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20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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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总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㊀总㊀则
第一条㊀为加强铁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ꎬ提升铁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水平ꎬ保证铁路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ꎬ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信息化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ꎬ制定本办法ꎮ第二条㊀本办法所称铁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ꎬ是指在信息系统投入使用期间ꎬ为保证信息系统正常可靠㊁安全运行所进行的维护工作ꎬ主要包括信息系统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和应用系统运行维护ꎮ铁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主要包括运维需求管理㊁运维计划管理㊁运行值班管理㊁事件管理㊁故障调查处理㊁变更管理㊁配置管理㊁应急管理㊁资产管理等内容ꎮ
第三条㊀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本级㊁铁路局集团公司以及专业运输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运行维护的信息系统ꎮ未交由信息技术部门运行维护的信息系统ꎬ由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运行维护ꎬ参照本办法有关要求ꎬ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ꎮ
第二章㊀职责分工
第四条㊀总公司科技和信息化部负责制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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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ꎮ
第五条㊀信息中心负责全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日常管理工作ꎮ制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规章制度ꎻ组织制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ꎬ监督检查㊁考核评价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执行质量ꎻ组织建立信息系统应急处置机制ꎬ组织制定信息系统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ꎬ组织协调信息系统故障应急处置工作ꎻ负责全路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工作ꎮ负责总公司本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具体管理工作ꎮ
第六条㊀铁科院集团公司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技术支持工作ꎬ参加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制定ꎬ参加信息系统应急演练以及信息系统应急处置等工作ꎮ
第七条㊀铁路局集团公司㊁专业运输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负责管辖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具体管理工作ꎮ组织制定本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的规章制度ꎻ组织制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ꎬ监督检查㊁考核评价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质量ꎮ组织制定信息系统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应急演练ꎬ组织协调信息系统故障应急处置工作ꎻ负责管辖范围内信息系统变更管理工作ꎮ
第八条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单位(以下简称运维单位)负责管辖范围内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具体工作ꎮ
第九条㊀有关业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提出业务应用运行维护需求ꎬ组织应用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ꎬ参与制定信息系统应急预案ꎻ参与重大事件处理㊁重大变更决策ꎬ协助开展信息系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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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演练ꎮ
