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招标流程

分包招标流程
分包招标流程

分包招标流程

1、招标实施申请:向分局申报《招标实施申请表》。(为争取时间可同时上报招标文件、分包合同范本)

2、投标人选择:优先从公司合格分包商资源库中选择符合分包条件的分包商参加竞标。不在库分包商需申请入库(由分包商自行申请)。对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要满足资质要求。

3、招标文件编制:原则上,招标文件采用范本文件,各单位可根据项目特点对主要商务内容和技术内容进行合理调整,招标文件的编写应满足招标(含报批)所需合理时间。招标工程必须设置招标限价。

4、发标:招标文件经审核后方可用于招标。

5、答疑:原则上,招标项目采用函件往来形式进行答疑,确有必要的可以召开招标答疑会。投标人的提问及我方答复均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形成书面答疑文件,发送所有投标人。答疑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6.1 招标人签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在开标当日且在开标地点递交的投标文件的签收应当填写《标书送达登记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标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不得接收,由招标人原封退还给有关投标人。

在截标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三家的,招标无效,开标会即告结束,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6.2、投标人出席开标会的代表签到

投标人授权出席开标会的代表本人填写开标会签到表,招标人专人负责核对

签到人身份,应与签到的内容一致。

6.3、开标会主持人宣布开标会开始、主持人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和监督人员

开标人一般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唱标人可以是投标人的代表或者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记录人由招标人指派,市监督部门、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6.4、开标会主持人介绍主要与会人员

主要与会人员包括到会的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代表、各投标人代表、监督人员等。

6.5、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程序、开标会纪律和当场废标的条件

开标会纪律一般包括:

1、场内严禁吸烟;

2、凡与开标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会场;

3、参加会议的所有人员应关闭通讯设备,开标期间不得高声喧哗;

4、投标人代表有疑问应举手发言,参加会议人员未经主持人同意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场宣布为废标:

1、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6、核对投标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及出席开标会人数

招标人代表出示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同时招标人代表当众核查投标人的授权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和有效身份证件,确认授权代表的有效性,并

留存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件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席开标会的要出示其有效证件。主持人还应当核查各投标人出席开标会代表的人数,无关人员应当退场。6.7、主持人宣布投标文件截止和实际送达时间

宣布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各投标单位实际送达时间。在截标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应当场废标。

6.8、招标人和投标人的代表共同检查各投标书密封情况

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应当场废标,不得进入评标。密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招标人应当通知监督人员到场见证。

6.9、主持人宣布开标和唱标次序(根据送达标书的先后时间)。

6.10、公布标底和投标人报价。

6.11、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6.12、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

7、评标:评标工作由评标人员依据专业,对投标人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分别评审。

评标过程视招标项目特点,一般分三个阶段顺序进行,前一阶段评价合格的方能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一阶段为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工期、质量、主要合同条款等招标要求的符合(响应)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未承诺或承诺不全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二阶段为投标人技术标书评审。审查关键和重要结构部件的施工方案、安全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进度的关键路线等。技术标书评审不合格

的,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第三阶段为经济标书评审。包括总报价、分项报价、主要单价、措施费及材料单价评审。

开标、评标过程应有完整记录,作为评标报告的主要组成部份。

8、定标:

1) 原则上采用最低价中标的方案。

2) 评标小组根据评标结果,拟定中标人及候选单位推荐意见,并将评标结果和推荐意见在项目部公示栏、分公司公示栏张贴公示不少于3天。在公示期间,如单位各级经营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收到反馈意见,需核实情况再对评标结果作出调整。

3) 评标结果经公司直属项目、各二级单位第一责任人或上级主管领导审批确认,并洽谈分包合同后,再宣布中标结果,并发放中标通知书。

分包工程的招标流程

分包工程的招标流程 分包工程管理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效益和企业声誉,或涉及连带法律 责任。通过分包工程招标,选择优秀分包商是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效益的重 要途径。如何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规范分包工程招标,是摆在施工企业面 前的重要课题。 一、分包工程招标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与多家施工单位交流时发现,施工企业普遍存在着一些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1、委托项目部招标,存在不利因素 大型施工企业在分包招标管理模式上各有不同,有的将分包招标工作由公司总 部统一管理,有的委托专业分公司管理,有的直接委托项目部招标。 但项目部招标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 (1)存在着企业内部招标标准不统一; (2)项目部为临时组建机构,存在着经济、技术等专业人员数量不足和个人综合素质参差不齐的问题,不能有效满足分包商资格评审和评标的需要; (3)不利于专业招标团队的建设。 2、审批流程长,审批表格多 施工企业为了规范自己的招标行为,力求做到严细管理而层层把关,从分包招 标策划到下达中标通知书,大都需要经过2~3个流程的审批才能完成分包招标 工作,有的则多达4-5个审批流程,存在着填报工作量大,审批流程多,从而 导致招标时间过长问题,延缓了分包合同签订时间,影响现场施工生产。 3、企业总部缺少对招标文件内容的审核 大型施工企业在分包工程招标管理中,比较重视招标工作启动前的规范化管理,均设置了一些格式化的审批流程,以使分包招标工作合法合规,招标责任单位 依此开展招标工作。但多数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管理中,却忽视了对招标文件 内容的审核,即招标责任单位编制完招标文件后未经企业总部审核直接发放招 标文件,招标文件是投标报价的重要依据,也是签订分包合同的基础,企业总 部对招标文件内容不进行审核,是一个比较大的管理漏洞。 4、评委选取不规范 由施工企业总部负责的招标项目,在评委选择上较为规范,但专业分公司和项 目部负责的招标项目,在评委选择上表现的有些随意性,由于受专家评委资源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招投标管理制度及流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1)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项目; (2)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3)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限制或者排斥本地区、本系统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投标,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当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传统的建筑、交通行业的招标,分设计阶段招标和施工阶段招标,而信息系统工程的招标通常只进行一次,承建单位中标后,其任务应包括方案设计、网络施工、系统集成及应用软件的开发,有关设备及软件的选购也应包括在招标范围内。 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项

