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单会计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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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单会计岗位职责

【篇一:财务岗位职责及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财务工作管理,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颁发的《企业财务通则》和《工业企业财务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武汉久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各部门和员工在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财会机构设置及财会人员岗位职责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公司财务部总账会计、成本会计和出纳组成。

第五条总账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严格审核发票的报销流程、付款流程,每月与采购组合开会对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二级科目明细数据复核,应付账款明细必须与采购核对。

(二)管理应收应付往来账及时对销售合同建档,登记销售回款及每月开票的登记。

(三)与成本会计确定盘点时间,定期清点固定资产,制定资产折旧表。

(四)审核各种费用报销单及付款申请单,对符合规定的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进行盖章。

(五)审核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每月进行账务处理;负责会计电算化工作,登记总账;制作财务报表;完成国地税报税工作;

(六)每月底按时到税务局认证发票,月初抄税及购买发票;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七)根据行政给的考勤及工作考核制作工资表;

(八)管理会计凭证和报表及公司账薄,认真执行安全、保密制度,管理好分管的会计印鉴和会计档案;

(九)办理税务工商的年检,所得税汇算清缴(准备齐全所需资料,帐表),如需审计,配合相关机构的年度审计工作;

(十)监管财务室工作的执行,完成上级交待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配合总账会计的账务处理,每月核实账目准确性(应收、应付、回款、付款明细登记,现金销售明细登记,现金银行日记账等),

起到监督核准制。

(二) 结合财务部门人员,对采购部门递来的请款单(合同号,入库号,

发票号)进行审核,拒收有误、重复的请款单。

(三) 预算当月收款情况,得出大概的付款款能力.与上级协商付款额度,告之采购部门.

(四) 对于已到账期的销售合同,督促销售人员急时收回货款。以保

障资金能正常运行。

(五) 以及与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七) 对总账制作的工资表进行复核并发放。

(八) 做好上月25日至本月25日的报销复核清算工作。

第七条成本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成本会计与仓管应该做好沟通、协商的工作,监督仓库材料

领用情况,定期参与

存货盘点和核算,做到账实相符。

(二)积极配合公司经理的工作,为规范公司成本核算流程,提供

建议方法和解决方案。

(三)积极协调采购,出纳等相关人员的工作,严格审核和控制各

项费用支出,努力节约开支,不断降低成本。

(四)认真监督,调查各部门执行成本计划的情况,并就出现的问

题及时上报并采取措施解决问题。

(五)与财务会计确定盘点时间,定期清点固定资产。

(六)每月与仓管组织好开会事项,确定开会时间,招集相关人员

开会,对于本月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的解决。

(七)对于生产人员的会议要参与旁听,更多的了解生产。

(八)成本控制:做好原材料的成本控制及附加成本控制,关注成本的变动,做好月度,季度,年度总结。

第三章财务工作管理

第八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会计、出纳员记帐,都必须在记帐凭证上签字。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总经理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帐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公司实行会计监督。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总经理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

第十六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及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总经理监交。第四章支票管理

第十九条支票由出纳员或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支票使用时须有支票领用单,经总经理批准签字,然后将支票按批准金额封头,加盖印章、填写日期、用途、登记号码,领用人在支票领用簿上签字备查。

第二十条支票付款后凭支票存根,发票由经手人签字、会计核对(购置物品由保管员签字)、总经理审批。填写金额无误,完成后交出纳人员。出纳员统一编制凭证号,按规定登记银行帐号,原支票领用人在支票领用单及登记簿上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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