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导师制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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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导师制实施方案(试行)
为秉承“以生为本”的宗旨,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学习潜能,帮助学生更好地树立专业学习意识和适应大学学习生活,提高专业学习能力和学习效果,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学院决定试行“四年一师制”的专业导师制。
一、试行范围
从计算机专业2009级学生开始试点,试点成功后再在全院逐步推开。
二、组织形式
1、导师组成
导师由相关专业的任课教师和实验指导教师组成,人员由学院、教研室指派与个人自愿报名相结合。原则上由一个老师每届带8-10名学生,也可组成2人导师小组带10-20名学生。
2、学生分配
原则上由学院、教研室把学生随机分配给各位导师或导师小组。
三、导师主要职责
1、对所带学生进行精细化的思想教育、专业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学习引导;
2、结合学生所学专业培养目标,帮助学生端正学习态度,激发学习热情,形成有效的学习方法,形成合理的知识结构;
3、对学生因材施教,因势利导,辅导学生选择专业方向和技能培训,促进学生个性化的发展;
4、给学生提供科技创新平台,辅导学生参与科研和科技竞赛,培养、锻炼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
5、提供条件并引导学生进行专业社会实践,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
6、指导学生考研或就业;
7、在生活上关心学生,必要时对学生进行针对性地心理疏导,及时与辅导员、班主任沟通相关学生信息。
四、指导要求
1、导师每学期至少与所带学生联系3次,并做好联系记录;每学年对每个学生的表现做一次学年总评,每学年末上交给学院。
2、所带每位学生在校期间(第8学期开学前)必须至少参加并完成2个专业拓展项目,项目包括:专业竞赛、学科竞赛、学生科研、专业实践项目、公开发表论文、实验选修课、专业资格证书、英语相关竞赛(包括词汇竞赛)等。
五、导师的奖励
1、争取学校对导师给予一定的工作量或其他形式的奖励;
2、在院评奖体系中设立“优秀导师奖”奖励优秀导师,导师的业绩作为学院行政、教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依据。
六、附则
1、试行期间未尽事项,由院务会议商定;
2、本方案自2010年5月起试行。
2010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