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项目不适宜公开招标的,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其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本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

工程公司分包招标管理办法(定稿)

劳务分包、专业(整体)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招标管理总则 1.1 为进一步规范兵团水电集团劳务分包及专业分包,加强分包管理,降低经营成本,保证施工质量,促进廉政建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经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凡列入本办法范围的劳务、专业分包,均适用本管理办法。 1.3 水电集团劳务、专业招标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注重效益及维护水电集团利益的原则。 1.4 项目责任制、股份制、企业职工个人承包制(履约保证金以现金形式交齐并在集团公司有尾工款100万元以上的除外)均按此办法执行。 1.5 招标机构及职责 1.5.1 水电集团设立招标工作领导小组,对招标采购活动进行领导和决策。领导小组组长由水电集团董事长、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水电集团总经济师担任,水电集团成员由招标采购中心、纪检审计部、市场办法经营部、财务部、质量安全部、法人公司及项目部组成,办公室设在招标采购中心。 1.5.2 招标采购中心是水电集团劳务、专业分包招标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 ①负责水电集团劳务、专业招标管理制度的拟订、解释与实施; ②审核招标申请及方式; ③发售招标文件,签收投标文件; ④组建评标小组、主持开标和评标工作;

⑤组织编写评标报告,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下发中标通知书; ⑥负责协助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对合同进行评审; 1.5.3 各相关部门职责: ①纪检审计部:负责全程监督整个招投标过程和程序,保证其公正、公平、合理。 ②法人公司及项目部:负责上报招标申请计划、编制招标文件、签订合同; ③其他部门:根据招标采购中心开标程序及计划时间,委派部门人员参加现场开标并评标。 1.6 招标范围 1.6.1 劳务分包:是指对工程的人工费进行包干使用。分包的对象是人力资源。 1.6.2 专业(整体或切块)分包:是指按照专业(整体或切块)由有专业施工能力的施工队伍来施工。分包的对象是分部分项工程。 1.7 招标程序 1.7.1 报批招标申请及招标文件。项目招(议)标申请需提前5天报招标采购中心审核,招(议)标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要一同上报,如未按时上报而延误招标的,由拟招标单位承担责任。 招(议)标文件由需要招标议标的单位(业主)拟定,集团招标采购中心审核。招(议)标文件内容中,必须明确数量、单价内容、工期、付款方式、限价以及相关合同条款及特殊要求。招(议)标文件的修改不得超过三次,超过三次后需交纳2000元/次。 1.7.2 发售招标文件。招(议)标文件经过审批后,由招标采购

劳务招投标工作经过流程

劳务招投标工作流程 一、劳务招投标工作的目的 劳务招投标时施工总承包企业,根据建设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组织劳务分包企业进行任务投标的活动,要达到优选队伍,杜绝使用信用不良队伍,保证工程“安全、质量、工期”要求,控制人工成本,保障队伍稳定的目的。 二、劳务招投标工作内容 预审拟选投标人资格、发布招标文件、解答投标人提问、接受投标人投标、召开开标会、评价投标人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签订分包合同办理备案手续。 三、劳务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 如图2 一1 所示 对招投标的控制,要抓好两个环节。 其一“投标资格预审,保证入围规范”。目的在于把好进口关,保证参加投标人的素质,形成高水平投标队伍间的竞争,达到优中选优。 其二“开标工程监控,保证过程规范”。做好开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保证开标过程的规范化。 资格预审审查的内容包括:拟投标企业须首先提供企业资质、营业执照、施工业绩等资料,同时依据工程需要、企业情况会同技术、生产等相关部门进行实地考察,并将《 投标资格预审表》 报主管领导审批, 图2 一1 劳务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图

