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方案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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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洁生产方案奖惩制度

签发:孙加法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地利用资源,推进技术的进步,实现“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的目标,巩固清洁生产成果,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清洁生产方案的提出、申报、审查鉴定、奖励等有关内容。

3.本制度适用于山东浩宇纺织品有限公司。

二:清洁生产方案的内容

1.可提高产品质量的方案、方法。

2.更有效的利用和节约能源、原材料,降低能耗、物耗,减少废物的产生。

3.设备、生产工艺、操作方法、安全技术的改进,以及工器具等装置的改进。

4.物料运输、储藏减少浪费的方法。

5.提高工作效率的方法。

6.围绕生产经营和组织管理的不断优化、改进的方法。

7.废物的回收和利用。

三:方案的征集

1.清洁生产方案的征集,由提出人填写《合理化建议和技术

改进项目登记表》,报本车间、部门,由本车间、部门收集后报清洁生产办公室。

四:方案的审查

1.清洁生产方案征集后,定期提交清洁生产工作小组,由工作小组组长组织小组成员对方案进行审查、筛选、落实、解释等工作后行立项申报。

2.每月的20—25日进行审查。

3.审查的标准:①方案可创造的价值。②方案的可实施程度。

③方案的经费投入程度。

五:奖励

1.凡是采用的方案,按方案产生的经济效益的大小给予表彰和物质奖励。

2.对方案实施后无法直接计算经济效益的或效益金额达不到《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管理办法》中规定的,给予20—50元进行奖励。

3.对提出可行性方案但未实施的给予提出人10—20元的奖励。

4.奖励由清洁生产工作小组每月对各车间、部门的所提出的方案进行考评,并提出奖励意见,经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评议批准后进行奖励,奖励的金额随工资发放。集体完成的项目,奖金在项目参加者中按贡献大小进行分配。

六:处罚

1.对方案落实工作或实施不力的车间、部门按经济责任制考核5分/。

2.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止有关人员进行项目的申报,一经发现考核100元。

3.对弄虚作假骗取荣誉者,追回奖金并视情节考核100—500元。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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