第三章㊀运行维护管理
第一节㊀运维需求管理
第十条㊀信息系统交由运维单位运行维护前ꎬ应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ꎮ有关业务管理部门组织提出业务应用运行维护需求ꎬ交信息系统运维单位ꎮ
第十一条㊀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ꎬ提出业务应用运行维护需求ꎬ主要包括:业务功能㊁业务服务质量以及业务数据维护需求等ꎮ
第十二条㊀业务应用运行维护需求ꎬ应根据业务发展要求及系统运行实际情况适时进行修订㊁细化和完善ꎬ以指导运行维护工作ꎮ
第二节㊀运维计划管理
第十三条㊀运维单位综合汇总各业务应用运行维护需求ꎬ统筹考虑基础设施环境㊁网络安全以及上级部门规定等其他运维需求ꎬ按年度㊁月度制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ꎮ
第十四条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应包括系统监控㊁日常巡视㊁数据备份㊁数据清理㊁硬件检修㊁健康检查㊁安全管理及其他日常运维工作安排ꎬ还应包括应急演练㊁特殊时期专项运维支持等工作安排ꎮ跨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纳入上级运维单位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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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维护计划统一安排ꎮ
第十五条㊀总公司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ꎬ由信息中心商有关业务部门组织制定并执行ꎮ铁路局集团公司及站段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商有关业务部门组织制定并执行ꎮ专业运输公司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由专业运输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组织制定并执行ꎮ
第十六条㊀运维单位依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计划ꎬ合理安排作业时间ꎬ统一调度运维资源ꎬ有序开展各项运行维护工作ꎮ实际执行时ꎬ可根据具体情况优化调整作业安排ꎮ
第十七条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影响行车安全的ꎬ按照总公司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办理ꎮ
第三节㊀运行值班管理
第十八条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实行值班制度ꎬ总公司㊁铁路局集团公司运维单位设运行值班岗位ꎬ实行7ˑ24小时值班ꎻ值班人员负责投产信息系统及其基础设施环境状态监控和日常巡视ꎬ按计划执行信息系统日常操作ꎬ集中接报㊁记录和报告信息系统运行事件ꎬ并及时组织处置ꎮ做好数据中心(机房)日常管理工作ꎮ执行交接班制度ꎮ
第十九条㊀运维单位应为运行值班工作配备所需的运维资源ꎬ包括提供各类仪器㊁仪表㊁工具ꎬ部署监控系统等ꎻ授予值班人员所需的场地进入权限㊁系统访问权限和技术文档与知识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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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权限并严格管理ꎬ配备值班操作所需的备品㊁备件㊁备份介质和低值易耗品ꎮ
第二十条㊀为保障重要信息系统及关键设备正常运行ꎬ发生故障时能够快速恢复ꎬ运维单位应建立技术支持人员值班制度ꎮ特殊时期ꎬ可组织厂商保障人员参与现场值班ꎬ加强特殊时期重要系统运行保障力量ꎮ
第二十一条㊀运行值班人员应熟练掌握工作职责范围内相关专业技能㊁业务知识ꎬ熟悉操作规程㊁值班管理规定和事件处理㊁报告流程ꎬ及时处理运行中出现的问题ꎬ对无法处理的问题ꎬ应立即按有关规定升级处理ꎮ
第二十二条㊀运维单位应定期组织召开生产例会ꎬ总结信息系统运行维护㊁故障处理㊁资源使用情况ꎬ协调解决存在问题ꎮ
第四节㊀事件管理
第二十三条㊀信息系统事件是指计划外的服务中断㊁服务质量下降或可能导致服务中断的事件ꎮ运维单位应以尽快恢复信息系统运行作为信息系统事件管理首要目标ꎬ加强事件管理工作ꎬ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ꎬ规范事件等级㊁事件响应㊁处理流程ꎬ明确事件升级策略ꎬ不断提高事件处理效率ꎮ
第二十四条㊀信息系统事件处理实行技术升级机制ꎮ运维单位应按照事件对业务的影响程度和紧急程度划分不同的优先级ꎬ制定事件技术升级策略ꎮ对运行值班人员规定时间内不能完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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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的事件ꎬ应及时升级到技术支持㊁厂商保障ꎮ
第二十五条㊀事件影响范围㊁程度或持续时间达到应急预案启动条件时ꎬ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ꎬ尽快恢复业务运行ꎮ第二十六条㊀运维单位要及时分析事件产生原因㊁可能存在的隐患ꎬ提出解决方案ꎬ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ꎮ