四、实现对分包成本控制的有效手段 招投标过程需依据北京市建设工程专业劳务发包承包交易中心要求,填写相关表格完成招投标材料的“四个备案”,包括: 备案一:招标登记备案 ( 1 )编制《专业劳务分包工程招标方式抄报表》(2 份) ( 2 )出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即可)( l 份)( 3 )提交一级市场(总包、专业承包)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即可)( l 份)( 4 )填写《拟选投标人名单》(1 份) 备案二: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包含内容:工程概况、现场简介、招标要求、报价要求、工程款结算与支付 投标须知、开标须知、评标和中标须知 备案三: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 1 )填写《投标报名表》(自制1 份) ( 2 )编写劳务招投标过程《书面情况报告》(1 份) ( 3 )归集投标单位编制的《专业项目投标书》或《劳务项目投标书》(3 份)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 4 )填写《专业工程标底报备表》或《劳务工程标底报备表》(2 份)( 5 )归集《开标会议签到表》(2 份) ( 6 )填写《开标记录表》(2 份) ( 7 )编制《评标报告》(1 份) ( 8 )评委打分表及汇总表(1 份) ( 9 )编制《决表报告》(1 份) ( 10 )总包单位发出《专业、劳务中标通知书》(3 份) ( 11 )评标委员会名单(自制1 份) 备案四:分包合同备案 ( 1 )总包单位发出《专业、劳务中标通知书》(3 份) ( 2 )中标单位与总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合同备案) 注:全部表格均需加盖本单位有效红章,复印无效。 五、劳务招投标具体操作程序: 如图2 一2 所示

工程分包管理流程

版次:V2 运营管理—分包管理页次:1 /6 生效日期:2012/10/01 工程分包管理流程 姓名签字日期编写左联宾2012-08-20 审核周志辉2012-09-19 批准殷国宝2012-09-21流程责任部门:工程管理部 流程责任岗位:工程管理部工程分包管理处

版次:V2 运营管理—分包管理页次:2 /6 生效日期:2012/10/01 1. 流程目标 确保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工作顺利开展,优化社会资源配置,提高在建项目精益化管理水平,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2. 适用范围 本流程适用于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全过程。 3. 相关政策和制度 【AR01】《中国水利水电第十三局工程局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AR02】《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AR03】《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分包商资源库管理办法》 4. 其它说明 无

版次:V2 运营管理—分包管理页次:3 /6 生效日期:2012/10/01 5、流程图 3 / 6

版 次:V2 运营管理—分包管理 页 次:4 /6 生效日期:2012/10/01 4 / 6 6. 流程说明 编 号 流程步骤 责任 部门岗位 适用政 策与制度 流程 步骤描述 输出 文档 备注 流程开始 01 分包策划、立项审批 项目部分包管理领导小组 【AR01】 【AR02】 【AR03】 【C01】 详见【工程分包策划、立项审批流程】 【EF01】 分包项目策划书 【EF02】 《工程分包立项申请表》及相关材料 02 分包项目招标 项目部分包管 理领导小组 【AR01】 【AR02】 【AR03】 【C02】 详见【工程分包项目招标管理流程】 【EF03】 招标、谈判过程文件 及记录 03 分包合同审批 项目部分包管理领导小组 【AR01】 【AR02】 【AR03】 【C03】 详见【工程分包合同(草案)审批及协议签订流程】 【EF04】 分包合同审批表 04 分包商入库 项目部分包管理领导小组 【AR01】 【AR02】 【AR03】 详见【分包商入库管理流程】 【EF05】 分包商入库申请及 相关材料 05 分包商选择审批 项目部分包管理领导小组 【AR01】 【AR02】 【AR03】 【C04】 详见【分包商选择审批流程】 【EF06】 分包商选择审批表及相关材料 06 分包合同签订 项目部分包管理领导小组 【AR01】 【AR02】 【AR03】 【C05】 分包合同审批完成后,由双方法人代表签署合同并 盖双方公章。分包合同要与《安全生产责任书》、《工程 质量责任书》、《保廉合同》同时签订。 【EF07】 分包合同及附件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及招投标管理办法

工程分包管理办法及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节工程分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公司工程分包行为,全面加强工程分包管理,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维护企业经济利益,现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我公司进行在建工程的分包和劳务分包等有关活动及实施监督 管理的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工程分包:是指在我公司履约的在建工程中,我公司(发包方)将工程承包合同中的一部分或是其中的劳力作业,依法发包给本公司以外的分包商,由分包商完成此部分施工任务,但发包方负责监督管理和组织施工。主要指工程分包、劳务分包. 第四条公司履约项目的工程分包,不论公司对履约项目的管理模式,均由公司统一管理。 第五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合法。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劳务用工应当符合《劳动法》、《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 第六条工程分包行为应当守约。 工程分包应当符合工程承包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规定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不得分包;合同规定须经监理单位事先审查及及业主协商并取得同意才能分包的项目,在取得同意前不得分包。对工程分包的工期和进度要求、技术和质量标准不得低于工程承包合同相应的要求和标准。 第七条工程分包的行为应当严格接受公司的经营调控。

