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拟制上的病误例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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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标题拟制上的病误例释
所谓公文标题拟制上的病误,是指在公文标题的拟制上出现的不科学、不规范的问题,它违背了公文法规的规定及人们公认的约定俗成的原则。具体情形例释如下:••••一、不合格。什么是公文标题拟制上的格?即《中国共产党各级领导机关文件处理条例(试行)》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中所规定的:文件标题应当由发文机关、内容和文种三部分组成。比如《中纪委关于开除╳╳╳党籍的决定》,其发文机关是“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为了简短醒目,使用了“中纪委”这个简称;内容是“开除╳╳╳党籍”;文种是“决定”。在“发文机关”与“内容”之间使用介词“关于”二字,在“内容”与“文种”之间使用助词“的”字。从语法结构看,文件标题通常是一个偏正词组形式,以文种名称为中心词,前面加发文机关和内容(事由)。
••••如果一份文件的标题违背了上述的格式要求,应视为不合格。如:
••••①一份通知的标题是:《通知》或《通知如文》。这个标题,既无“发文机关”,也无“内容”(事由),是极不合格的。特别是《如文》的写法,早在1954年10月中央办公厅就明令禁用。在一份文件的标题中,只标文种的作法,无论什么文件都是不允许的。••••②一份决定的标题是:《╳╳市人民政府决定》。这个标题有“发文机关”与“文种”,而无“内容”(事由),作为这份决定来讲,这个标题是不合格的。
••••“发文机关”十“文种”的标题,名曰“双项式”标题。这种标题可以应用于公布性文件,如“公布令”、“公告”、“布告”、“通告”、“公报”,而不能用于内部运行的公文。决定、决议、通知、指示、通报、函、会议纪要、请示、报告等文种都是在机关内部运行的文种,故不可使用“双项式”公文标题。
••••③一份通报的标题是:《╳╳钢铁公司授予王╳╳同志“钢铁战士”荣誉称号通报》。这个标题在“授予”的前面丢掉了“关于”二字,在“通报”的前面缺少“的”字,不符合公文标题拟制的语法结构要求。
••••二、不准确。什么是公文标题拟制上的准?即事由概括要准,文种名称选用要准。如果不是这样,就是不准确。如某食品工业公司,对司机刘╳╳私自开车去北戴河游玩的情况发一通报,标题是《关于司机刘╳╳开车去北戴河的通报》,这个标题,以事由概括得不准确,因为开车去北戴河与私自开车去北戴河游玩是性质不同的两码事,该标题没有准确地反映通报真正的内容,应改为《关于司机刘╳╳私自开车去北戴河游玩的通报》。某市公安局拟购置50辆三轮摩托车,向市财政局行文,标题是《关于拟购置50辆三轮摩托车的请示》,市财政局给市公安局回文,标题是《关于同意购置50辆三轮摩托车的批复》,这两份文件的标题,对文种均属错用,因为《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用“函”。况且,市公安局与市财政局均是市政府下属的部门,兄弟单位,有事商洽更应用“函”。在这里,一方使用了上行文的“请示”,另一方使用了下行文的“批复”,显然是错误的。
••••三、不简要。什么是公文标题拟制上的简?即简明扼要,不冗长、不繁琐。反之,就是不简要。不简要的具体表现有:
••••①“事由”概括的不简要。如《╳╳大学关于认真贯彻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不准干扰大学毕业生分配工作的通报精神,做好我校应届毕业生分配工作的几点意见》,这个标题长达57个字,并重叠使用两个“关于”,显得很不简要,应当改作《╳╳大学关于认真贯彻中纪委╳号通报精神,搞好应届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意见》或《╳╳大学关于认真做好应届毕业生分配工作的意见》。
••••②转发文件时,标题十分繁琐冗杂。如有这样一份文件标题:《╳╳区财委转发市财委转发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商业系统中开展文明服务争先创优活动的通知的通知的通
知》。这个标题过于繁琐。正确的做法,按照惯例,可改为:《╳╳区财委转发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商业系统中开展文明服务争先创优活动的通知》。这就删去了中间(即市财委)的转发层次,将被删的这个中间层次的内容写进公文的开头,并把连续重复的三个“通知”减去了两个,只保留文件发源处的一个文种。
••••③批转会议文件时,标题非常臃肿。如:《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批转╳╳同志在全区第二次外贸工作会议上的总结发言及区委财贸部、区外贸委关于第二次外贸工作会议的情况报告和╳╳╳同志关于加强我区外贸工作的几点意见的报告的通知》。这个标题包括三个被批转文件的标题,先后使用四个文种名称,长达90个字,显得过于冗长,给人一种臃肿的感觉。正确的作法应当是:《中共╳╳区委、╳╳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全区第二次外贸工作会议三个文件的通知》,文字省去50多个,且内容简要、标题醒目。••••四、不清楚。什么是公文标题拟制上的清楚?即用语明确,不存在歧义。如果模糊不清,引出误会,就是不清楚。如《╳╳建筑公司关于水泥的请示》和《╳╳商场关于小汽车问题的请示》,均属表意不清,因为看了这样的标题,并不知道发文机关请示的真正意图是什么,是想增拨水泥还是减拨水泥,是想购置还是报废、调换小汽车,而小汽车是货车还是小客车,这一切均不清楚。规范的作法,应写作:《关于增拨(或减拨)水泥的请示》和《关于购置(或报废、调换)小货车(或小客车等)的请示》。
••••五、标点符号使用不当。即不该用书名号的地方使用了书名号,或该使用书名号的地方却错用了引号。如①《╳╳省人民政府关于转发“╳╳省安全防毒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②《╳╳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几点意见的报告)的通知》。这两个标题均属标点符号使用欠妥。标题①中本应使用书名号的地方却错用了引号;标题②中批转的是下级部门的一份报告,报告非属法规性文件(如条例、规定、办法、细则等),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要求:“除批转法规性文件外,一般不加书名号。”
••••六、标题中的“作者”与落款标注的“作者”名称出现矛盾。如有一份文件的标题是《中共╳╳县委关于加强党员党性教育的通知》,而这份文件的落款是“中共╳╳县委组织部”,这就违背了标题中的发文机关必须与落款完全一致的原则,从逻辑角度讲它违反了同一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