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相同点、不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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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有哪些相同点?

从机构职能、服务对象、功能定位等角度看,相同点主要表现在:一是都属于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二是都要为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并占据主体地位。三是政府都要承担办医责任。四是都以破除逐利机制、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作为改革的主要目标。

5、县级公立医院和城市公立医院有哪些不同点?

从机构职能、服务对象、功能定位等角度看,不同点主要表现在:一是服务对象差异,县级公立医院服务对象主要是农村居民,城市公立医院服务对象既包括城市居民,也包括农村居民。二是功能定位差异,县级医院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也要承担危急重症抢救与疑难病转诊,开展部分公共卫生服务,同时还要对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进行培训指导。城市中既有主要从事基本医疗服务的医院,也有专注于疑难病症诊治、并承担教学、科研任务的大型医院。三是层次类别差异,县级医院主要包括县综合医院和中医类医院,以二级医院为主,综合医院专科分化程度不高,一般还承担公共卫生职能。城市医院包括一、二、三级医院,综合和专科医院,大型综合医院一般专科分化程度较高。四是举办主体差异。县级医院办医主体单一(绝大多数为县级政府),管理层级简单。城市医院举办主体更为多样,包括各级政府及不同部门、军队、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的医院。五是在改革推进策略上的差异。县级公立医院由于服务对象、办医主体、层次类别、功能定位相对单一,推进速度相对较快,补偿方式相对简单,操作起来相对容易。城市公立医院与县级公立医院相比,服务对象、办医主体、功能定位等比较复杂,需要更长时间进行研究、试点。

两大改革异同一览:城市公立医院VS县级公立医院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两大医改文件《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5月8日)、《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5月17日),以下为两文件异同点的详细对比:

相似点

1、改革医院管理体制

(1)建立统一、高效的政府办医体制。各级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管理方式,从直接管理公立医院转为行业管理,强化政策法规、行业规划、标准规的制定和监督指导职责。

(2)落实医院的自主权。完善医院的法人地位,落实公立医院人事管理、部分配、运营管理等自主权。推行医院去行政化,逐步取消公立医院的行政级别。

不同之处:《城市》规定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人一律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

(3)建立考核评价制度。以公益性质和运行绩效为核心。定期组织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以及院长年度和任期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并与医院财政补助、医保支付、工资总额以及院长薪酬、任免、奖惩等挂钩。

不同之处:《县级》要求入第三方评估。

(4)健全医院部管理制度。强化对临床检查、诊断、治疗、使用药物和植(介)入类医疗器械行为管理,完善收费项目公示和费用查询等制度。不同之处:《城市》要求强化对医院经济运行和财务活动的会计监督,加强审计监督。《县级》要求级公立医院要开展患者满意度调查和出院患者回访活动。

2、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

(1)破除以药补医机制。推进医药分开,积极探索多种有效方式改革以药补医机制,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不同之处:《城市》规定力争到2017年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2)降低药品和耗材价格。允许试点城市以市为单位,允许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所辖县(市)与试点城市一道,在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上自行采购。高值医用耗材应通过省级集中采购平台进行采购,网上公开交易。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医药分开,鼓励患者自主选择在医院门诊药房或凭处方到零售药店购药。

不同之处:《城市》试点城市成交价格不得高于省级中标价格。如果试点城市成交价格明显低于省级中标价格,省级中标价格应按试点城市成交价格调整。可结合实际鼓励省际跨区域、专科医院等联合采购。(2)调整医疗服务价格。降低药品和医用耗材费用,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特别是诊疗、手术、护理、床位、中医等服务项目价格。

(3)落实政府投入责任。落实符合区域卫生规划的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符合国家规定的离退休人员费用和政策性亏损补贴等投入。

不同之处:《县级》要求对位于地广人稀和边远地区的县级公立医院,可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政府给予必要保障。

3、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1)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201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区域所有公立医院,试点城市实施临床路径管理的病例数要达到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的30%。

不同之处:《城市》建立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服务单元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县级》到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

(2)逐步提高保障绩效。逐步提升医保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围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与实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间的差距。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4、人事薪酬制度改革

(1)编制改革。地方现有编制总量,合理核定公立医院编制总量。逐步实行编制备案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对编制外人员统筹考虑,按照国家规定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

不同之处:《城市》规定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对医院紧缺、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由医院采取考察的方式予以招聘,结果公开。

(2)薪酬水平改革。国家有关部门要加快研究制定符合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改革方案。方案出台前,试点城市(各县(市))可先行探索制定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总量核定办法,着力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合理确定医务人员收入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规定医务人员个人薪酬不得与医院的药品、耗材、大型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3)医务人员考核制度改革。公立医院负责部考核与奖惩,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不同之处:《县级》规定完善县级卫生人才职称评价标准,突出技能和服务质量考核,淡化论文和外语要求。

5、信息化建设

积极推进以医院管理和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

不同之处:《城市》规定2015年底前,实现行政区域所有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80%以上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区域平台对接。2015年底前,实现与国家药品电子监管系统对接,积极开展药品电子监管码核注核销;各试点城市基本完成所有二级以上医院信息化标准建设,60%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上级医院建立远程医疗信息系统。

《县级》2015年底前基本完成,逐步实现医院基本业务信息系统的数据交换和共享。2017年底前实现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公共卫生、新农合等系统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积极推进区域医疗卫生信息资源整合和业务协同。

6、建立分级诊疗制度

引导各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目标明确、权责清晰的分工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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