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究国外戒毒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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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国外戒毒模式
作者:李忠东
来源:《检察风云》2019年第12期
美国加大打击力度
美国国家卫生统计中心数据显示,全世界生产的毒品60%以上输往美国,使之成为当今世界上最大的毒品消费国。2004年以来吸毒者占全国人口的8.2%,从2004年到2016年12岁以上的人群中吸食过海洛因的人数上升了63%,死亡人数增加3倍。
另一方面,美国也在不断加大打击吸毒贩毒的力度,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完善。1914年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全国性的禁毒法案《哈里森毒品法》出台,为此后半个多世纪管制毒品问题的司法惩治模式奠定了基础。1966年颁布的《麻醉品成瘾康复法》,规定吸毒成瘾者可以自愿通过民事程序进入公共医疗机构进行治疗,通过接受社区治疗而撤销指控。随着医学的发展和公众对毒品成瘾的认知,医疗模式开始受到政府的重视。1970年实施的《毒品滥用预防和管制综合法》更加注重司法惩治和医疗模式的结合,以心理行为治疗为核心。
美国联邦政府重视社区戒毒模式,20世纪70年代成立社区反毒联合体。它由家属、教师、警察、医疗工作者、政府工作人员及其他社区戒毒力量组成,已成为一个资金来源充足、发展模式健全、评估机制完善的全国性反毒机构,在社区戒毒活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社区反毒联合体通过下设的执行委员会和小组委员会为社区戒毒工作提供详细指导,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并协调社区活动,例如实行同伴教育,帮助学校和社区组织实施毒品预防宣传教育等。大多数社区还组建有戒毒者自治组织,主要由吸毒者参与,通过集体分享戒毒体验以及互相帮助、鼓励和监督的方式达到长期戒除毒瘾的目标。
为了帮助吸毒者戒毒,美国双管齐下,采用“社区治疗康复模式”和“医疗戒治模式”。“社区治疗康復模式”开始于20世纪60年代中期,后逐渐发展壮大,现已推广到全世界70多个国家。它通过专业人士、康复病人和病人家属一起对吸毒成瘾人员个别指导、集体治疗、技能培训和职业辅导,促使吸毒成瘾人员自我承认、反省、行动、成长和觉醒,最终戒除毒瘾,回归正常生活,重建社会关系。
“医疗戒治模式”主要包括美沙酮替代治疗计划和医院急性戒毒计划。前者主要针对阿片类药物高度成瘾的吸毒人员,用替代递减服用美沙酮的方法控制毒瘾,同时提供心理治疗、职业培训及开展艾滋病干预项目等工作,使成瘾者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功能,避免或减少吸毒人员死亡及其他违法行为。后者以年轻的吸毒成瘾人员为目标,进行包括身体、心理、教育和法律等方面的培训和矫治,在医院及时解除毒品戒断症状。为了预防毒瘾复发,还要采取一定时间的持续医疗照顾。
美国监狱和其他劳教场所的犯人多数存在药物滥用问题,在监禁期间至少吸食过一次毒品的占到三分之一。为此实施了一整套戒毒计划,有毒瘾的犯人需要完成至少500小时的集中矫正训练任务。对高风险毒瘾强的罪犯,则进行强制性住院式的戒毒治疗和相关处罚。
新加坡执法从严
吸毒贩毒是一个全球性问题,20世纪60年代新加坡吸食毒品的人数明显上升。针对不断蔓延的严峻形势,新加坡政府在执法、医疗和教育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举措,禁毒工作效果明显,在毒品预防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1971年成立专门应对禁毒问题的中央肃毒局,并在各个警局设立肃毒单位,主要工作是收集疑似吸毒者的尿液用于检验和监视毒贩的行踪。
新加坡1973年颁布《滥用毒品法令》将吸毒定为严重的犯罪行为,而不是一般的治安违法行为。吸毒者及毒品拥有者最多可判处10年监禁或两万新加坡元罚款,也可以两者兼施,既监禁又罚款。凡贩卖、制造、出入境15克以上海洛因、30克以上吗啡和可卡因、500克以上大麻、200克以上大麻脂或者1200克以上鸦片者将被判处绞刑。如果携带海洛因10—15克、吗啡和可卡因20—30克、大麻330—500克、大麻脂130—200克或者鸦片800—1200克,没有达到死刑标准,则被认定为非法交易,判处20—30年监禁和15次鞭刑。鞭刑是一种残酷的刑法,长1.2米的鞭子用当地热带丛林中的藤条制作,上面带有原始的钩刺。打的部位以臀部为主,一鞭子下去皮开肉绽,身上会留下消不掉的疤痕。