工程分包应在充分利用公司内资源、有利于工程实施和提高全公司综合效益的前提下,有控制地进行.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许可及否的立项审批和工程分包统计报告制度。 第八条工程分包必须通过市场竞争方式,公开、公平和公正地在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合格分包商中择优选定分包商。对此,公司实行分包商资质评审和选定分包商的审批制度。 第九条工程分包必须订立有效的规范的书面形式的工程分包合同.对此,公司实行工程分包合同评审、批准和备案制度。 第十条必须对工程分包的工程质量、进度和施工安全进行严格的控制。对此在发包方和分包商均应严格履行工程分包合同的基础上,发包方应对分包商的工程施工实行监督式、介入式和指导式的管理,不得“以包代管”。 第十一条公司各级领导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有关工程分包的岗位规范和个人行为准则,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得在工程分包活动中搞暗箱操作和人情分包。 第十二条公司计划合同部是本公司工程分包的管理部门,并具体负责本公司工程分包的管理工作,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市场开发部、物供部、工程部、质安部、财务部、办公室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公司规定参及工程分包管理工作,并对工程分包管理程序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工程分包的审批 第十三条工程分包的常规审查和批准权限. 工程项目所有的工程分包无论金额大小必须经公司法人代表(或总经理)签字认可。 第十四条工程分包常规审批事项有: 1、工程分包立项(许可及否); 2、确定分包商; 3、签订工程分包合同。 第十五条工程分包特别事项的审批。 超出本规定限制的特别事项应进行特别审批。特别事项主要(但不限于此)有:

工程分包议价招标工作细则

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 工程分包议价招标工作细则 1 目的 为简化工程分包招标的工作程序,缩短分包项目的招标周期,提高现场工作效率,对有些不适于邀请招标的项目采用议价招标的方式。为了使议价招标工作规范化,在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工程分包招标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补充该工作细则。 2 适用范围 2.1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公司本部、抚顺分公司、赤峰分公司、各项目经理部; 2.2 本工作细则适用于工程中分部、分项及不适于邀请招标和其它零星工程项目的分包; 3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1 参加投标的单位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 3.2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满足该工程项目所要求的资质等级; 3.3 为了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能证明其符合以上条件和具有施工能力的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施工资格证、安全管理合格证)。 3.4 参加投标的单位应来源于公司的《合格分承包商清册》。 4 评标的程序: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审、终审、提出评标报告,报项目招标领导小组批准。 4.1 初审 4.1.1 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评审。包括商务条件符合性和技术条件符合性。投标文件应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要求,没有显著的差异和保留; 4.1.2 对投标文件的技术性进行评审。包括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可靠性、施工质量的保证措施、提供的机械设备,以及按东北电业管理局第一工程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文件》的要求,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对施工现场的周围环境污染与保护措施进行评审; 4.1.3 对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性评审。审查全部报价数据计算的正确性,分析报价构成的合理性,并与标底价格进行对比分析; 4.2 对初审合格的投标单位组织第二次报价。选定合理的、最低报价的投标单位进行商议最终报价; 4.3 项目经理部要将首次报价、第二次报价、最终报价的全部原始资料于评标工作结束的次日传送给公司经营计划部。原始资料必须具有报价说明、报价子目、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及项目经理部的评审报告; 4.4 评审报告 招标评审报告应包括招标、开标、评标情况和推荐意见。 4.4.1 招标情况。

最新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办法

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建一局集团第三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活动,保证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由公司承揽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的招投标工作。 2.2本办法所称招投标是指在公司发出招标文件日期开始至中标分包商接收到中标通知书为止的有效时间期限内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选取合格分承包商的过程。 2.3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定义及划分 2.3.1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 专业分包通用化工程项目:桩基础及护坡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及预应力工程、幕墙及金属门窗工程、改造加固特种专业工程、塔吊及外用电梯及爬升架(砼泵及布料杆)安装租赁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临建房工程、直螺纹工程纳入通用化专业分包管理范畴;

专业分包属地化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商品混凝土工程;人防门工程、检验试验合同、保安服务合同纳入属地化专业分包管理范畴; 2.3.2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工程分为主体结构劳务工程、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工程、临时设施(临水临电)及零星作业劳务分包工程、脚手架单项劳务分包工程、机电劳务分包工程等。 3基本准则 3.1对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的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 3.2对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的招标应按承揽的单项工程统一进行招标,不得分批、分部位肢解分包工程。 3.3对于业主推荐分承包商,应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3.4公司成立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评标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总部相关部门及项目经理部业务负责人组成,评标小组下设立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专业分包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合约报价部)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劳务分包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项目管理部)。 3.4.1对于公司承揽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达到以下规模的,原则上由“专业分包管理办公室”(或“劳务分包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招标:

工程分包控制程序文件

1.目的 为了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规范工程分包行为、防止工程分包中各种问题的发生,公司制定《工程分包控制程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工业、民用建筑及(市政)工程中对工程分包的控制;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 3. 相关文件 公司《管理手册》 《施工技术控制程序》 《施工过程控制程序》 4.术语和定义 工程分包:指非本公司的施工企业以包工包料等形式承包本公司承建的施工作业。 5. 职责 5.1主管工程分包的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程分包。 5.2施工管理部审查项目经理部的《工程分包申请》;预选参加工程分包的投标方;对投标方的施工方案、工期、安全、进度计划和综合施工能力进行评审。 5.3经营管理部负责制定和贯彻实施本程序。负责工程分包的招标工作,发布工程分包招标信息,编制招标文件,拟订编制分包工程标底,组织投标单位填写《资格预审表》。 5.4技术发展部负责对工程分包投标方技术人员的能力及资格、施工技术方案进行评审。

