照片
身份证号码
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退役证件号
联系电话
户籍所在派出所
户口簿上住址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号:;
提供未享受军龄待遇有效证明)
村(居)委会
意见
经调查核实,该同志提供的有关材料属实。
村(居)委员会
年月日
公示
情况
乡(镇、街道)审核意见
县(市、区)审批意见
经调查审核、公示,该同志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时军龄计算为工龄”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待遇,符合义务兵老年生活补助条件,同意上报。
(一)个人申报。符合条件人员(含59周岁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养老保险(退休金)证明、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张,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办理登记手续。社区居委会调查核实后,在《山东省军队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审批表》(附件2)填写基本信息、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连同申请人其他材料一并报街道社会事务办公室(一式两份)。、
2、《山东省军队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审核、审批表》
附件1:山东省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
行政区划代码:填表单位:
01姓名
02性别
□1男□2女
03民族
照片
04身份证号码
05出生日期
年月日
06退役证件号
07户口类别
□1农村□2城镇
08户口簿上住址:省市县(区)
09实际居住地址:省市县(区)
10入伍时间
24是否属于孤老:是□否□
25劳动能力:□1具备□2部分丧失□3完全丧失
26是否具有其他优抚对象身份:是□否□
27如第26项选择“是”,请选填以下项目:□残疾军人□伤残公务员□伤残人民警察□伤残民兵民工□烈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参试退役人员
(四)审核审批。
对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街道书面告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因申请人退伍证等相关证明材料丢失,不能确认退役士兵身份的,各街道社会事务办会同人武部门、社区居委会、和本区同期入伍、同部队服役、已认定身份的3名战友共同会审,形成会审纪要,公示后无异议的,可以认定身份。
附件:
1、《山东省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
四、有效证明材料
服义务兵役有效证明材料包括:服兵役档案原件,退伍证原件,人民武装部门保存的义务兵入伍登记名单、退伍登记名单等原件,义务兵考入士官学校或军官学校及在校学习证明材料原件,士官考入军官学校及在校学习证明材料原件等。
五、人员身份的核查认定
核查认定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织实施,由本人户籍地社区居委会、街道和区民政局统一调查、审定和申报。
21医疗保障方式:□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2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4商业保险□5无
22养老保障方式:□1新型农村养老保险□2城镇居民养老保险□3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4商业保险□5无
23住房情况:①房屋性质□1自有□2承租□3寄住②房屋面积:㎡,房屋间数:间③是否危房□1是□2否
入伍时间
年月日
退役时间
年月日
服义务兵役
自年月至年月
服义务兵役年限年
参加的养老
保障方式
(在□内打
√,并提供养
老相关证明)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号:)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号:)
□商业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号:)
□无任何养老保险(提供无养老保险保障证明)
□退休金(提供退休金明细表和未享受军龄待遇有效证明)
年月日
11退役时间
年月日
12服义务兵役起止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13所服义务兵役折算年限年
14服役部队名称(番号)
15服役部队代号
16健康状况:□1良好□2一般□3差
17生活状况:□1良好□2一般□3差
18婚姻状况:□1未婚□2已婚□3离异□4丧偶
19就业情况:□1在职□2不在职
20家庭情况:家庭人口人,其中,①18岁(含)以下人②60岁(含)以上人
(二)人民武装部门只能证明申请人入伍时间或退伍时间,需由本区同期入伍、同部队服役的2名战友提供书面证明且2名战友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等相关证明,其入(退)伍时间与战友入(退)伍时间一致。
对初审符合条件的人员,由各街道组织在申请人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张榜公示3天。社区对公示无异议的,填写《山东省60周岁以上退役士兵信息采集表》(附件1)(一式一份),并将相关材料上报街道社会事务办。对公示期间及以后有异议的,上报区民政局,由区民政局组织调查核实。
一、适用对象的界定
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国家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未享受到“核算退休金时军龄计算为工龄”或“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军龄视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政策待遇的退役士兵。
二、补助标准
补助标准为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国家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适时适当提高标准。
三、服义务兵役年限
服义务兵役年限为转改志愿兵、士官前的服役年限。义务兵考入士官学校或军官学校后中途退学前的学习年限、士官考入军官学校后中途退学前的学习年限可作为服义务兵役年限。服义务兵役年限以服义务兵役起止时间的跨年度数计算,即:服义务兵役起止时间跨了几个年度就按几年计算。二次入伍或多次入伍的义务兵役年限,以每次服义务兵役起止时间的跨年度数计算后累加。
关于落实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
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有关说明
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贴的通知》(民发〔2011〕110号)、《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给部分退役士兵发放老生活补助工作的通知》要求,从2011年8月1日年起,给部分退役士兵按每服一年义务兵役(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每人每月发给10元老年生活补助。为确保政策顺利贯彻落实,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盖章年月日
经审核,该同志符合义务兵老年生活
补助条件,服义务兵役折算年限年。批准从年月起享受义务兵老年生活补助。
盖章
年月日
申请人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退伍军人证件(或个人档案退伍军人登记表复印件);2、户口簿个人信息内容复印件;3、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养老保险证明或退休证复印件;5、其他有关书面证明。本表一式两份(均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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