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六打六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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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14〕6号)精神,为在全省认真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同时,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等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通过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层越界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以采代探、非法勘查、非法转让矿业权等问题。

(二)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以及其他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违规违章建(构)筑物占压管道等问题。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违规运输以及危险货物的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证书,危货运输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不正确使用等问题。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开工建设、施工许可证内容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肢解发包和恶意低价中标、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五)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船舶超载、超航区航行,客运包车、三类以上客运班车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不按规定在指定接驳点更换驾驶人等问题。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违规住人等问题,重点治理在生产场所、人员密集经营场所和有可燃、易燃或具有爆炸危险性区域内设置员工宿舍等违法违规行为。

(七)组织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等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要求,认真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等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

由省安委办牵头组织专项督查,全面摸清底数,排查治理隐患,建立长效机制。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深刻吸取江苏省昆山市“8·2”特别重大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和我省《关于立即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等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方案,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确保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八)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由当地安委办牵头,安监、质监、公安、国土、住建、工商等有关部门参加,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进行逐一排查,对存在的非法违法重大危险源、重大安全隐患、区域性及行业性安全风险进行全面整治。

三、时间步骤
从2014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上中旬)。

1.各级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抓紧制订本地区、本系统具体实施方案。

2.各级各有关部门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督导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

企业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八类行为的,要立即进行整改,并向当地行业主管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中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专项执法。

各牵头行业部门要组织足够的执法力量和专家对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执法,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

对存在八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

要制定分层级、全覆盖的执法计划,整合行业内各级执法力量开展协同执法,加大执法力度,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围剿和攻坚。

严明责任,严格奖惩,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对于存在的重大问题和隐患应发现而未发现,应检查而未检查,应督查而未督查的实行“事前追责”,对发生事故的要实行“倒查问责”。

2.组织开展联合执法。

各级政府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对八类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综合打击和集中整治。

3.组织开展突击执法。

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按照“四不两直”的工作方式,组织执法人员和专家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突击执法,坚决消除盲区和死角,要真打真查,查出实情,顶住各方压力和说情风。

(三)督导检查阶段。

各级各有关部门在专项行动期间,做好专项督导检查和综合督导检查计划,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各项任务情况,适时组织督导检查。

(四)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各级政府和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没有认真开展专项行动的地区和单位,责令其全面改正;对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级政府和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

各设区市及定州市、辛集市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同时,要将有关情况报对应的省专项行动牵头部门。

省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也要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并将备案和督办情况于12月10前报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

按照《河北省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制度》规定,对发现符合“黑名单”制度中规定的十类违法违规情形的,特别是对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

通过新闻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本级相关部门,按照《河北省企业诚信管理办法(试行)》进行惩罚。

(三)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

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重特大事故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作用。

各级政府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专项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县、乡政府及部门要开展约谈警示。

省政府或省安委会对发生重大事故或发生2起以上较大事故的地区,约谈相关政府负责同志。

(四)严格责任追究,实行“一案双查”制度。

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在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

导致事故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企事业单位负责人、有关政府、部门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五、职责分工
省安委办负责“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总体安排部署、定期调度、督导检查、信息反馈,并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牵头组织开展铝镁制品机加工等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等行业领域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国土资源厅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矿山领域无证开采、超层越界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企业层面由交通运输厅牵头组织;道路交通路面执法、消防由公安厅牵头组织;建筑施工由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组织;油气管道由省安委办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分工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牵头组织落实。

各省级牵头部门分别制定本行业具体实施方案,于8月15日前报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公安部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各级各有关部门对督导检查和执法中发现的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省政府成立河北省“六打六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安委办;各级各部门也要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名单报省安委办),统一组织领导本地区本行业专项行动。

各级各有关部门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认真履职尽责,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落实责任,严明纪律。

各级政府和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职责,主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研究部署有关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各项
工作。

对于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及时协调,明确相关部门责任。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抓好本行业(领域)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防止出现推诿扯皮现象。

各级政府要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

(三)全面整治,确保实效。

各级各有关部门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认真安排部署,全面发动,定期督查,严格执法,不走过场,确保实效。

督促所有地区、行业、企业按照总体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尤其是对“六打六治”涉及到的行业企业做到广泛参与,使他们真正行动起来,切实做好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安全管理、教育培训、建章立制等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扎实工作,务求实效。

在认真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同时,抓好铝镁制品机加工等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特种设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工作。

(四)灵通信息,及时反馈。

各设区市及定州市、辛集市人民政府和专项行动的省直牵头部门以及其他行业管理部门要及时总结上报领导重视、宣传发动、安排部署、严格执法、活动成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各类信息和情况。

自8月25日开始,每周四报本周工作动态,省安委办汇总整理后报省政府;每月5日前报上月执法情况;每次督导检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督查报告;12月10前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专项行动中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复查情况报告。

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上述信息和情况,除执法情况报省安全生产监察总队外,其他信息和情况均报省安委会办公室。

2014年8日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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