5.5物资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方的物资分供商、材料供应计划及使用材料的合格品性进行评审。 5.6设备管理部负责根据需要对投标方的设备能力、配置进行评审。 5.7质量管理部负责对投标方以往施工质量业绩、质量保证措施进行评审。 5.8劳务管理部对投标方的劳务人员规模、构成整体素质进行评审(本市单位除外)。 5.9财会部负责对投标方的财务状况、运营资金能力、资金保证能力进行评审。 5.10市政(公路)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市政工程合同的签定与管理。 5.12项目经理部可以推荐分包单位,按公司规定并对分包单位资质等级进行考察。 6. 工作程序 工作流程图:

分包、材料单位招标流程

分包工程招标流程 1、各专业(工程部、水电部)根据施工图纸及实际情况拟定招标文件→形成:招标文 件初稿; 2、将招标文件初稿提交指挥部会议讨论定稿→形成:招标文件; 3、各专业(工程部、水电部)对潜在的分包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4、各专业(工程部、水电部)将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预审合格的单位(3-5家)名单 送至预算部; 5、发标,各专业(工程部、水电部)带领投标单位到财务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投 标保证金,到预算部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单位编制标书; 7、投标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至预算部; 8、约定时间开标; 9、议标、确定中标单位(预算部)→形成:中标通知书; 10、与中标单位商议签订合同事宜; 11、与中标单位签订分包合同(预算部)→形成:分包合同。 材料供应招标流程 1、各专业(工程部、水电部)根据施工图纸及实际情况拟定招标文件→形成:招标文 件初稿; 2、将招标文件初稿提交指挥部会议讨论定稿→形成:招标文件; 3、各专业(工程部、水电部)对潜在的材料供应单位进行资格预审; 4、各专业(工程部、水电部)将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预审合格的单位(3-5家)名单 送至器材部; 5、发标,各专业(工程部、水电部)带领投标单位到财务部交纳招标文件工本费,到 器材部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单位编制标书; 7、投标单位在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器材部; 8、约定时间开标; 9、议标、确定中标单位(预算部)→形成:中标通知书; 10、与中标单位商议签订合同事宜; 11、与中标单位签订材料采购合同(预算部)→形成:材料采购合同。 说明: 1、各投标单位在编制标书过程中提出的各项问题,经解答汇总后返回所有的投标单位; 2、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金额及实际情况收取。

机电工程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机电工程分包招标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机电工程分包管理,规范工程分包行为,堵塞在工程分包中存在的各种纰漏,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同时使分包合同更加准确、全面、规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分包工程的确定 1.1分包范围的确定由公司机电部及投标过程中确定的项目机电经理根据中标范围、结合成本分析,确定分包的形式及范围进行划分。 1.2分包的确定由项目经理部提出,上报公司机电部。机电部根据项目的建议及工程的实际情况做出评审,分包工程的提出时间要求在正式招标前20天。 1.3项目经理部在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供中标时的合同总价、工程量及组价明细、总包支 付比例、预付款比例、计划招标图纸、计划工程工期、开竣工日期。 1.4在施工程的分包方式由机电部及项目经理部根据具体工程商议决定。 1.5无论是扩大劳务分包、劳务分包还是专业分包,所有的招标工作均由公司机电部组织。 2、招标文件的编制 2.1确定完需要招标的工程后,由机电部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编制依据严格参照业主合同,对其中的预付款、支付比例、质量要求、工期要求、质保年限、品牌要求、技术指标、违约责任等作为重点写入招标文件及分包合同。 2.2招标文件及分包合同编制完成后,由机电部及项目经理部共同完成内部审查。审查通过后,填写招标文件评审表,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项目评审表》、附表2《招标文件公司评审表》。 2.3为使工程招标和实际中标价款相吻合,由机电部和项目经理部共同完成招标标底的编制。 3、分包单位的产生 为更好的控制成本,同时使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提高履约能力,提升公司的企业形象。同时尽可能营造公平、广泛的竞争环境,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包单位由项目经理部推荐1-2家,机电部推荐1-3家,共同组成投标单位,投标单位原则上不少于5家。在投标之前严格对分包单位的资质、注册资金、财务状况、信誉等级、管理能力等进行审查,特别是未在中建一局合格分包商名录中的分包单位。对于工程单项合同额在100万以

内部分包工程招标流程图(建议版)

内部分包合同签订流程图(建议版)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行为,加大把控力度。特此建议。 一、确定分包方式。 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提出工程分包申请,公司主管经理批准,方可分包。由招采中心负责招标、技术部及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量清单及报价。在选择分包队伍的过程中,项目经理有优先建议权。分包采取以下方式: 1、招标方式 工程分包造价超过10万元人民币工程必须招标,持中标通知书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2、非招标方式 工程分包造价不高于10万元人民币、工作内容为纯劳务或技术要求较低工程可采用主管经理批准直接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二、签订合同 1、招标合同的签订 中标单位应持中标通知书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其合同工作内容及价格执行中标结果。在合同未签订前,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其附件等资料构成约束双方的条款。其它条款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在规定允许范围内应根据各个工程情况进行调整。 2、非招标合同的签订 非招标工程合同签订时,分包单位应持经主管经理签字批准的工程

