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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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分公司

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管理程序

(A 版)

2009年12月25日发布 2009年12月25

日实施

安全管理文件

编号:EPC-SM-GZ-020

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管理程序

EPC-SM-GZ-020

版本A

批准:田立

审核:王正新、田金舫、王忠平

编制:董冰、叶翔、

贾志刚、王永祥、冯圣杰

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管理程序

1 范围

本程序具体规定了华电工程项目所属区域个人保护用品及安全设施的选择、使用、检验、储存管理。

2 目的

规定项目工作人员个人保护用品的最低标准。

3 职责

3.1 综合管理部

负责项目部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计划统计和购置,包括安全帽、安全鞋、工作服等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3.2 安全管理部

负责监督各分承包施工单位对本程序的执行情况。

3.3 施工单位

3.3.1 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购置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

3.3.2 对新购置的个人防护用品及安全设施进行性能冲击试验(抽检),并形成记录。

3.3.3 负责监护员工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3.3.4 负责设置的安全防护设施可靠、有效。

3.4 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理解适合其工作的安全要求,正确配备和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 内容

4.1 基本服饰要求

4.1.1 化学的烧伤、皮肤过敏者用适当的化学防护服进行保护。

4.1.2 不能穿宽松肥大的衣服。

4.1.3 工作服应优先选用纯棉布料。

4.1.4 现场不能穿短裤。

4.1.5 现场不能穿拖鞋、凉鞋、高跟鞋。

4.2 头部防护

4.2.1 除下列情况外,所有人员在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

a 操作人员在驾驶室时

b 在指定休息区域

c 办公室

4.2.2 安全帽具体要求

a 颜色:管理人员戴红色安全帽;外来、参观人员戴白色安全帽;土建施工人员戴黄色安全帽;安装施工人员戴蓝色安全帽;

b 材料:维尼纶玻璃钢

4.2.3 安全帽检验

a 检验周期:新安全帽使用前抽检一次,旧安全帽每年抽检一次。

b 外观检验:外表完整、光洁,帽内缓冲带齐全。

c 检验方法:将头模垂直安放在坚固的基础上,用5kg钢锤自1m高度自由下落冲击安全帽,外观无破损为合格;耐穿透性能试验,用3kg钢锥自1m高度自由落下冲击安全帽,穿刺后以不接触头模为合格;侧向刚性试验,将安全帽侧向加压43kgf进行测量,帽子最大变形不超过40mm、卸压变形不超过15mm为合格。

d 新购进的安全帽由购置单位安排检验。抽检的数量为,新购进的安全帽每批2顶;使用中的安全帽,根据施工人数,由项目部监督施工单位按照5%随机抽取。新购进的安全帽在试验中有一顶不符合要求的,则该批安全帽为不合格;使用中的安全帽在试验中有一顶不符合要求,再按10%抽样试验,仍有不符合要求的,则全部作报废处置。凡做过试验用的安全帽,必须报废处置。

4.2.4 安全帽使用

a 使用期限:2.5-3年。

b 使用方法: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牢下颌带,帽衬应经常清洗,放到通风处晾干;每次使用前进行外观检查,当发现有异常时要立即更换。

c 保管:由个人负责保管,严禁坐、压、摔或与高温及腐蚀性物质接触,并注意防霉、防蛀。

4.2.5 安全帽的报废

经项目部检验为不合格的做报废处理,报废的安全帽不得继续使用。

4.3 脚部保护

除办公室管理人员外,所有的现场人员需穿批准的安全鞋。安全鞋的化学保护、绝缘等应符合要求。

4.4 眼睛和面部防护

4.4.1 防护眼镜应符合ANSI Z87.1—19696或同等标准的要求。

4.4.2 禁止戴无光感色彩的眼镜。

4.4.3 从事打磨、切割等易造成眼部伤害的工作必须戴防护眼镜

4.4.4 当处理刺激眼睛的物品时,还应戴其他的面部防护。

4.5 听力防护

4.5.1 平均噪音超过85dB时,需戴听力防护(耳塞)。

4.5.2 在不能确定的情况下应报告给项目部。

4.5.3 下列情况下,应使用耳塞:

a 在指定区域

b 当运行或碎片锤击

c 动力锯切金属、混凝土或其他坚硬材料时

d 狭窄空间摩擦时

e 安全管理人员认为需要的地方

4.6 呼吸防护

4.6.1当泄露出有毒物质或者有害的烟和气体时,所有工作人员要戴被批准认可类型的呼吸防护装置。

4.6.2 呼吸防护设备应依照厂商要求和呼吸防护程序使用、存放和维护。

4.6.3 根据对工作人员的危害情况,选择呼吸防护。

4.7 手部防护

存在下列危害时,工作人员应使用批准的手部防护:

a 吸收有害物质或脱脂材料

b 可能导致破口、磨损或化学烧灼的材料

c 温度极限

d 设备颤动,如电动手持工具

4.8 高空坠落防护

工作面以上2米或更高进行工作时,全身安全带或其他同等防护措施将被使用,高空坠落防护设备要求如下。

4.8.1 安全带

4.8.1.1 材质

普通型的材料主要为白锦纶或变色锦纶。

4.8.1.2 标志

安全带的带体上必须有制造厂家、合格证、检验证、生产年月、拉力试验450kgf、冲击重量100kg、检验员。

4.8.1.3 检验

a 检验周期:新安全带使用前抽检一次,旧安全带每年抽检一次。

b 抽检数量及规则:每次抽取2条检验,有一条不合格,该批产品为不合格。

c 外观检验:腰带必须为一整根,其宽度为40-50mm,长度为1.5—1.8 m;安全绳直径不小于13mm,捻度为8.5-9/100(花/毫米);金属钩必须有保险装置,金属配件表面不得有麻点、裂纹,边缘呈圆弧形,表面防锈,圆环、三角环不许焊接。

d 试验方法:悬挂和攀登用安全带,以100kg沙袋栓挂,自由坠落2米,外观无破损为合格;双背带安全带以100kg沙袋栓挂,自由坠落3米,外观无破损为合格。

4.8.1.4 使用

在高处作业时,必须扎牢安全带,并高挂低用;在使用前进行检查,发现损坏时立即更换;金属焊接及接触金属焊接的施工人员,必须使用防烫安全带。

4.8.1.5 保管

不用时要妥善保管,严禁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强碱等腐蚀性物质,并注意防潮、防霉、防蛀。

4.1.8.6 报废

经项目部检验为不合格的做报废处理,报废的安全带不许再使用,必须销毁。

4.8.2 速差自控器:

4.8.2.1 标志

速差自控器上必须标有制造厂家、合格证、生产年月。

4.8.2.2 检验

a 检验周期:新速差自控器使用前抽检一次,旧安全自锁器每年抽检一次。

b 抽检数量及规则:每种规格的抽取1-2个检验,有1个不合格,该批产品不合格。

c 外观检验:每次使用前应将收缩绳全部拉出,检查是否有断丝、断股、电弧击伤现象,猛力拉拽能自锁,收放自如。开关旋钮不脱落,腰带无霉变,扣环无裂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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