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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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编号:G-057
赛项名称: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
英语翻译:Detection of the antibody titer against
the Newcastle disease virus
赛项组别:高职组
赛项归属产业:农业
二、竞赛目的
通过本项目竞赛,促进高职学生了解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的内容,熟练掌握测定方法,提高检测水平,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不断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引领农业职业院校适应畜牧业行业现状及技术发展趋势,促进畜牧兽医专业建设与教学改革;推进学院与相关企业深度合作,更好地实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为畜牧兽医行业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三、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竞赛内容
竞赛项目为鸡新城疫抗体水平测定(微量法)。测定方法参考《新城疫诊断技术》(GB/T16550—2008)标准,具体分为6个部分。竞赛总时间为180分钟。
1.试验器材准备(占总成绩的6%)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试验器材的准备,并进行标识,合理摆放。
2.配制1%鸡红细胞悬液(占总成绩的20%)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采血、离心、洗涤、配制1%鸡红细胞悬液。
3.血凝(HA)试验(占总成绩的16%)
按照操作规程,用微量移液器在96孔V型血凝反应板上滴加稀
释液、新城疫标准抗原,充分混匀后倍比稀释,添加1%鸡红细胞悬液,充分振荡和感作,正确判定抗原的血凝效价。
4.配制四单位病毒(占总成绩的15%)
根据HA试验测定结果,按照操作规程配制四单位病毒。
5.血凝抑制(HI)试验(占总成绩的16%)
按照操作规程,对10个被检血清进行血凝抑制试验操作,同时设新城疫标准阳性血清对照和阴性血清对照。
6.抗体滴度报告(占总成绩的27%)
按照操作规程正确读数,填写完成报告单。
(二)竞赛时间
表1竞赛时间安排
四、竞赛方式
本赛项为团体赛。每组参赛学生2名,须为同校在籍学生。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商农业行政部门,在本区域内设置畜牧兽医专业的涉农高职院校全日制在籍学生中(参赛选手年龄须不超过25周岁,即2014年7月1日前不满26周岁),经选拔组成1个代表队参加比赛,每队限报1名指导教师。本赛项本次竞赛不邀请境
外代表队参赛。
竞赛安排上午、下午各一场,竞赛场次由领队抽签决定。竞赛场座位号由选手抽签决定,竞赛用仪器设备、材料及实验动物与座位号对应。
五、竞赛试题
本赛项不设理论考试,只对操作技能进行综合考核,技能竞赛题为公开试题,见本赛项规程的竞赛内容。
六、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参赛证竞赛。
2.参赛选手提前15分钟检录进入赛场,按照抽签座位号参加比赛,不得擅自变更、调整。迟到15分钟以上者取消参赛资格;开赛15分钟后,选手方可离开赛场。
3.选手进入赛场后须检查实验用品是否齐全,如有疑问向裁判或工作人员询问。
4.选手在竞赛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赛场,如有特殊情况,需经裁判同意;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等,所耗用时间计算在比赛时间内。
5.选手实物标签上不得有任何暗示选手身份的记号或符号,否则取消竞赛成绩。
6.各组参赛选手要做好详细试验记录,判定试验结果时要举手示意裁判。
7.竞赛时间结束时,选手应立即停止操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结束后举手示意,由志愿者记录结束时间,选手签座位号确认后离开比赛现场。
七、竞赛环境
竞赛场地为承办单位独立的实验室,面积约为130㎡,赛场内设有18张独立的实验台,每张实验台标有座位号,每组选手根据抽签座位号对应实验台。实验室环境照明、控温良好,符合竞赛标准环境要求。
八、技术规范
竞赛项目以国家职业标准《动物疫病防治员》(高级)规定的技能要求为基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550—2008)“新城疫诊断技术”为依据,操作规范与要求参考(GB/T16550—2008)的第5(血凝试验)和第6(血凝抑制试验)两个部分。
九、技术平台
本竞赛项目需要的仪器设备符合各高职农业类院校畜牧兽医专业建设要求。竞赛所用仪器、设备与材料等均为畜牧兽医专业常用仪器、设备与材料。
1.仪器与设备
本竞赛项目所用仪器设备见表2。
表2竞赛用仪器、设备与材料
2.试剂及辅料
生理盐水250ml、3.8%柠檬酸钠溶液20ml、新城疫标准抗原(标识字母A)、被检血清10份(分别标识编号1、2、3、4、5、6、7、8、9、10)、新城疫标准阳性血清(标识字母B)、新城疫标准阴性血清(标识字母C);75%酒精棉球若干、标签纸若干、实验报告单1张。
3.实验动物
非免疫公鸡1只。
十、评分标准
项目竞赛评分标准细则见表3。
表3竞赛评分标准细则
十一、评分方法
1.裁判员组成
聘请相关专业职业技能鉴定高级考评员、行业企业专家、高等院校专业教师为裁判员,建议由7~9人组成。
2.裁判评分方法
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采取过程评分和操作结果评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独立评分,评分按100分制计分。
3.成绩产生方法
裁判员的评分中,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取平均分作为竞赛各组选手最终得分。
4.成绩审核方法
各裁判员首先审核自身对选手的原始打分成绩,并签名;裁判长对所有裁判员的打分成绩进行审核,并签名;最终,竞赛组委会总裁判长对本项目裁判员的打分成绩进行最终审核,并签名。
5.成绩公布方法
竞赛组委会对本项目裁判员的打分进行最终审核后,再根据成绩产生的方法,计算出选手最终成绩后,即可公布成绩。若有异议者,及时向竞赛组委会进行申诉与仲裁。
十二、奖项设定
本赛项为团体奖。竞赛奖项设定为:一等奖占比10%,二等奖占比20%,三等奖占比30%。
获得一等奖的指导教师由组委会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证书。
十三、赛项安全
1.赛场的管理员、裁判员、参赛选手一律凭大赛执委会统一配发的证件进入。
2.进入赛场的人员一律不得携带包、食品、饮料等物品。
3.赛场严禁吸烟。
4.管理员、裁判员、参赛员等进入赛场后要严格阅读赛场的应急安全疏散图,当发生紧急情况,听到疏散指令(警报声响)时,要迅速按疏散图撤离赛场。
5.竞赛用生物制品均由符合国家标准的企业生产与提供。实验动物符合生物安全规范,竞赛场所按相关技术规范与要求设计。
十四、申诉与仲裁
本赛项在竞赛过程中若出现有失公正或有关人员违规等现象,代表队领队可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之内向仲裁组提出申诉。大赛采取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赛区设仲裁委员会。大赛执委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