分包申请书进行工程分包合同签订工作。 工程内容应根据分项目部提供并确认的工作内容资料进行签订,工程内容应详尽准确,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得超过合同规定范围进行施工,如超出合同范围进行施工(工程交工后未签订补充合同)且无任何凭证的,费用自理,招采中心不予结算。 合同价款应执行公司内部工程招标类似工程价款,可酌情降低。当合同价款高于公司内部招标类似工程价款时,应凭公司总经理批示签订工程承包合同。 三、所有工程分包合同必须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合同范本由招采中心部提供法务部审核。工程分包合同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签订,不允许后补。 特殊情况进行工程合同后补的应由项目部申请,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办理,但合同价格(含变更、签证等)应根据公司类似工程价格下浮3%;合同价格不下浮的应由公司总经理批准。 四、分包合同签订程序 1、分包方持中标通知书或经主管经理批准的分包申请到招采中心办理分包合同签订事宜。 2、招采中心根据中标通知书或分包申请内容与项目部、技术部对工程内容、材料供应情况进行核实,合同价款招采中心相关人员进行商定,工程合同草拟后,招采中心通知分包方进行协商,最终确定合同条款。 3、项目经理根据《合同法》及公司相关规定对合同进行审核,经审

工程分包审计

施工总承包条件下的工程分包流程审计作者:孙义上传时间:2008-10-22 0:0 【摘要】建筑业工程分包可以分为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工程分包是施工总承包企业保证工程项目质量、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也是弥补施工企业资源不足、达到建设预期目标的重要途径。加强工程分包流程的内部审计,对于规范施工总承包企业经营管理,强化内部控制,遏制腐败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施工总承包分包流程内部审计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劳务分包三个序列。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本文所述工程分包是指专业工程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所讨论的审计是在施工总承包企业依法(或合同约定)分包的前提下所实施的内部审计。 一、工程分包招标审计 工程分包招标是新形势下提高施工总承包企业经营管理能力,扩大企业市场份额,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客观要求,是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提高施工总承包企业经济效益,遏制分包交易中滋生腐败现象的关键环节,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当建立切实可行的工程分包招标工作管理制度,并加强工程分包招标环节的内部审计。 工程分包招标范围的审计。审计人员应获取企业工程分包管理制度、总承包合同书、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资料,审核企业分包管理制度制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审核拟进行工程分包招标的范围、分包形式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业主合同约定及本企业管理制度的规定,确认是否存在违规分包、违法转包或规避招标等行为,审查是否存在对本单位具备施工能力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了分包招标。 工程分包招标方式的审计。工程分包招标可以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公开招标应依照规定程序在公开出版物或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招标应向合格分包单位发送投标邀请书。审计人员应获取企业刊登招标公告的公开出版物,审核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介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企业管理制度的规定,招标公告的具体内容是否符合招标范围及管理制度的规定;获取邀请投标文书,审核所邀请的分包单位条件、分包单位家数是否符合规定,确定招标方式及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工程分包招标文件的审计。审计人员应获取招标文件,审核招标程序规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及完整性,审核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资格、技术标准、交易条件、报价要求、评标标准、主要合同条件等要素是否完备、明确,审核标底的编制程序、方法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审核工程量清单的编制是否做到了“四统一”,即统一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审核招标文件中是否存在对潜在投标人的不合理的限制性条款,审核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的文书形式及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审核对投标文件报送时间的要求是否合理,审核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工程的划分是否符合规定,工期要求是否符合总包合同的约定。 工程分包投标人资格的审计。审计人员应获取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财务状况资信证明等资料,审核投标人在资金、技术、人员、装

分包合同签订流程

迈赫自动化管理制度 ★ 分包合同签订流程 MHOF.10104.14.0-2011 2011年9月10日发布 2011年9月10日实施 山东迈赫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1.目的 为规范各事业部的工程分包行为,加强对工程分包方及分包过程的有效管理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工期等方面满足主合同的要求,结合工程实际,特制订本办法。2.适应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各事业部所施工项目分包合同的签订。 3.术语 工程分包是指施工企业之间的专业工程施工或劳务作业的承、发包关系。 4.职能职责 4.1事业部 a.参与分包项目供应商资源的考察; b.参与分包项目的招标工作; c.负责牵头组织分包工程的验收工作; d.负责施工过程中各类纠纷的协调和处理; e.负责将分包范围内的成本价提供给成本控制科; f.负责将技术协议及图纸及时提供给采购部; g.负责分包单位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4.2采购部 a.负责分包项目供应商体系的建立; b.负责编制投标须知、投标邀请函、招标方案、评标报告; c.负责组织分包项目的招标工作; d.负责与分包方签订分包合同; e.负责分包合同执行过程中法律、经济纠纷的协调和处理; f.变更价款超过五万元的,负责与分包方签订补充协议。 4.3质量安全部 a.负责分包项目的过程质量控制和检验; b.负责对分包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和分析; c.负责对较大质量问题的记录和反馈; d.参与分包项目的招标及评标工作。 4.4成本控制科 a.负责分包项目价款的确认;