第二十七条㊀运维单位应建立并运用事件管理库和知识库ꎬ加强主动性管理ꎬ及时分析和判断系统潜在风险ꎬ提前采取应对措施ꎮ
第五节㊀故障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㊀因违反作业标准㊁操作规程及养护维修不当或在设计㊁研发㊁采购㊁施工㊁验收㊁报废更新等方面存在缺陷或缺失ꎬ以及不可抗力等原因ꎬ造成投产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用ꎬ影响铁路运输生产㊁经营开发㊁建设管理㊁客户服务的ꎬ列为信息系统故障ꎮ
第二十九条㊀信息系统故障调查处理ꎬ应确定故障原因ꎬ提出故障定级㊁定责处理意见ꎬ并督促检查整改落实情况ꎮ第三十条㊀故障分为责任故障和非责任故障ꎬ责任故障应件件定责ꎬ并纳入考核评价制度ꎮ
第三十一条㊀故障构成铁路行车设备故障或铁路交通事故的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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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㊀变更管理
第三十二条㊀对已投产信息系统应用软件㊁系统软件㊁硬件设备及其配置㊁基础设施环境等的改变构成信息系统变更ꎮ第三十三条㊀信息系统变更分为重大变更和一般变更ꎮ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之一的为信息系统重大变更:变更影响范围大ꎬ涉及重要业务的全部应用或核心应用ꎻ变更实施时间长ꎬ超过重要业务允许的中断时间ꎻ变更实施风险高ꎬ可能会对重要业务产生重大影响ꎻ应用系统功能调整大㊁数据结构变化大ꎬ实施时间超过五天ꎮ
第三十四条㊀信息系统变更由实施单位向基础设施运维单位提出申请ꎬ基础设施运维单位组织制定变更计划ꎮ对于重大变更ꎬ变更计划主要包括变更依据㊁技术方案㊁影响范围㊁实施计划㊁回退方案㊁应急预案及前期测试结果等ꎻ对于一般变更ꎬ变更计划主要包括变更依据㊁影响范围㊁前期测试结果等ꎮ第三十五条㊀总公司本级信息系统变更计划由信息中心审批ꎬ铁路局集团公司或站段级信息系统变更计划由铁路局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部门审批ꎮ必要时会同有关业务管理部门审核ꎮ第三十六条㊀信息系统变更由基础设施运维单位组织ꎬ相关单位及人员按照审批后的变更计划实施ꎬ变更结束后ꎬ经测试和验证完好后方可投入运行ꎮ
第三十七条㊀根据变更结果更新配置库ꎬ并及时将新版应用软件㊁参数配置㊁变更记录等资料归档保存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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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㊀跨级变更由上级运维单位组织实施ꎮ
第七节㊀配置管理
第三十九条㊀运维单位要加强配置管理工作ꎬ建立配置库和技术文档库ꎬ准确记录和描述组成生产系统的各个组件及其相互关系ꎬ为系统监控㊁事件管理㊁变更管理㊁应急处置等运维活动提供基础信息保障ꎮ
第四十条㊀运维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配置管理工作ꎬ建立并执行配置管理流程ꎬ规范配置信息内容ꎬ及时更新配置库和技术文档ꎬ保证配置信息的完整㊁准确㊁及时㊁受控㊁可用ꎮ
第八节㊀应急管理
第四十一条㊀信息系统上线运行ꎬ或新建基础设施平台投入使用时ꎬ运维单位㊁业务管理部门应组织有关单位分析隐患㊁识别风险ꎬ制定信息系统应急预案ꎮ
第四十二条㊀信息系统应急预案应明确信息系统应急处置机构组成和职责ꎬ规定应急处置和决策流程ꎬ事先制定各种故障情形下的检查诊断方法㊁工具㊁步骤和恢复措施ꎬ明确应急资源准备要求ꎮ
第四十三条㊀各单位应建立信息系统应急演练机制ꎬ开展规范化㊁常态化应急演练工作ꎮ应急演练计划由运维单位㊁业务管理部门提出ꎬ纳入运维计划ꎮ可能影响运输生产㊁经营开发㊁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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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管理㊁客户服务的应急演练为重大应急演练ꎬ重大应急演练由总公司或铁路局集团公司组织实施ꎻ一般应急演练由运维单位组织实施ꎻ跨级应急演练由上级单位组织实施ꎮ
第四章㊀运行维护保障
第一节㊀系统状态监控
第四十四条㊀运维单位应建立运行维护监控系统ꎬ对信息系统基础设施环境㊁硬件设备㊁系统软件㊁应用软件等进行监控ꎬ对涉及运输生产㊁经营开发㊁建设管理㊁客户服务的重要信息系统运行状态要做到全面监控ꎮ
第二节㊀数据中心(机房)管理
第四十五条㊀运维单位应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ꎬ明确人员进出㊁设备进出㊁日常巡检㊁维修养护㊁工程施工等活动管理流程ꎬ加强和规范数据中心(机房)日常管理工作ꎮ
第四十六条㊀加强数据中心(机房)安全保障措施建设ꎬ按规定配置消防㊁电子门禁㊁机房动力与环境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ꎬ强化信息系统安全管理ꎬ实时监控并阻断未经授权人员侵入㊁非法访问ꎬ保障信息系统运行安全ꎮ
第三节㊀运维安全管理
