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方面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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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方面培训材料
林业方面的基本概念解释
1.林业用地面积
指用来发展林业的土地,包括郁闭度0.20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面积。
(1)森林面积:指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0.20以上(含0.20)的林地或冠幅宽度10米以上的林带面积,即有林地面积。不包括灌木林地面积和疏林地面积。
(2)灌木林地面积:由灌木树种或因生境恶劣矮化成灌木型的乔木树种以及胸径小于2厘米的小杂竹丛构成,覆盖度在30%(含30%)以上的林地面积,分乔木生长范围以内和以外两类。
(3)疏林地面积:由乔木树种构成,郁闭度0.10~0.19的林地面积。经济林、竹林不划疏林地。
(4)未成林造林地面积:造林后保存株数大于或等于造林设计株数的80%,尚未郁闭但有成林希望的新造林地(一般指造林后不满3~5年或飞播后不满5~7年的早林地)的面积。
(5)苗圃地:以培育苗木为目的的固定的林地育苗地。
(6)无林地:指目前不够有林地条件,也不够疏林地和灌木或未成林造林地条件的用来发展林业的土地的总称。
2.森林资源
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林木、林地生存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微生物。
3.森林蓄积量
指一定森林面积上存在着的林木树干部分的总材积,以立方米为计算单位。
4.郁闭度
指森林中乔木树冠遮蔽地面的程度,它是反映林份密度的指标。它是以林地树冠垂直投影面积与林地面积之比,以十分数表示,完全覆盖地面为1。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规定,0.20(含0.20)以上为郁闭林(一般已0.20~0.69为中度郁闭,0.70以上为密郁闭),0.20(不含0.20)以下为疏林。
5.森林覆盖率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森林面积占土地面积的百分比。在计算森林覆盖
率时,森林面积包括郁闭度0.20以上的乔木林地面积和竹林地面积、国家特别规定的灌木林地面积、农田林网以及林旁、路旁、水宅、宅旁林木的覆盖面积。
6、林业产业总产值
是指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以货币表现的林业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的生产总值。包括林业第一、第二、第三,三次产业的生产总值。林业产业总产值的现行统计范围为:第一产业(农林牧渔业)中全社会的林业产值,种植业中全社会的花卉产值和茶、桑、果产值,畜牧业中全社会的狩猎业产值,林业系统的其他种植业产值,牧业产值和渔业产值;第二产业中采掘业之中全社会的木竹采运业产值,制造业之中全社会的木材加工及竹、藤、棕、草制品业产值和林产化学产品制造业产值,林业系统其他采掘业产值和制造业产值、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供应业产值、建筑业产值;第三产业中全社会的森林旅游业产值,林业系统的批发及零售贸易及餐饮业产值、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讯业产值、房地产业产值、除森林旅游业外的其他社会服务业产值及其他第三产业产值。
7、农田林网保护率: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农田林网面积占耕地面积的百分比。
8、林种的分类
按经营目的将森林分为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五大林种。
(一)林业行政执法概述
林业行政执法是森林法律、法规赋予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管理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主要行政职能。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森林、林木、林地权属和森林、林木采伐管理,这是属于林业的源头管理;
二是木材及其制品的加工经营、收购、销售和运输管理,这是林业的流通管理;
三是对违反森林法行为的查处、监督管理。
(二)林地、林权管理
林地——林地的定义在《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就有明确的表述,即:“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地、灌木林地、疏林地、
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林权是指森林、林木、林地的权属,主要是指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所谓“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所谓“使用权”则是指使用权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林地、林权管理包括1、林权确认;2、调处林权纠纷;3、征占用林地;4、改变林地用途;5、林地的流转。
1、林权的确认
确认林权的基本原则是,以法律为准绳、以历史形成的文件或协约为依据,以现有林权为基础,即:
①稳定林权的原则;②公开、公正的原则;③自愿申请的原则;④先易后难的原则;⑤依法调处林权纠纷的原则。
在确认林地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没有争议的情况下,由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进行现场调查,丈量实际面积,确定四至界线,绘制相应的图表,并登记造册,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准颁发林权证,确认对林地、林木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
2、调处林权争议
林权争议由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处理,由各级林业、土地、民政、公安、司法等部门协同行动,共同做好调处工作。单纯的林木权属争议,以林业主管部门为主,在同级政府直接领导下由土地管理部门、林业主管部门联合调处;因行政边界不清引起的林权争议,以民政部门为主在同级政府领导下组织调处。
在林木、林地权属争议未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砍伐有争议的林木。
3、征占用林地
(1)、征占用林地的概念
A、占用林地:国家(或全民所有制单位)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的需要,依法使用全民所有的林地叫占用林地。
B、征占林地:全民所有制单位,因勘察设计、修筑工程设施、开采矿藏的需要,依法使用集体所有的林地叫占用林地。
(2)、征占用林地的审批
(3)、征占用林地的补偿
①林地补偿
征占用林地的林地补偿费按林地年均产值的五倍计算。
②伐除林木补偿
伐除林木补偿费按以下几种类型计算:
用材林:新造林按实际所消耗的资金、劳力计算补偿;幼龄林按主伐期出材量销售价的60%-80%补偿;中龄林按主伐期出材量销售价的40-60%补偿;近熟林按主伐期出材量销售价的20-40%补偿;成熟林按实际出材量销售的10-20%补偿。
防护林:分别按用材林补偿标准的二倍和三倍补偿。
经济林:新造林按实际所消耗的劳力、资金计算补偿费;已有产品收获的,按前三年平均产量销售价计算。
③安置补助费:按土地管理法规的有关规定补助。
④森林植被恢复费
(三)森林保护
1、森林防火
2、森林病虫害防治
森林病虫害是森林的又一大自然灾害,被称为“不冒烟的森林火灾”我国森林病虫害日趋严重,森林病虫害种类多,发生面积大,损失严重。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的规定,我国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二是加强对森林植物的检疫工作。
3、森林植物检疫:
森林植物检疫机构是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内设的森林植物检疫站或林业站。
①、产地检疫:森林植物检疫机构对森林植物种苗机构的生产全过程进行,经过调查确认无规定的检疫对象,在调运时可以不对其放行检疫而直接签发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允许调运。
②、调运检疫:在调运前由森林植物检疫机构进行现场检疫,确认无检疫对象后签发森林植物检疫证书,允许其调运的过程。
(四)森林采伐更新管理
森林采伐管理是保护、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森林采伐管理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一是森林采伐限额管理;二是森林采伐审批;三是森林的凭证采伐。
1、 采伐限额管理
下列森林消耗量不包括在年采伐 限额之中:
a、居民家前屋后和自留地上零星栽植的树木的采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