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个不准八条禁令
《廉政准则》八个禁止52个不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个严禁”:一是严禁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二是严禁在办公场所、工作时间参与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三是严禁参与各种赌博活动;四是严禁用单位设施上网聊天、玩游戏、买卖股票等行为;五是严禁工作日午间公务接待饮用白酒;六是严禁工作时间到各种娱乐场所消费;七是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私驾公车;八是严禁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冷漠对待群众、对待基层。
“52个不准”1、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4、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5、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6、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7、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8、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9、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10、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11、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12、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1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14、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15、不准私存私放公款;16、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17、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18、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19、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0、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21、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22、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2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24、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25、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26、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7、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2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29、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30、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31、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3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33、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34、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35、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36、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37、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38、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39、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40、不准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41、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42、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43、不准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44、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45、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46、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47、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48、不准虚报工作业绩;49、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50、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51、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52、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八个禁止及五十二不准
一、“八个禁止”:1、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2、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
3、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4、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5、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6、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7、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8、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二、“五十二条不准”:1、不准索取、接受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个人的财物;2、不准接受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4、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5、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6、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7、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8、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9、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10、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11、不准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12、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1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14、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15、不准私存私放公款;16、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17、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18、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19、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0、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21、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22、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2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24、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25、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26、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7、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2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29、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30、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31、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3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33、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45、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46、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47、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48、不准虚报工作业绩;49、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50、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51、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52、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八严禁规定
八严禁规定
八严禁规定是指在特定情况下,不允许发生的行为或违反规定的行为。
这些禁令的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的权益和社会利益。
下面是八个常见的严禁规定:
第一条,严禁破坏社会和谐。
任何破坏社会和谐的言行都是不允许的,包括制造和散布谣言、挑起民族矛盾、煽动群体事件等。
第二条,严禁侵犯他人人身权利。
任何形式的人身伤害、人身攻击、恐吓、欺凌、性侵等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第三条,严禁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为。
包括颠覆国家政权、泄露国家机密、煽动分裂国家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第四条,严禁非法拥有和使用危险物品。
包括非法持有、制造、销售和使用枪支、爆炸物、毒品等危险物品和非法制造、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
第五条,严禁贪污腐败。
包括行贿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等公职人员和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严禁非法经营。
包括偷税漏税、走私、销售假冒伪劣产品、非法采矿等一切影响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第七条,严禁危害公共安全。
包括纵火、破坏公共设施、扰乱公共秩序、非法集会等危害公共安全的违法行为。
第八条,严禁违反社会公德。
包括损害社会文明风尚、传播淫秽色情、侮辱他人尊严、轻率扔弃垃圾等有损社会公德的行为。
这些八个严禁规定涉及到了社会的各个方面,从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保护人民权益和社会利益。
遵守这些严禁规定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要的,也是对自己和他人的尊重和保护。
在面对这些禁令时,我们应该做到自觉遵守、守法诚信,共同建设和谐有序的社会。
五个不准八条禁令
五个不准八条禁令
为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山西省纪委和太原市纪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守“五个不准、八条禁令”。
请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周知并严格执行。
“五个不准”
一、不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二、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
三、不准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场所等休闲娱乐
场所活动。
四、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五、不准参与赌博。
“八条禁令”
一、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和网络上从事各种游戏娱乐
活动。
二、严禁工作时间到歌厅、舞厅、酒吧、咖啡厅、茶馆、足疗店、桑拿店、按摩店、健身房、棋牌馆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三、严禁在工作日酗酒闹事。
四、严禁工作时间炒股。
五、严禁参与赌博。
六、严禁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七、严禁耍特权,慢待、刁难群众。
八、严禁传播不符合组织原则的不实之词和影响团结的不负责任言论。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实,一律免职,并依纪依法从严处理。
山西省纪委“五个不准”
山西省纪委“五个不准”
一、不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二、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
三、不准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四、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五、不准参加赌博。
太原市纪委“八条禁令”
一、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和网络上从事各种游戏娱乐活动;
二、严禁工作时间到歌厅、舞厅、酒吧、咖啡厅、茶馆、足疗、桑拿、按摩、健身、棋牌馆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三、严禁工作日自行酗酒闹事;
四、严禁工作时间炒股;
五、严禁参与赌博;
六、严禁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七、严禁耍特权,慢待、刁难群众;
八、严禁传播不符合组织原则的不实之词和影响团结的不负责任言论。
以上八条禁令适用于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各类公职人员,如有违反,一经发现,担任领导职务的一律免职和未担任领导职务的一律先停职,后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廉政准则》“8类禁止、52个不准”内容
党员领导干部《廉政准则》“8类禁止、52个不准”一、禁止谋取不正当利益(6不准)凡是有公共权力,就有权力影响(如组织部长就有管理干部的权力影响,纪委书记就有监督干部的权力影响);凡是管理对象的钱、物、卡,都不能收取。
不准有下列行为:--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二、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6不准)不准有下列行为:--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三、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8不准)不准有下列行为:--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私存私放公款;--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四、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8不准)不准有下列行为:--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
公安部:五条禁令、六个严禁、八条禁令、十条禁令、三项纪律主要内容
公安部:五条禁令、六个严禁、八条禁令、十条禁令、三项纪律主要内容展开全文公安部五条禁令编辑2003年1月22日,公安部为贯彻落实依法整治、从严治警方针,维护公安队伍铁的纪律和良好形象,针对当前公安机关内部管理中突出存在的问题,出台了以枪、酒、车、赌等四个方面为主要内容的“五条禁令”,自2月1日起施行。
目录1、五条禁令 2、六个严禁 3、八条禁令 4、十条禁令五条禁令一、严禁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二、严禁携带枪支饮酒,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三、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违者予以辞退;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开除;四、严禁在工作时间饮酒,违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五、严禁参与赌博,违者予以辞退;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民警违反上述禁令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纪律处分。
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
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1]本禁令自二〇〇三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禁令不一致的,以本禁令为准。