第四十七条㊀运维单位负责建立健全运行维护安全生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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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ꎬ明确职责ꎬ责任到人ꎮ应加强运维人员业务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ꎬ定期考核ꎬ注重实效ꎮ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ꎬ保持工器具良好状态ꎮ凡进行危险较大ꎬ影响人身安全的工作ꎬ必须事先拟定安全技术措施ꎮ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ꎮ第四十八条㊀运维人员要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ꎬ按规定开展运维工作ꎬ确保安全ꎮ
第四节㊀资产管理
第四十九条㊀本办法所称信息系统资产包括生产用计算机㊁网络㊁存储㊁其他外围设备ꎬ以及机房基础设施类实物资产ꎬ也包括系统软件㊁应用软件等许可证类无形资产ꎮ
第五十条㊀加强信息系统资产日常管理ꎮ资产管理单位应及时准确掌握资产数量和状态ꎮ运维单位做好信息系统资产日常维护工作ꎮ
第五十一条㊀资产管理单位应建立信息系统资产台账ꎬ详细登记系统简介及软硬件资产名称㊁型号或版本㊁数量㊁配置㊁许可证㊁研发单位等信息ꎬ及时按照相关规定列账ꎬ并对设备的检验㊁入库㊁领用㊁维修㊁更新㊁报废等进行详细记录ꎻ定期核对固定资产账册㊁设备台账㊁盘点设备实物ꎬ确保账实相符ꎻ定期对软件许可证使用情况进行统计ꎬ及时调整许可证期限ꎬ避免影响业务应用ꎮ
第五十二条㊀对于超过设备折旧期限或状态达到报废条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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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信息系统设备ꎬ资产管理单位应及时依据资产报废处置有关规定ꎬ办理设备停用㊁报废及更新手续ꎬ防止设备超期服役ꎬ消除设备安全隐患ꎮ信息系统设备折旧期限及报废条件和标准ꎬ按总公司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执行ꎮ
第五节㊀备品备件管理
第五十三条㊀信息系统运行维护需落实必须的备品备件ꎮ新建系统ꎬ与建设同步ꎬ按规定标准配备备品备件ꎮ在用系统ꎬ以年度为单位ꎬ按规定标准配备备品备件ꎮ
第五十四条㊀运维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备品备件管理ꎬ建立备品备件档案ꎬ对种类㊁数量㊁存放地点㊁使用情况㊁维修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ꎬ确保备品备件处于良好状态并及时补充ꎬ合理布放ꎮ
第六节㊀管理平台建设
第五十五条㊀运维单位应搭建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平台ꎬ实现运维需求信息㊁计划信息㊁值班信息㊁事件信息㊁故障信息㊁变更信息㊁配置信息㊁资产信息等运维数据共享ꎬ支撑运维服务流程自动化管理ꎬ提升铁路信息系统运维标准化㊁规范化㊁智能化水平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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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㊀人员机构及经费保障
第五十六条㊀根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工作需要ꎬ健全各级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机构ꎬ合理设置相应岗位ꎬ明确岗位职责ꎬ强化技术和业务培训ꎬ提高人员技能ꎮ
第五十七条㊀信息系统运维费用包括应用软件运维费用和基础设施运维费用ꎮ运维费用实行财务预算制ꎬ统一管理ꎬ专款专用ꎮ运维费用预算编制㊁提报㊁审批ꎬ按照总公司信息化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ꎮ
第五章㊀运行维护考核评价
第五十八条㊀各单位应建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考核机制ꎮ各单位㊁各部门对规章制度落实㊁运维计划执行㊁故障恢复㊁应急处置㊁运维保障等工作进行考核ꎬ掌握运维工作情况ꎬ评价运维工作质量ꎬ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ꎬ不断提升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水平ꎮ
第五十九条㊀运维单位依据运维服务指标要求ꎬ明确责任㊁落实措施ꎬ及时㊁全面㊁准确地收集提报运维服务指标数据ꎬ配合做好考核评价工作ꎮ依据考核评价结果ꎬ改进运行维护工作ꎬ提升运行维护质量ꎮ
第六章㊀附㊀则
第六十条㊀各单位应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信息系统运行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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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管理办法ꎮ各级运维单位依据本办法及其他相关要求ꎬ制定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实施细则ꎮ
第六十一条㊀本办法由总公司科技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ꎮ
第六十二条㊀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施行ꎮ前发«铁路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铁总运 2016 55号)同时废止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