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风险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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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风险准备金与管理

投资风险准备金是针对投资本金计提的风险准备金,用于核销无法收回的投资本金。一般建立风险准备金的直接契机是,随着市场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市场机制的复杂性、风险性不断升级,即使是合法合规经营的公司和机构也有可能因系统性风险而破产,投资者将因此蒙受损失。发展投资集团作为大型投资控股集团,亟待建立风险准备金制度,不仅需要设臵对冲风险预期损失的准备金(资产减值准备),还需要设臵对冲不确定性的非预期风险损失的非预期损失风险准备金。

(一)LLP提取的依据

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Loan Loss Provisions,以下简称LLP)是商业银行在成本中列支的用以抵御贷款风险的准备金。《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规定,商业银行应对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计提两项准备:一般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般准备从净利润中提取,且不影响当期报告盈余,用于弥补尚未识别的可能性的资产损失。其余额原则上不低于期末风险资产余额的1.5%;资产减值准备,按承担风险和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的部分提取,金额计入企业成本,用于弥补特定的已识别的资产损失。根据《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年第4号)规定,贷款损失准备特指资产减值准备。作为一项

可在损益表中税前扣除的备抵项目和最大的应计项目,商业银行对LLP的计提具有较大的自由度和灵活性,LLP一直被商业银行视为盈余管理的重要工具。

随着2006年《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CAS)的颁布,我国商业银行LLP的提取方法有了新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均已指出,金融企业应按照“已发生损失模型”,将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二)LLP管理与信贷投放

从宏观角度看,商业银行的信贷投放具有明显的顺周期性,这与商业银行的LLP计提策略密不可分。在经济上行时期,银行信贷资产质量良好,银行倾向于承担更大的风险,计提较少的LLP并推行积极的信贷政策。但此时信贷的过度扩张无疑为未来经济衰退时期风险的大量形成埋下了隐患。当经济进入低迷期,银行的信贷资产将大量恶化,报告盈余出现大幅波动,银行前期计提的LLP将不足以核销其坏账损失。此时,银行倾向于高估信贷资产的风险,计提较多的LLP并进一步压缩信贷供给。其结果是对宏观经济产生更为严重负面影响,导致经济形势进一步恶化。目前,业界及监管机构已普遍认识到,只有对LLP采用“逆周期”的前瞻性管理策略,才能有效控制经济周期的波动对银行业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即,在经济繁荣、信贷扩张的时期,银行应预计到未来可能发生的损失,并提取足够的LLP以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LLP管理与盈余管理

从微观角度看,商业银行基于LLP的盈余管理策略,取决于其盈余管理的动机。对于以降低报告盈余波动性、平滑报告盈余为目的盈余管理行为,商业银行的LLP与报告盈余将呈正向相关关系。当商业银行业绩不佳,实际损失超过预期损失时,可以通过转销/回LLP等方式减少当期LLP计提,以避免当期报告盈余大幅降低;当商业银行业绩良好,实际损失低于预期损失时,可以计提额外的LLP。这样,既能够避免当期报告盈余的大幅上升,也可以防范未来大量冲销损失所带来的冲击。当商业银行通过此种LLP“逆向”管理策略使其报告盈余不再受到信贷资产质量周期性波动的影响时,其平滑盈余的目的也将得以实现。

对于存在改善报表或业绩提升倾向的盈余管理行为,商业银行的LLP与报告盈余将呈负向相关关系。此时商业银行为了增加当期报告盈余的披露,在银行业绩良好、实际损失低于预期损失时,不会计提额外的LLP,以保证当期高水平的报告盈余披露;在银行业绩不佳,实际损失超过预期损失时,也会刻意减少LLP的计提,以尽量避免当期报告盈余水平大幅下降。

这便是运用LLP进行盈余管理的基本思路。无可否认的是,商业银行的盈余管理行为,“隐藏”了自身真实的风险水平,鉴于其经营所具有的高杠杆和高风险的特点,会对广大储户和债权人产生不同程度的利益侵占。这也是银行业盈余管理行为为人诟病之处。

(四)LLP提取的方法

CAS.22号金融工具确认与计量准则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外的金融资产(即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应当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准则,商业银行LLP提取步骤如下:

1.识别减值迹象,减值迹象又称损失事项,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能够导致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该事项必须影响金融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并且能够可靠地计量。否则,对于预期未来事项可能导致的损失,无论其发生的可能性有多大,均不能作为减值损失予以确认;

2.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的方法是将单项金融资产或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与其账面价值进行比较;

3.计提减值准备,如金融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账面价值,应以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商业银行贷款损失准备管理办法》(银监会令2011年第4号)等文件规定,享受上述政策的需是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金融租赁和财务公司等金融企业。允许企业建立投资风险准备金是《金融保险企业财务制度》有别于其地行业财务制度的不同之处,其他行业财务制度,是将企业的投资收益和投资损失相抵后将其净额计入企业的利润总额;而金融保险企业则只是将投资收益计入企业的利润总额,而

将所发生的投资损失在企业提取的投资风险准备金中冲减。当实际发生的投资损失大于所提取的投资风险准备金时,将超过的差额部分据实列入成本;当实际发生的投资损失小于所提取的投资风险准备金部分时,投资风险准备金余额结转下年使用。

企业的投资损失包括:对外投资到期收回或者中途转让所取得的款项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以及按权益法核算的股权投资在被投资单位减少的净资产中所分担的数额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典当、担保、小贷、融资租赁等准金融企业大量发展,但由于体量小,抗击风险弱,特别2014年以来,我国的经济形势和金融业的经营形势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以房地产和大宗商品为代表性行业的风险暴露严重,业界不良率普遍攀升,部分地区的担保行业遭受到沉重打击。业界已认识到风险成本是准金融企业的主要成本,应当建立审慎的风险准备金制度。

(五)非金融机构提取准备金的情况

2010年3月,银监会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并实施《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通过规定统一的准入要求和经营规范、审慎的经营规则和风险控制要求,为整个担保行业走上依法规范经营和良性发展轨道奠定了基础。

①按当年担保费收入的50%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②按不超过当年年末担保责任余额的1%提取担保赔偿准备金;

③按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

目前,绝大部分担保企业均遵照《管理办法》的规定提取了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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