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游泳竞赛规程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第十六届运动会(青少年部)游泳竞赛规程

一、竞赛时间和地点

2018年10月20日至25日在宁德市霞浦县举行。

二、竞赛项目

1、男、女少年甲组

100米、200米、800米(限女子)、1500米(限男子)自由泳;100米、2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200米蝶泳;400米个人混合泳。

2、男、女少年乙组

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800米(限女子)、1500米(限男子)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3、男、女少年丙组

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800米自由泳;4×100米自由泳接力,4×100米混合泳接力。

4、男、女少年丁组

自由泳全能,仰泳全能,蛙泳全能,蝶泳全能;40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注:全能项目设置

自由泳全能:50米自由泳,100米自由泳,4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仰泳全能:50米仰泳,100米仰泳,4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蛙泳全能:50米蛙泳,100米蛙泳,4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 1 —

蝶泳全能:50米蝶泳,100米蝶泳,400米自由泳,200米个人混合泳。

三、参加办法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符合《福建省第十六届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青少年部)》、《福建省第十六届运动会运动员(青少年部)资格审查办法》的有关规定。参加十六届省运会游泳预赛获决赛资格者,持有十六届省运会参赛证, 并办理了人身意外保险,方可参赛。

(二)运动员年龄规定:

少年甲组2002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出生者;

少年乙组2004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少年丙组200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少年丁组200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三)参赛男、女运动员总数不足8人的单位,可补足至8人。增补的运动员必须是参加第十六届省运会游泳预选赛者。

(四)参赛单位各单项限报3名运动员。甲组运动员每人限报3个单项;其他组别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2个全能、单项。每单位每项接力限报1个队。

(五)代表队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按参赛运动员数5:1比例报名。

四、竞赛办法

(一)采用中国游泳协会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各项目(不含全能)均进行预、决赛。

(三)全能项目中各单项只进行一次性决赛。

(四)参加多个全能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只需参加一次相同小项的比赛,成绩得分可分别代入全能。

(五)全能项目中各单项成绩得分按《2018年国际泳联评分标— 2 —

准》执行。全能项目中各规定的单项成绩得分之和为全能总分,得分高者名次列前,得分相等则以200米个人混合泳成绩优者名次列前。

(六)参赛运动员弃权,则不得参加当日及以后任何项目的比赛。

(七)运动员如在比赛中犯规,则在该运动员所在代表队的得分中扣除1分。无名次得分的代表队除外。

五、录取名次

(一)个人全能、个人单项:参赛运动员11名以上(含11名),录取前八名;10-7名录取前六名;6名以下(含6名)按减一办法录取,不足3人不进行比赛,不录取名次。接力项目:录取前8名。

(二)各项目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六、报名和报到

(一)报名:请各单位按照第十六届省运会竞赛规程总则规定执行。

(二)报到:各代表队赛前3天到赛区报到。

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 3 —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