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指导意见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浙江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指导意见
篇一:浙江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指导意见
浙江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指导意见
根据党的十六大以来中央关于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和省政府《关于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意见》(浙政发(20XX)68号)的精神,为规范和指导全省各级开展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经研究,制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事业单位分类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为逐步建立健全基础优先、服务公平、区域均衡、门类齐全的公益服务体系和公益目标明确、布局结构合理、投入机制完善、治理结构规范、微观运行高效、监管制度健全的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奠定基础,进一步规范、发展事业单位,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健康发展。
事业单位分类要立足现状,着眼发展。
要有利于合理界定事业单位的范围,促进政事和事企分开;有利于大力发展公益事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有利于按照不同类别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实施更加有效的改革与管理。
二、类别划分和改革方向
根据现有事业单位所承担的主要职能、市场化程度以及发展方向等综
合因素,将其划分为监督管理、社会公益、中介服务和生产经营四个大类。
(一)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
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指目前完全或基本依据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接受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
如行使行政审批、行政许可、市场监管、执法监督以及公共管理等职能的事业单位。
这类单位的改革方向是,结合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政府机构改革,对其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逐步划转行政机构;对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
履行行政职能依法收取的规费等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项经费由同级财政按履行职能的需要予以安排。
今后,此类事业单位要依法设立,严格控制。
(二)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
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指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以及为政府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不以赢利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对这类单位要根据职责任务和市场化程度的不同,具体划分为纯公益性和准公益性两个小类,实施相应的改革和管理。
1、纯公益性事业单位。
指由政府举办,主要从事关系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社会秩序和公民基本社会权利的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
其举办宗旨和业务范围,由政府确定并严格执行,所需经费由财政保障。
如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基础(社会)科学研究、生态资源保护、水文气象监测等事业单位。
2、准公益性事业单位。
指由政府举办,并根据政府确定的公益目标开展相关业务活动,在确保实现公益目标的前提下,可依法开展相关的经营活动,经费由财政适当支持的事业单位。
如非义务教育、非营利医疗卫生等事业单位。
对公益类事业单位,要结合政府职能的转变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加强统筹规划,合理结构布局,优化资源配置;要按照公共财政的要求,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大力发展公益事业,完善公益服务体系;要建立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制度并严格考核,加大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力度,保证其公益目标的实现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三)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
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主要指利用专门知识和技能,在经济社会活动中发挥服务、沟通和中介功能,实行有偿服务,承担相应法律和经济责任,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和服务对象监督的事业单位。
这类单位在管理模式上,依照章程或有关规则进行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在运作方式上,依法通过资格认定,依据市场规则,建立自律性运行机制;在服务目的和服务行为上,以体现社会效益或社会价值,依据市场和物价有关规定收取相应费用。
如项目评估、信息咨询服务等事业单位。
(四)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
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指直接面向市场从事生产、经营和开发
性活动,所需经费按国家有关规定,依靠自身生产经营活动解决的事业单位。
如生产和技术开发单位、宾馆(饭店、招待所)、影剧院等。
中介服务类和生产经营类单位,目前完全或主要从事中介服务和生产
经营活动,已经实现或经过相应调整后可以实现由市场配置资源。
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是逐步转企改制,依法进行企业注册,退出事业单位管理序列。
今后,不再批准设立以赢利为目的,可以社会化、市场化的事业单位。
篇二:关于20XX年度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
关于20XX年度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
考试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最新招考公告、备考资料就在浙江事业单位考试网/zhejiang/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省级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各地各单位统筹安排事业单位人员的招聘工作,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
考务管理,规范考务操作,根据部考试中心《部分省区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
目笔试命题服务20XX年试点工作方案》,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经研究决定,参加部考试中心的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安排
按照自愿参加、分级负责的原则,20XX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全年集中安
排2次,其中笔试时间为5月23日和10月31日,面试时间为6月20日和11月28日。
公
共科目笔试由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命题、印制和统筹阅卷。
面试试卷
由省人事考试办公室命
制。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笔试:
公共科目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
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和医疗卫生类(E类)五个类别。
按照分类设置的要求,各考试
类别分别提供相应的公共科目试题,具体如下:
1、综合管理类(:浙江省事业单位分类工作指导意见)(a类)
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中以行政性、事务性和业务管理为主的岗位。
上午9:30—11:30《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
2、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
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人文社科类专业技术岗位。
上午9:30—11:30《综合应用能力(B类)》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B类)》
3、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
主要适用于事业单位自然科学类专业技术岗位。
上午9:30—11:30《综合应用能力(c类)》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c类)》
4、中小学教师类(d类)
主要适用于中小学和中专等教育机构的教师岗位。
上午9:30—11:30《综合应用能力(d类)》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d类)》
5、医疗卫生类(E类)
主要适用于医疗卫生机构的专业技术岗位。
进一步分为中医临床岗位类、西医临床岗位
类、药剂岗位类、护理岗位类、医学技术岗位类和公共卫生管理岗位类(二级分类)。
上午9:30—11:30《综合应用能力(E类)》
下午14:00—15:3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E类)》
其中,《综合应用能力(E类)》为合订本,由考生根据报考岗位所对应的二级分类选做
相应部分。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
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试行)20XX年版》(以下简称《考试大纲》)
为准。
《考试大纲》可在省人事考试网下载,仅供各地各单位实施招聘考试和应试考生备考
使用。
面试:
上午8:30开始《结构化面试》
面试包含3个题目,考生的答题时间为15分钟。
三、考试委托
省人事考试办公室接受省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考试委托,按约定的考试科目和日期,公
共科目笔试交由部考试中心统一命题、制卷、评卷,面试由我办命题、制卷。
对招聘人数较
多、规模较大的考试,我办可提供网上发布公告、报名、收费、安排考场和组织监考等考务
服务。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积极承担本市辖区事业单位
招聘人员考试工作。
若参加分类考试,应按要求委托我办。
各县(市、区)参加分类考试的,需经市人事考试办公室同意。
各市人事考试办公室要
加强对各县(市、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工作的指导督查,对其考务工作承担起监督管理责
任。
四、具体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如委托我办参加分类考试的,应在考前30日以委托函(格式附后)
的形式提出委托要求,确认委托关系;如要委托我办网上发布公告、组织报名等,应在考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