新加坡强调“对毒品零容忍”的态度,通过戒毒康复等手段对吸毒者进行改造和脱毒治疗。与此同时以案说法,定期或不定期为公众讲解毒品的危害。禁毒宣传教育活动除了由中央肃毒局及各肃毒单位主办外,许多民间志愿团体和协会也承担了大量的工作。如新加坡防治嗜毒理事会定期为公众讲解毒品危害和禁毒策略等相关知识,增强社会公众拒毒防毒的意识和能力,切实远离毒品。中央肃毒局与教育部联合为中学生开设禁毒课程,规定为必修课。由禁毒专业教师授课,通过讲解使青少年了解毒品的特征、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学生走出课堂,实地参观监狱和戒毒所,有时也安排观看鞭刑现场。
值得一提的是,良好的社区环境助推了禁毒工作的开展。新加坡大部分国民都居住在组屋里,全国分为多个组屋区。这种由政府承担建筑的公共房屋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各项运行体制和信息传递分享机制一应俱全。每个组屋区设有“邻里警岗”(警务室),居民通过参加各种活动相互熟悉。正是基于如此成熟的社区制度,禁毒工作特别是社区戒毒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效果。由于社区居民的社会责任心较强,防范罪案发生的敏感度较高,在组屋区内发现涉嫌贩毒等行为时第一时间报案。“邻里警岗”及时做出预判,采取措施,联络肃毒单位。
戒毒者释放回到所属社区后,肃毒单位对其吸毒信息保密。他们接受社区日常监督,定期到肃毒单位尿检。如果未按要求前来尿检或尿检呈阳性,将再次送回戒毒所或被诉讼。社区环
境的制约以及定期尿检的程序控制,使得新加坡吸毒人员的复吸率很低,一般都能重新回归社会。
新加坡政府鼓励戒毒后人员自主创业,并在资金支持和税收等方面实施优惠政策。许多公益组织为成功戒毒者提供了许多工作机会,并且在全社会倡导消除歧视、帮助关爱的氛围。在新加坡国家法院附近,“突破咖啡馆”引人注目。它成立于1983年7月,全部员工都曾是吸毒者。他们经过戒毒后重返社会,共同联合创业,过上正常的生活。
英国重视社区治疗
面对吸毒人数增加,违法犯罪行为日趋严重,家庭和社会问题频发,英国政府从20世纪70年代起先后制定了《不当使用药品法》《药品分类管理法》和《警察与犯罪证据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每年投入戒毒工作的经费高达约150亿英镑,其中包含戒酒费用开支,因为英国将戒酒和戒毒一并纳入和同等对待。2001年成立英国戒毒政策战略委员会,每年用政府拨款的8亿英镑开展戒毒工作政策宣传、戒毒人员治疗、职业技能培训以及戒毒工作研究等。英国的戒毒体制由国家医疗服务体系、非政府组织性质的戒毒机构和商业运作模式组成,具体实施分监狱戒毒、社区治疗和康复互助小组治疗三种,在日常戒毒工作中相互建立了紧密协作關系。
在英国监狱中,55%的罪犯同时也是吸毒者,对他们进行戒毒治疗成为英国戒毒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国154家监狱都设有戒毒中心,目前自愿加入戒毒的在押犯人共有4.9万名。由狱方提供相应的戒毒服务,政府承担涉及戒毒的所有费用。在被保释或被判社区服刑后,则转入社区治疗和康复。
在戒毒工作中,英国社区治疗与康复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互助小组治疗由多名戒毒者组成一个小组,分享戒毒体会,通过互相鼓励和督促坚定戒毒信念。这种戒毒治疗方法实行会员制,不接受政府资助,资金来源是会员捐款和自筹资金。英国成瘾康复基金会和英国匿名戒毒集团等非政府组织采用这种戒毒模式,通过推行以宗教信仰和精神力量为基础的“十二步法”、基于心理学理论的“自我管理与康复训练法”和亲近大自然的户外活动法等,唤起戒毒者的心灵力量、回归质朴生活。研究表明,参加积极的社会交际者的戒断率要比不参加社交者高出27%。
英国戒毒机构十分尊重戒毒者的个人隐私权,除公众场所外,一律不安装监控摄像头;对于吸毒导致的精神病患者,除非明显带有攻击倾向者必须送交专门的精神病院外,戒毒机构通常会根据疾病程度的不同,安排1至3名工作人员24小时跟踪照管,决不会使用约束手段来对待。
在戒毒机构的工作人员中,有超过一半是曾经的吸毒者。自己的切身经历使他们能真正了解戒毒人员的实际需求和心理变化,因此能够提供最贴心的服务。“生命线组织”是英国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