b.参与分包项目的招标工作; c.负责分包项目结算书的编制。 4.5综合保障科 a.负责分包合同的管理; b.负责分包项目款项的办理、报批、账务处理; 5.管理内容和规定 5.1事业部接到工程部下发的立项单后,要组织事业部内相关职能部门对工程内容进行评审,并根据目前的人员、设备、场地、加工能力、安装能力,综合分析该立项单的工程内容,哪些自制加工,哪些包清工在车间内制作;哪些需包清工安装;哪些需另租场地加工;哪些需整体外包。 5.2事业部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任务的平衡情况,在满足顾客期望的前提下,确定分包范围后,填写《工程外包申请表》并报批。【格式见附表一】 5.3工程项目分包的供应商资源,统一从采购部建立的供应商体系中选择,是否通过招标确定分包单位,统一执行采购部制订的《招标管理办法》。 5.4采购部根据已掌握的分包方资料情况,每年组织相关事业部和公司职能部门对体系内的分包方资源进行一次审查评价。评价的内容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建筑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技术装配及技术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社会信誉和业绩、财务状况、已完工程合同履行情况。并填写分包方评价表,做好评价记录,确认符合要求的,报分管副总批准后重新建立合格供应商登记表、经复评不合格的分包方资源,应从原合格供应商登记表中删除,并及时将登记表发放到相关事业部和职能部门,对分包供应商资源的管理执行采购部制订的《供应商管理办法》。 5.4事业部根据分包额度的大小,确定需招标确定分包单位的,编制招标方案报批后转采购部组织招标的相关工作,招标完成后由采购部出具评标报告并报公司领导批准。 5.5《工程外包申请表》《招标方案》《评标报告》作为分包合同签订的依据。采购部依据分包合同的统一版本进行起草后,组织合同中涉及到的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将评审意见在《分包合同评审表》中注明。采购部针对各部门的评审意见与提出部门进行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在《合同签订审批表》中进行答复,并将分包合同修订,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与分包方正式签订合同。【评审表格式见附表二、审批表格式见附表三】 5.6当变更部分的价款超过五万元的,需重新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原合同的附件。【格式见附表四】

工程招招投标管理流程及办法

《工程招投标流程及管理办法》 2018年8月

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流程

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 目的: 为进一步规集团公司的招标活动,加强公司对招标工作的管理,在保证项目质量、工程质量等要求的前提下,合理评估投标公司,选择与工程项目相匹配的承包商,保证开发项目的质量、工期,合理控制工程开发成本,提高投资效益,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注:成本合约部以下均简称为合约部) 1.适用围 1.1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开发项目中除当地政府招标办有规定的招标以外的所有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项目策划、造价咨询服务以及设备、材料供应的招标。其中金额大于20万元的工程施工、设计、监理、勘察、项目策划、造价咨询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禁止将应统一招标的分部分项工程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1.2金额大于20万元但属下述情况时:a、政府垄断工程;b、因技术、市场原因造成实质性垄断,投标单位不足3家,且标的物无替代性的工程。可采用直接委托或议标确定合作单位,当合作单位有不止一家可供选择时,优先采用议标。在采取直接委托或议标前,必须先经过招标决策小组批准。 1.3小于20万元的工程是否招标不作强制要求,可由项目公司采用议标、直接委托的方式确定合作单位。同一项目的零星工程可以集中招标。 1.4议标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参与议标的单位不得少于2家,常规工程应选择至少3家参与议标;(2)议标的谈判必须有工程、成本人员同时参与,并按约谈结果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工程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同时报批(详见后附表一、二)。 1.5直接委托时应按如下要求执行:(1)价格可以谈判时,由工程、成本人员共同参与谈判;(2)经办人填写《工程评标定标审批表》,《工程约谈记录》作为审批表附件同时报批。 1.6 异地项目公司参照本办法制定细则并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2.招标原则: 2.1.透明公正原则:招标过程必须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所有招标决策应在招标决策机构集体公开决策,杜绝暗箱操作;选择投标入围单位、评标、定标时应客观公正,树立并维护公司良好的招标信誉和形象。 2.2.充分竞争、择优中标原则:每次招标都应有充分适量的投标队伍参与投标,公

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

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深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活动,保证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进行,降低采购成本,提高企业效率,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本管理办法适用于由公司承揽的所有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的招投标工作。 2.2本办法所称招投标是指在公司发出招标文件日期开始至中标分包商接收到中标通知书为止的有效时间期限内为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选取合格分承包商的过程。 2.3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定义及划分 2.3.1专业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将其所承包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建筑企业完成的活动; 专业分包通用化工程项目:桩基础及护坡工程、建筑防水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及预应力工程、幕墙及金属门窗工程、改造加固特种专业工程、塔吊及外用电梯及爬升架(砼泵及布料杆)安装租赁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等;临建房工程、直螺纹工程纳入通用化专业分包管理范畴;