六个严禁一、严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的配偶,子女在其管辖的地区从事消防工程施工,检测,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性活动;二、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预消防工程的招标评标活动;三、严禁指定或变相指定建筑工程的消防施工企业,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和品牌;四、严禁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乱收费,乱罚款或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拉赞助以及强行征订消防杂志,征集广告;五、严禁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吃、拿、卡、要;六、严禁违反规定干预消防监督执法工作。
对违反上述“六个严禁”的人员,视情节轻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撤职或降职等党纪和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禁止10不准
交通部治超工作“五个不准”、“十条禁令“五个不准”:
1、没有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准上路执法;
2、上路执法人员,不准不开收费票据和乱收费、乱罚款;
3、车辆没有称重检测的,不准认定超限超载;
4、车辆没有卸载消除违章行为的,不准放行;
5、同一违章行为已被处理的,不准重复处罚。
“十条禁令”:
1、严禁刁难、辱骂、殴打驾驶人员;
2、严禁在治超工作时间饮酒;
3、严禁伙同社会闲散人员通过收费带车放车或以其他约定
形式擅自放行超限车辆;
4、严禁接受与治超执法有关的吃请或馈赠;
5、严禁对同一超限超载违法行为进行重复罚款;
6、严禁利用职权参与或者让其亲属、朋友参与对超限超载
车辆实施卸载的经济活动;
7、严禁对超限超载车辆不卸载而只实施罚款和收取赔(补)
偿费的行政处罚;
8、严禁将超限超载车辆长时间扣留而不处理;
9、严禁将罚款和收取的公路(补)偿费纳入小金库或者中
饱私囊;
10、严禁违法扣留运输车辆、车辆行驶证、道路运输证。
五条禁令,八不准
五条禁令
一、严禁涉黄、涉赌、涉毒。
二、严禁从事宗教活动。
三、严禁讽刺、侮辱、歧视、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四、严禁工作日饮酒。
五、严禁对学生实行有偿家教, 私自在校外兼职。
八不准
一、不准散布违背党和国家政策方针、影响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的言行以及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观点和思想;
二、不准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征订或推销教辅资料和学习用品;
三、不准接受学生家长宴请,礼品、礼金或向学生家长索要财物;
四、不准在工作期间下棋、打牌、炒股票(基金)、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观看影视片;
五、不准在课堂上使用通讯工具、会客以及进行其它有悖教师形象的行为;
六、不准单独留异性学生在教室、宿舍或其他僻静场所进行谈话、辅导或帮助料理其他事务;
七、不准排列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习成绩名次,或设法迫使学困生退学、转学;
八、不准语言粗鲁、不修边幅、浓妆艳抹或奇装异服。
“八项规定”“五严禁”、“十不准”总结
“八项规定”“五严禁”、“十不准”总结自2012年党中央发布“八项规定”以来,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得到了广泛贯彻和落实。
其中,“五严禁”和“十不准”又是“八项规定”的辅助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
本文旨在对“八项规定”、“五严禁”和“十不准”做一个总结和探讨。
一、“八项规定”对减少公款消费和防止“四风”使用公车特别是特权车具有重要的意义。
1. 廉洁自律:这一条规定要求“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并宣示了“庸俗化现象”的严重性。
确保领导干部遵循廉洁自律原则,不仅方便了群众,也更有助于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
2. 一律不许公款购买烟酒等特产:这一规定对减少公款消费、杜绝“四风”使用公车特别是特权车具有重要的意义,一定程度上激发了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性。
3. 一律不许公款送礼:禁止公款送礼,更加严格地限制了干部们的收受礼品、支付赠礼费用等各种形式的公款消费,能够避免产生官商交易、权钱交易等不良现象。
4. 饮食限定:强调领导干部要与群众同吃同住,并规定领导干部工作餐不得超过三道菜一汤。
这样既减少了浪费,又增加了大众对官僚主义的抵制力度。
5. 公车使用:党中央规定,一律不准公车私人使用,典型的限制“四风”的一个方面。
此外,领导干部私家车、公车、企业车及配司机等都必须使用环保牌照车籍。
6. 减少会议数量:在压缩人员、物力、财力等各方面的开支上,这一项规定有效限制了会议的频繁召开,改善了组织形式。
7. 全面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标准: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克服公款吃喝、过劳歇宿等问题。
8. 严格管控家居生活:党中央要求领导干部实行“家风正”、生活简朴”的理念,好做一个廉洁自律的先锋模范。
二、“五严禁”与“十不准”的重点1. 反对违规超标准、超周期、超期限用公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会议学术活动、出国(境)考察等随后产生出来的“走私托运”等突发事件。
2. 反对以公务名义追逐私利:严禁在公务活动、政策实施等过程中出现“承诺代偿”“先行打折”等现象。
廉政准则八个禁止个不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八个严禁”:一是严禁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二是严禁在办公场所、工作时间参与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三是严禁参与各种赌博活动;四是严禁用单位设施上网聊天、玩游戏、买卖股票等行为;五是严禁工作日午间公务接待饮用白酒;六是严禁工作时间到各种娱乐场所消费;七是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私驾公车;八是严禁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冷漠对待群众、对待基层。
“52个不准”1、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4、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5、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6、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7、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8、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9、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10、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11、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12、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1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14、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15、不准私存私放公款;16、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17、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18、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19、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0、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21、不准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职位;22、不准不按照规定程序推荐、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免干部;2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24、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25、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26、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27、不准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2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任人唯亲,营私舞弊;29、不准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30、不准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学习、培训、旅游等费用,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出国(境)定居、留学、探亲等向个人或者机构索取资助;31、不准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32、