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潍坊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潍坊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06-2015)》有关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矿产资源

【发文字号】潍政发[2011]28号

【发布部门】潍坊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1.08.22

【实施日期】2011.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组织实施《潍坊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有关问题的

通知

(潍政发〔2011〕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属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潍坊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15)》(以下简称《规划》)已经省政府和省国土资源厅批准。为切实搞好《规划》的组织实施,充分发挥《规划》在矿产资源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等方面的作用,促进资源管理和利用方式实现根本转变,推动全市矿业秩序健康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规划》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推动科学发展出发,高度重视《规划》组织实施工作,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健全完善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强化规划执行监督,认真做好规划实施工作。要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开发、合理利用、依法保护”的原则,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方针,调整矿山结构和布局,加强矿山环境保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