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标志标线施工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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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提升工程江干段标志标线工程标志标线施工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杭州市提升工程江干段

标志标线工程项目经理部

浙江信息工程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三、主要施工方案及工程量 (1)

3.1、主要施工方案 (1)

3.2、工程量 (1)

四、人员配置情况 (2)

五、设备配置 (3)

六、施工前期准备 (4)

6.1、材料采购及保管 (4)

七、施工工艺、方法及控制重点 (5)

7.1、交通标线施工方案 (5)

7.1.1、热熔标线施工方法 (5)

7.1.2、常温标线(冷涂)施工方法 (8)

7.1.3、检验项目与标准 (9)

7.1.4、标线打磨施工方法与质量控制 (9)

7.1.5、热熔标线施工工艺程序框图 (10)

7.1.6、冷涂标线施工工艺程序框图 (11)

7.1.7、标线施工质量控制对策表 (12)

7.1.8、主要质量控制方法 (13)

7.2、交通标志施工方案 (14)

7.2.1、交通标志施工原则 (14)

7.2.2、道路交通标志施工工艺 (14)

7.2.1、交通安全防护措施 (15)

7.2.2、标志牌制作 (15)

7.2.3、标志牌架的制作 (19)

7.2.4、标志的安装 (19)

7.2.5、主要质量控制方法 (21)

八、质量和施工管理保证措施 (21)

8.1、质量保证措施 (21)

8.2质量保证体系 (22)

8.3质量保证措施 (23)

九、环境保护 (24)

十、安全生产措施 (25)

十一、文明施工措施 (25)

一、编制依据

1、《杭州市提升工程江干段标志标线工程施工图纸》

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 1 部分总则(GB5768.1-2009)

3、《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 2 部分道路交通标志(GB5768.2-2009)

4、《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第 3 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GB5768.3-2009)

5、《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GB50688-2011)

6、《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T818-2010)

7、《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规划与设计规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1056-2008)

8、《城市道路机动车道宽度设计规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DB33/1057-2008)

9、其他相关设计依据文件;

二、工程概况

杭州市道路改造提升工程,快速路形式分为高架快速路和地面快速路两部分。

该段除沪杭高速收费站往东存在一段地面快速路过渡段,长480M左右,其余为高架快速路段,主线快速路机动车道规模为双向6车道,地面铺路机动车道规模为双向6车道。

三、主要施工方案及工程量

3.1、主要施工方案

根据业主要求工程整体施工基本工期要求,我单位将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机械能力等情况决定,工期尽量提前,熟悉施工图及合同文件工程量,合理安排施工,现将此分部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标牌、标线工程准备工作,交通标牌制作、及基础浇筑工程。交通标牌安装工程,各施工段落交工验收。

3.2、工程量

3.2.1、标线工程包括普通标线(一次常温,一次热熔)12100㎡;振荡标线10600㎡。

3.2.2、标志工程包括警告标志16个、禁令标志155个、指示标志335个、指路标志64个。

四、人员配置情况

为顺利完成该工程项目施工,项目部成立了标志标线施工小组(见表1),并进行了相应的职责分工,对相关施工人员进行了详细的施工技术、质量、安全保证措施等方面的交底,确保施工顺利完成。

表1 项目部及各施工班组人员配置表

五、设备配置

根据设计要求和现场情况,本方案选用的设备型号及数量,见表2

六、施工前期准备

6.1、材料采购及保管

认真组织学习研读招标文件有关内容→按设计文件统计各种规格的材料数量→采购少量样品→自检(进行各种材料试验,以检验其是否符合规范要求的各项技术指标)→报送监理工程师批准→统一批量采购、保管。

6.2标线材料

交通标线采用的涂料、玻璃珠材料符合国家规范。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要求。

材料应由生产厂的检验部门按产品标准规定进行检验,并保证所出厂产品都应符合规定的技术指标。产品应有合格证,另附使用说明及注意事项,并符合国家标准和它的引用标准。

材料供应应向工程师提供拟使用来自供应厂商合格的每种材料的样品和使用说明,产品按规范要求进行取样,样品应有两份,一份密封储存备查,另一份作为检验试验之用,样品经试验并经工程师批准后,将作为以后来料比较的依据。

材料批准使用后,在交货前应对每批预定材料取样,并进行试验,在生产中,必要时工程师可以在生产过程中取样并进行检验,以保证其符合规定的产品标准。所有试样应明确出生产厂商的批量编号和生产日期。每次产品装运时应附上与最初提的样品一致的证明书。产品的包装要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产品在存放时应保持通风、干燥、防止日常直接照射,并应隔绝火源,夏季温度过高时应设法降温。

产品在运输时,应防止雨淋、日晒,应采用集装箱运输,并符合运输部门有关规定。

产品自生产之日起不得超过1年。使用时应在产品有效期内,产品不得有变质迹象。

6.3标志材料

运往工地的立柱应在立柱表面标记立柱的直径,长度或桩号。装货时并应遵循下列原则:悬臂式立柱与横梁应配套;按公路里程桩号或立柱型号;运往工地的立柱应和运往地的板面,抱箍相配套。

运往工地的每车货必须有送货单。送货单上应载有所运货物的型号及数量,并能反应装货顺序。同样,运至现场的标志板也应按里程桩号或型号分别堆放且应登记好每堆从上到下的顺序。

伸缩装置运到工地存放时均垫设方木,高度不低于6cm并用彩条布覆盖好,确保其不受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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