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舆情信息收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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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舆情信息收集的通知

各部门、公司:

为及时发现、尽早应对舆情,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

一、公司的网上舆情监控、报告、处理等工作由战略发展部、综合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信息中心、各公司等协同完成。

二、人力资源部为网上舆情信息监控的归口部门,总负责舆情的处理协调事务。

三、信息中心负责网上舆情监控、报告事务,每日安排专人负责网上舆情信息收集,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报至人力资源部。

四、人力资源部向当事方核实情况,上报集团领导,根据集团商定的处理意见(文字批示或电话指示),进而联系相应媒体,对舆情跟进(如和解、申述、删除、举报等),并把处理结果及时报给集团领导。

五、各个部门、公司在发生重大舆情时要全力协助人力资源部追责相关公司内、外人员。

六、集团各部门、公司安排至少一名兼职监控人员,将姓名、联系方式报至人力资源部。监控人员在工作时间每天浏览查看与公司相关的媒体网站、论坛、贴吧至少三次以上,并做好汇总汇报。

七、信息中心及各单位监控人员发现不良信息,要及时备份,在4小时内填报《裕昌集团网上舆情信息报告处理单》,发送至人力资源部邮箱guoyh@。特殊情况,直接电话向人力资源部或分管副总汇报。

八、网上舆情监控内容包括公司内外论坛、贴吧、微博、QQ群、虚拟社区等。

九、网络监控人员发现包含以下内容信息的,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报告:

1、损害集团或在职员工声誉的;

2、试图激化商业纠纷、煽动舆论、破坏秩序的;

3、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司业务的;

4、歪曲事实、断章取义的;

5、公然侮辱他人或捏造事实诽谤、恶意攻击他人的;

6、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对违反网络安全法规或传播有害信息的人员,情节严重的公司将交予公安部门查处。

十一、网络监控人员须做好有害信息备份,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予以提供。

1、将有害信息以文本、web页面或图片等电子格式保存,并分类编号存储。

2、做好有害信息的记录情况。记录应包括:有害信息的网址、主题、发布时间、发现时间、上报时间、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在上报公司领导批示处理和相关部门落实后交由人力资源部保存纸质资料。

十二、任何使用计算机网络的人员有义务配合人力资源部及公安机关追查有害信息的来源,协助做好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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