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内部钥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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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内部钥匙管理
规定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内部钥匙管理规定
为保证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内部办公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及钥匙的规范化管理以及紧急状况下减少强行进入或不能进入导致的损失而制定此规定。
1、由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安保部负责办公区域钥匙的分类及日常管理,并根据程序进行借用和使用,安保主管负责办理钥匙领用封存手续。
2、工作程序
2.1钥匙的接管/移交
2.1.1、收房时施工方要将所有钥匙粘贴标识移交安保部,并填写《钥匙接收清
单》。
2.1.2、办公室主任、安保主管及时与施工方核对清点所有钥匙,并及时将钥匙分类
(办公室、会议室、库房、机房)保管,同时设立钥匙台账,一式两份上交
办公室一份,部门留存一份。
2.2钥匙的保管
2.2.1、所有钥匙自接管后由安保主管及时(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整理、存放于钥匙
柜,安保经理与安保主管各持一把钥匙柜钥匙,两人同时方能开启钥匙柜。
2.2.2、安保经理每2周不少于一次检查各类钥匙的发放、封存、领取、保存等工
作。
2.3钥匙的封存、启用
2.3.1、日常使用钥匙为:会议室、机房、库房常备钥匙。
2.3.2、封存:办公区域各办公室及会议室、机房、库房备用钥匙
2.3.3、领用:
a.安保部按照相关要求及突发事件处理程序启用备用封存钥匙。
b.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内部人员领用日常各办公室及会议室封存备用钥匙,须报物业管
理中心主任批准登记,安保经理根据指示执行,安保主管负责对现场的看护及事后锁闭。
c.特殊情况需启用封存的常备钥匙,按照启用封存钥匙程序执行。
2.4、启封:
a.启封内部封存钥匙必须由所启用钥匙的管理部门经理授权,通知安保部经理,由使
用人填写《安保部内部封存钥匙领用登记表》方可取用,安保经理每月不少于二次检查《安保部内部封存钥匙领用登记表》。
b.启封时领用人员与安保主管双方共同启封。
c.使用完毕后,必须由领用人及部门经理与安保主管封存,并填写《安保部内部封存
钥匙领用登记表》。
2.5、重点部位钥匙为:财务室户门、各办公室户门、各重点机房、各级库房户门、
会议室户门。
2.6备用钥匙的变更
2.6.1、物业管理服务中心内部人员如钥匙丢失应马上报告安保部,并写出详细经
过;以便于安保部可以针对此情况进行重点监控。
2.6.2、安保主管在接到报失钥匙的事实后一个工作日联系报失人员,共同更换已封
存的原备用钥匙。启封旧钥匙、封存新配钥匙,按相关条款执行。
2.6.3、任何内部人员无权私自复制钥匙,一经发现按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有关规定
严肃处理。
2.6.4、如因人员增加等工作原因必须增加现有钥匙的数量时,需求部门须就需求原
因提出书面申请,经物业管理中心主任同意后填写《钥匙复制申请单》,安保部安保主管负责留存备案。
2.6.5、钥匙配置仅限安保部安保主管全权操作,由安保主管外出配置,安保经理负
责监督检查,其他人员无权配置。钥匙的配置费用由安保部按中心财务制度申报,注明配置人。
2.7各种钥匙台帐及各种钥匙记录的管理
2.8安保主管负责整理钥匙台帐及各种钥匙记录,按《档案管理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