专业分包属地化工程项目:土石方工程、商品混凝土工程;人防门工程、检验试验合同、保安服务合同纳入属地化专业分包管理范畴; 2.3.2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总承包企业或者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劳务分包工程分为主体结构劳务工程、二次结构及粗装修劳务分包工程、临时设施(临水临电)及零星作业劳务分包工程、脚手架单项劳务分包工程、机电劳务分包工程等。 3基本准则 3.1对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的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形式。 3.2对于公司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的招标应按承揽的单项工程统一进行招标,不得分批、分部位肢解分包工程。 3.3对于业主推荐分承包商,应采用招投标的方式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3.4公司成立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招投标评标小组,由公司主管领导、总部相关部门及项目经理部业务负责人组成,评标小组下设立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专业分包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合约报价部)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劳务分包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项目管理部)。3. 4.1对于公司承揽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达到以下规模的,原则上由“专业分包管理办公室”(或“劳务分包管理办公室”)统一组织招标:

工程分包招投标管理办法(初稿)

工程内部招投标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目的为加强公司对本司已承建的建设工程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保障各种劳务及专业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降低造价,保证并缩短工期,提高经济效益,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2. 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房屋建设工程内部招标投标,包括公司已承包的建设工程项目中的施工、调试、设备和物资采购等的招投标。单项工程合同估算价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专业分包工程,劳务(包含机械、工器具)分包合同估算在万元人民币以上;设备、大宗材料(物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在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招标,并按照本办法组织实施。其中设备、大宗材料(物资)采购招标同时执行公司《物资招标采购管理办法》。 3.职责 3.1 公司领导小组 公司房建部作为公司内部房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本公司内部房屋建设工程分包招标投标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 3.1.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定,制定内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办法。 3.1.2负责公司所属房建工程分包工程方案的决策,负责劳务分包、专业分包、大宗材料(物资)采购等分包工程招标的形式的决定,并审核、审批。 3.1.3对公司所属房屋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归口管理和实施监督。 3.1.4组建并管理公司房屋建设工程内部投标项目评审委员会。 3.1.5组织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审查和投标评审工作。 3.1.6负责公司建设工程内部招投标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3.1.7公司其他有关部门市场开发部、物供部、工程部、质安部、财务部、办公室应当根据各自职责,按照公司的规定参与建设工程内部招标投标管理工作。 3.2 项目经理部: 3.2.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定,具体组织和实施内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和办法。 3.2.2 负责本项目专业分包工程,劳务分包及大宗材料(物资)采购等招标计划的审报,并以书面形式报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3.2.3 对项目所在地及周围地区进行人工、材料、机械等的价格进行调研与分析,组织编制和修订招标文件,提交公司相关部门审核、审批。 3.2.4 负责招标文件的发售,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投标文件的接收,招标文件澄清、修订。 3.2.5 负责组织编制标底,建立评标小组,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3.2.6 负责组织开标活动。 3.2.7 发出《中标通知书》和《未中标通知书》,并处理善后工作。 3.2.8 建立分包工程招标业务统计台帐,定期总结并反馈意见参与修订本办法。 4.工作流程 (参考、需修改)

万科房地产招标管理流程

房地产招标管理流程 1. 目的为规范万科集团工程招标管理,维护招标单位的权益,在保证项目质量、工期等要求的前提下,以合理低价选择最满意的投标单位,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 3. 职责 3.1 万科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成本管理组负责本管理办法的制订、修改、指导、解释、监督检查。 3.2 万科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进行招标工作的经办人员、审批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本管理办法。 4. 方法与过程控制(包括总则、合格承包商数据库、招标工作程序、其他规定) 4.1 总则 4.1.1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所属各房地产公司的工程施工、监理、造价咨询委托的招标,其中金额(工程造价)在5 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和所有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必须实行招标选择合作单位。工程招标应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的方式,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必须有三家以上的投标单位参与竞标。 但下列情况除外:(1)金额(工程造价)在5 万元以下的工程可按照货比三家、合理低价的原则,经填报《承包商考察结果审批表》报公司招标工作小组批准后确定承包单位;(2)某些已经过集团审批确定了长期合作

伙伴关系的工程;(3)某些地方政府垄断工程。 4.1.2 工程招标应遵循以下原则: 4.1.2.1 全面招标原则:凡是符合招标条件的工程项目都要以招标方式确定承包单位; 4.1.2.2 整体招标原则:禁止将项目肢解或化整为零,规避招标。 4.1.2.3 事前预算原则:施工类工程在招标前,应先根据施工图预算编制标底;不提倡在无标底的情况下,进行费率招标。 4.1.2.4 资质审查原则:所有投标单位都要经过严格的资质预审,符合项目要求的投标单位才有资格参加项目投标。 4.1.2.5 合理低价中标原则:选择的中标单位应是在满足招标综合要求的前提下,报价较低且合理。 4.1.2.6 透明公正原则:整个招标过程务必有充分的透明度,各部门间积极配合、全面沟通、信息共享、杜绝暗箱操作。 4.1.2.7 保密原则:要做好标底、投标文件、评标、定标等内容的保密工作,以防影响招标的公正与效果。 4.1.3 招标管理机构及职能划分 4.1.3.1 招标管理机构 ?公司应设立招标工作小组,招标工作小组是公司招标工作的决策机构,小组成员至少包括:总经理(可作授权)、副总经理或总监、成本管理部经理、工程管理部经理、项目部经理等;招标工作小组组长由一线公司任命;招标小组对定标起集体决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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