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特定关系人收受对方财物;33、不准默许、纵容、授意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以本人名义谋取私利;34、不准为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党员领导干部之间利用职权相互为对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以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35、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社会中介服务等活动,在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者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36、不准允许、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异地工商注册登记后,到本人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37、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提供或者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或者超过规定标准报销招待费、差旅费等相关费用;38、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和办公用品;39、不准擅自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40、不准违反规定配备、购买、更换、装饰或者使用小汽车;41、不准违反规定决定或者批准用公款或者通过摊派方式举办各类庆典活动;42、不准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项目承发包、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采购、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介机构服务等市场经济活动;43、不准干预和插手国有企业重组改制、兼并、破产、产权交易、清产核资、资产评估、资产转让、重大项目投资以及其他重大经营活动等事项;44、不准干预和插手批办各类行政许可和资金借贷等事项;45、不准干预和插手经济纠纷;46、不准干预和插手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分配、承包、租赁等事项;47、不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沽名钓誉的“政绩工程”;48、不准虚报工作业绩;49、不准大办婚丧喜庆事宜,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借机敛财;50、不准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51、不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学历学位等利益;52、不准从事有悖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选举工作中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八条禁令
“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八条禁令”“五个严禁”即: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任用干部,严禁干扰正常的换届选举。
“五个一律”即:1、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2、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3、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4、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5、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十七个不准”即:(1)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2)不准贿赂代表;(3)不准参与或帮助他人拉票贿选;(4)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5)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6)不准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7)不准封官许愿,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8)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9)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10)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人选;(11)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12)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13)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14)不准以威胁、欺骗等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15)不准编造、传播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16)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17)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查和处理。
八个严禁52个不准具体内容
“八个严禁”:一是严禁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擅自离岗;二是严禁在办公场所、工作时间参与打牌、下棋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三是严禁参与各种赌博活动;四是严禁用单位设施上网聊天、玩游戏、买卖股票等行为;五是严禁工作日午间公务接待饮用白酒;六是严禁工作时间到各种娱乐场所消费;七是严禁领导干部和公务人员私驾公车;八是严禁工作中不负责任、推诿扯皮,冷漠对待群众、对待基层。
“52个不准”1、不准索取、接受或者以借为名占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2、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3、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4、不准以交易、委托理财等形式谋取不正当利益;5、不准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6、不准违反规定多占住房,或者违反规定买卖经济适用房、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
7、不准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8、不准违反规定拥有非上市公司(企业)的股份或者证券;9、不准违反规定买卖股票或者进行其他证券投资;10、不准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11、不准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12、不准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13、不准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14、不准违反规定借用公款、公物或者将公款、公物借给他人;15、不准私存私放公款;16、不准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17、不准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18、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购买商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19、不准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者以象征性地支付钱款等方式非法占有公共财物;20、不准挪用或者拆借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公积金等公共资金或者其他财政资金。
《五条禁令八不准心得体会》
《五条禁令八不准心得体会》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
”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
师德师风教育活动是改善教育发展环境,转变教育系统工作作风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有力保证。
诚信立教,首先要做到淡泊名利,敬业爱生,在为人处事上少一点名利之心,在教书育人方面多一点博爱之心;创新施教,要做到以人为本,因材施教,同时要不断加强自身学习,与时俱进,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教育观念,掌握先进的教学技术和手段。
教师工作五条“禁令”是对我们教师工作基本道德的要求,我们理应自觉遵守。
通过最近一段时间认真的学习“教师五条禁令”,我也深受教育,下面谈谈自己的一点体会:1、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无论在什么场合,是否有学生在场,是否与学生交谈,都要时刻不忘自己的教师身份,言谈举止要文明得体,切实做到严以律已,以身作则。
