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网络教育考试答案[合同法(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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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2复习题简答题
合同关系的相对性;
简述合同自愿原则;
简述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的成立要件;
要约与邀约邀请的区别;
承诺的概念及生效要件
免责条款的解释原则
效力待定的合同
同时履行抗辩权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
格式合同
要约的撤销
承诺
不安抗辩权的构成要件
双务合同的履行抗辩权
合同的履行原则是什么?
合同无效的种类及处理方式?
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条款有哪些?
我国不安抗辩权行使的特点
我国合同法从哪些方面体现了鼓励交易原则?
简述合同概念与特征
我国合同法在哪些方面体现鼓励交易原则。
简述承诺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简述违约责任及特点。
简述无效合同的范围及处理方式。
名词解释
1.强制缔约
2.一次性合同
3.债权让与
4.格式条款
5.不可抗力
6.合同履行抗辩权
7.实践性合同
8.债权人的代位权
9.可撤销合同
案例分析
1.A因出国经商,将一名贵字画交于好友B保存。B一直将该幅字画挂于其屋中厅,来他家的人一直以为该画是B所有的。C一直对该画爱不释手,后来由于B 作生意急需用钱,便以5万元的价格将该画卖与C。
请问:
1)B与C的买卖合同属于什么法律性质的合同,为什么?
2)C对该画是否享有所有权,为什么?
3)本案如何处理?
2.某外贸公司于5月3日向某市物资公司发出一项要约,就一批进口钢材提出报价。该物资公司于收到该要约的第四日(5月12日)回信答复外贸公司表示承诺。但是外贸公司在发出要约后发现其中部分型号钢材价格上涨,又于5月14日致电该物资公司,要求撤销其要约。外贸公司于5月17日收到物资公司承诺的复函。
问:
1)什么叫要约的撤销?
2)外贸公司是否能撤销其要约?根据是什么?
3.某商场于5月10日分别向甲厂和乙厂发出了信函:我商场急需A型日光灯1500支,如果你厂有货,请来函告知,具体价格面议。甲厂收到该信后,于5月15日给商场回信:你商场所需的A型日光灯我厂有现货,每支价格50元,如果需要的话,请先预付货款5000元,余款货到后支付;请5月20日前回复。该商场收到甲厂的回信后,认为甲厂提供的货款支付方式可以接受,但是希望每支价格为45元,于是甲厂在5月19日收到该商场发出的第二封信,内容是:我商场愿意和你厂达成这笔交易,但每支价格能否降低为每支45元,希望你厂能送货上门,并在6月1日之前给予答复。
该商场又于5月20日收到乙厂报价信函:我厂有你商场需要的日光灯,价格为42元,如果同意购买,请在5月30日之前给予答复。该商场认为乙厂的价格合理,于是5月27日向乙厂发出表示同意乙厂的条件的信函。5月29日,乙厂收到该商场发出的同意信函。
问:1)该商场给甲厂和乙厂的信函在合同法上被称为什么?
2)该案例中哪些信件属于要约?为什么?
3)如果甲厂收到该商场的第二封信后,在6月1日给予该商场答复表示同意,但商场以已与乙厂订立了买卖合同为由,拒绝与甲厂订立合同,那么,甲厂与商场之间的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4)如果商场发给乙厂的信由于邮局的原因而没能在5月30日送达给乙厂的,乙厂并没有表示是否接受这封迟到的信函。该商场和乙厂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请说明理由。
4.一老年痴呆症患者张某(限制行为能力人),将自己的一张价值1万元的桌子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了从不相识的黄某。张某的独子知道后,找到黄某,想要回桌子。
问:
1)可追认合同的含义是什么,可追认合同有哪些类型?
2)此案应按可撤销的合同处理,还是应按可追认的合同处理?
5.2007年2月10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购买1000台A型微波炉的合同,约定由乙公司3月10日前办理托运手续,货到付款。
甲公司于3月13日与丙公司签订合同,将处于运输途中的前述合同项下的1000台A型微波炉转卖给丙公司,约定货物质量检验期为货到后10天内。
3月15日,上述货物在运输途中突遇山洪爆发,致使100台A型微波炉受损报废。
3月20日货到丙公司。4月15日丙公司以部分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并要求退货。
顾客张三从丙公司处购买了一台A型微波炉,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微波炉发生爆炸,致张三右臂受伤,花去医药费1200元。
问题:
1)如乙公司在办理完托运手续后即请求甲公司付款,甲公司应否付款?为什么?2)乙公司办理完托运手续后,货物的所有权归谁?为什么?
3)对因山洪爆发报废的100台微波炉,应当由谁承担风险损失?为什么?
4)丙公司能否拒付货款和要求退货?为什么?
6.A向B租借一店铺,用于做水果零售,A以一元一公斤的价格向C定购西瓜5吨,由A自行提货,合同约定违约金为合同标的20%。合同签定之日,A还支付了定金500元。未料在西瓜合同履行期的前10天,因店铺相邻方D的家用电器起火,祸及A的店铺,使其不得不停止营业,A当即将火灾原因通知C,告知无法继续履行,要求解除合同,C回电不同意解除合同。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此时市场西瓜的最低价为八角一公斤),C未见A来提货,便以A拒绝履行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A支付全部货款、20%违约金和没收定金。
问:
1)A能否以火灾免除自己的合同义务,为什么?
2)本案是A单独违约,还是A与D的共同违约?
3)C要求A支付全部货款的主张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
4)C要求A支付违约金和没收定金的主张能否获得法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