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培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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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法培训内容
《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对于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内容,学习一些安全要点很重要。下面就跟着一起来看看安全生产法的内容吧。
安全生产法的基本知识 1、《安全生产法》的经济背景 1)世界经济可持续发展与《安全生产法》的关系现在大家都在提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那么什么才是现代的呢?我们说,适应现代经济发展规律,适应可持续发展市场经济管理的,就是现代的。一切管理都源自于经济管理。
计划经济的一个先天缺陷就是没有竞争,也就没有了发展的动力。大家都知道伯乐相马的故事,希望拥有伯乐的本事,其实办法很简单,根本没有必要自作聪明地去挑选千里马,可以用竞争的办法来解决。把一堆马放到一起来比赛,那些是千里马一眼就看出来了。而通过竞争来发展,则需要保证竞争的公平性,这就需要制定规则。
三大规则:质量规则:参与竞争的国家、企业,其产品质量必须过关。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了一个质量管理的标准,以规范各个企业以保证质量的方式参与竞争,这就是ISO9000标准。环境规则:发展的同时要保护环境,以保证可持续发展。ISO国际标准化组织制定了一个环境管理的标准,这就是ISO14000标准。安全与健康规则:ISO国
际标准化组织制定的安全与健康管理标准为OHSAS18000。《安全生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给安全管理以法律上的支持。
2)游戏规则本身的要求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这个口号提了很多年了,但怎么样才叫做满足了安全第一的目标呢?不解决这个问题,口号就变成了空话。《安全生产法》给出了答案。光知道目标还不行,还要解决方法的问题。本部《安全生产法》也给出了答案。有了目标,又有了达到这一目标的方法,才可以谈得上执法。 3)我国经济体系发展的要求竞争的第一个条件是自由,要放开才能自由。越自由就越需要法律的保护。越自由,发展空间也就越大,立法也就越多。这些年来,政府的体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正逐步地由权力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
2、立法原则 1)效能原则法律是对待某一个具体的事物、群体价值观规范的行为准则。一部法律要求大家遵守,首先要法律正确。效能原则就是指这样做效果最好,所花费的资源最少。法律的根本目的,就是希望这方面的管理能最优化。《安全生产法》就是安全管理的最优化管理方法。经济不搞清楚,不但安全管不好,其它工作也做不好。管理就是决策。目标决策就是对事物的价值判断。比如一个人,来到一个路口,面临两条路可以选择,必须作一个取舍,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条走,这时候就要做目标决策,判断哪一条路的更有价值,成本低。组织决策指决定投入多少资源使
其满足要求。《安全生产法》规定,目标决策正确(比如严禁发生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频率控制在千分之二十以下),但投入不够,资源不足,要负法律责任。2)责任原则决策解决了,就要明确责任。以便违法时能追究责任。这一条非常重要。目标决策责任。谁决策谁承担责任。组织决策责任。企业在生产时,有关规范、制度必须齐全、完善。资源保障必须有规范的文件加以保证。 3)法律规范与违法。
三条规范: a、依法自由。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可以自由生产。 b、必须依法行为。必须保证安全生产。 c、禁止违法行为。不安全不得生产。对于政府部门来说,对于一些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该查封的不查封,要追究政府责任。两条违法: a、作为违法。做了不许做的事情,属违法行为。比如与员工签定生死合同。 b、不作为违法。该做的事情不做,属违法行为。这是本次讲课中反复强调的一个地方。比如一名工长,看见一名工人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生产,不进行制止,而是以为这是安全员的事情,这是错误的,属于不作为违法。 4)法律责任 a、民事责任。工商保险不足以保证员工的生活,员工有权要求企业赔偿。《安全生产法》归根到底是一部人权法案。违反合同法的民事责任以事先约定的债务为前提。侵权责任,对于危险源,要加上明显的安全标志、说明,否则视为侵权(知情权)。 b、行政责任。不以后果判断是非,以是否违规判断是非。 c、刑事责任。
安全生产法的要点第一章总则共15条,是这部法律的模型,是概括的、总体的说明。分为两个大的部分,总体说明的总体要求。
总体说明有四个内容:
1、立法的目的:保障安全,促进发展。任何一部法律的颁布,都是为了促进发展,而不是为了处罚。
2、立法所确定的安全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第一,安全优先准则。安全和生产有矛盾的时候,安全优先,不做做到安全第一,有权处罚,停业整顿。第二,不安全,禁止生产。那么怎样做才称为做到了安全第一呢?第二章的第16条给出了规定,应当具备本法、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3、适用范围: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指有工商执照的)及其从业人员,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中介机构。2002年11月1日以前发生的事本法无效,不追溯过去,这是本法和别的法律不同的地方。
4、所执行的政策:第一,严格控制。第二,加强教育。这是和一些国外的法规显著不
同地方,这是因为我们国家过去长期是一个行政指令国家。本法许多地方充满了加强教育的条文,如第83条,违规后,首先是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才是责令停业
整顿、罚款,最后才到追究刑事责任。再如第93条,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先停产整顿,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才予以关闭。第三,提倡科研,加强科学研究。第四,表彰先进。第五,对于违法行为,严厉追究责任。(但实际上,本法的处罚仍然很轻,违法生产的机会成本很低,估计本法的推广执行并不会改变目前我国安全事故不断的现状。)
有六个总体要求:
1、对生产经营单位的要求:第17条给企业的负责人制定了专门的要求。安全是个老大难,老大抓了就不难。
2、对从业人员的要求:第一,享有安全生产的权力。第二,承担责任。
3、对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第一,严格执法。不严格要承担责任。第二,严格律已,秉公执法。
4、对中介组织的要求:要保证所提供服务的质量。
5、群众监督:这和发扬民主不是一回事,有举报,必须立案进行调查并有处置措施。
6、国家监察。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阅读法律,有三个角度,普通人的角度、律师的角度、法官的角度。从普通人的角度来说,要明确三个内容:第一,一个条文的法律主体是谁。第二,要明确法律的要求是什么,法律规范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