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先做到,要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动学生、带动学生,共创良好学习氛围。
不仅如此,作为教师还要时时刻刻注重加强自身的职业道德修养,不断学习,不断进步,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坚守高尚的道德情操,真正体现出真善美的形象。
2、教书育人不同于工厂工人,自开学的第一天起就会一直忙到学期结束,每天虽然放学了,可心里还想着作业是否批阅,明天的课是否备好等,就在这样的忙碌中度过每一天。
俗话说“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我们应该在本职岗位上树立起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热爱本职、忠于职守,尽心尽力、尽职尽责。
3、在新课改的背景下,更应该刻苦钻研教材,不断探索新世纪、新时代的教学规律,改进教学方法,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在常规教学中,要把握好教学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精心组织课堂教学,深入浅出,通俗易懂,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不断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真正做到向课堂四十分钟要质量。
4、古人云“严师出高徒”,我认为不论什么时候老师严格要求是没有错的,现在的孩子家长太溺爱,有的还自命清高,不把老师放在眼里,老师在讲课,他在下面说话,捣乱影响别人听课,这样的学生如果屡教不改,就应该经家长允许适当地进行体罚,否则会把整个班搅乱的,每位学生如果不能有一个良好的听课环境,学习质量能上去吗。
八条禁令五个不准
学习省市纪委八条禁令、五个不准心得体会学习省市纪委八禁,五个不准心得体会充分认识学习贯彻落实“八条禁令”和“五个不准”的重要意义。
“八条禁令”和“五个不准”是我省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坚持“两个务必”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解决公职人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影响了政令畅通,损害了政府形象,败坏了我省的社会风气和投资发展环境。
“八条禁令”和“五个不准”的加强实施加强了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和管理,是努力建设成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府的具体措施,是全省公务员基本的行为规范和纪律要求,必须不折不扣地加以贯彻落实。
下面是几点心得体会:1、认真学习,提高认识。
“八条禁令”和“五个不准”,绝不能只局限于将其帖在墙上、说在嘴上、惴在兜里,而是要加以落实。
我的做法是首先认真熟记“禁令”“不准”条规,把每一条都反反复复地加以逐摸,记忆,把每一条每一字深深地映入到脑海,刻记在心,同时自学《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材料,认真学习有关反面材料及警示教育片。
自己平常学习贯彻“八条禁令”和“五个不准”,不搞紧一阵,松一阵,而是每周安排一定的时间用于相关材料的学习,并撰写心得。
“八条禁令”和“五个不准”的实施是非常严肃、非常认真、非常紧迫、也是非常及时的。
我认为关健是对实施“八条禁令”和“五个不准”的认识不深,精神实质吃透不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得不牢。
2、自己始终把“八条禁令”和“五个不准”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
一是结合本职工作,从小事着手、从点滴做起,从我开始,使《八条禁令》的学习贯彻成为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经常性工作;二是密切结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发挥自己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意识;三是结合各种正反两面材料的自学,使《八条禁令》成为自己工作中的一面镜子,随时对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安全生产的八大禁令
安全生产的八大禁令
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首要任务,涉及到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企业应当遵守八大禁令,即不乱扔乱放、不擅自封堵、不违章操作、不使用废弃物品、不疏忽漏操作、不违章接电、不在违禁区域吸烟、不私拉乱接乱拉乱用电。
首先,不乱扔乱放。
员工要将工具、机械设备、材料等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能随意乱放,以免造成人员伤害或者设备损坏。
其次,不擅自封堵。
工作中遇到设备故障或者管道堵塞等问题,员工不应擅自封堵,应该及时上报领导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三,不违章操作。
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各种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规定从事危险操作,以免发生事故。
第四,不使用废弃物品。
废弃物品往往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员工不得擅自使用废弃物品,以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五,不疏忽漏操作。
员工在工作中不能疏忽大意,要认真对待每个工作环节,避免因疏忽漏操作而导致事故的发生。
第六,不违章接电。
员工在接电时要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不能私自违反规定,插拔电线,以免发生电击等事故。
第七,不在违禁区域吸烟。
吸烟是引发火灾的一个重要因素,员工在工作时严禁在违禁区域内吸烟,要选择指定的吸烟区域。
最后,不私拉乱接乱拉乱用电。
电气安全是企业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方面,员工在使用电器设备时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不得私拉乱接乱拉乱用电,以免引发火灾或者电击等事故。
总之,八大禁令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规范,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牢记于心,确保自己的安全和企业的平稳运行。
只有所有人都积极遵守这八大禁令,才能够构建一个安全、稳定、和谐的工作环境。
矿产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审查大纲
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内容要求及《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大纲一、概述
㈠矿区位置、隶属关系和企业性质。
如为改扩建矿山, 应说明矿山现状、
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㈡编制依据
(1简述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及与有关方面对项目的意向性协议情况。
(2 列出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所依据的主要基础性资料的名称。
如经储量管理部门认定的矿区地质勘探报告、选矿试验报告、加工利用试验报告、工程地质初评资料、矿区水文资料和供水资料等。
对改、扩建矿山应有生产实际资料, 如矿山总平面现状图、矿床开拓系统图、采场现状图和主要采选设备清单等。
二、矿产品需求现状和预测
㈠该矿产在国内需求情况和市场供应情况
1、矿产品现状及加工利用趋向。
2、国内近、远期的需求量及主要销向预测。
㈡产品价格分析
1、国内矿产品价格现状。
2、矿产品价格稳定性及变化趋势。
三、矿产资源概况
㈠矿区总体概况
1、矿区总体规划情况。
2、矿区矿产资源概况。
3、该设计与矿区总体开发的关系。
㈡该设计项目的资源概况
1、矿床地质及构造特征。
2、矿床开采技术条件及水文地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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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个不准八条禁令
为进一步整肃工作纪律、狠刹干部队伍中的不良风气,山西省纪委和太原市纪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严守“五个不准、八条禁令”。
请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周知并严格执行。
“五个不准”
一、不准上班时间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
二、不准上班时间打牌、下棋、打麻将和玩电脑游戏等;
三、不准上班时间到茶社、歌厅、洗浴场所等休闲娱乐
场所活动。
四、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吃拿卡要;
五、不准参与赌博。
“八条禁令”
一、严禁工作时间在办公室和网络上从事各种游戏娱乐
活动。
二、严禁工作时间到歌厅、舞厅、酒吧、咖啡厅、茶馆、足疗店、桑拿店、按摩店、健身房、棋牌馆等休闲娱乐场所活动。
三、严禁在工作日酗酒闹事。
四、严禁工作时间炒股。
五、严禁参与赌博。
六、严禁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七、严禁耍特权,慢待、刁难群众。
八、严禁传播不符合组织原则的不实之词和影响团结的不负责任言论。
凡违反上述规定者,一经查实,一律免职,并依纪依法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