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防火防爆措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整改措施)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BH-044701
船舶防火防爆措施Fire and explosion prevention measures for ships
船舶防火防爆措施
船舶防火防爆措施
一、严禁私乱接电线,严禁同时使用大功率电器;
二、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烧开水、煮食物;厨房用火用电,应有专人看管,不得离开现场,并严格遵守液化气使用管理规定;
三、严禁吸倒床烟,严禁乱扔烟头;
四、严禁点蜡烛及使用明火照明;
五、严禁点蚊香驱蚊,最好使用蚊帐和使用喷雾驱蚊剂,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六、严格遵守机舱防火规定,认真检查各项机电设备,严防超负荷及电路发热,引发火灾事故发生;
七、船舶进厂修理,使用气割、电焊、油漆作业时,应严格遵守明火作业规定,指派专人现场看护,做好一切防范措施,严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船舶防火十条措施
一. 消除隐患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根除火灾隐患。发现火情要早报、早灭,防止火情扩大。
二. 消防器材
船舶所有消防器材和设备应存放指定位置,并有醒目标记。按规定检查、养护和换药液,使其保持随时可用的良好技术状态。用培训船员能熟练正确使用报警和大型灭火系统。
三. 消防演习
认真开展消防教育和消防演习,提高全员的防火意识、防火知识和消防技术素质。消防演习要在模拟实战条件下进行,并建立机舱消防模
拟演习制度。
四. 巡回检查
坚持安全防火巡视制度。船舶要明确标出防火巡视路线,甲板部和轮机部每班巡视要在各检查点记录、签名;在航船舶每班要用烟雾探测器对各舱室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入日志。
五. 明火作业
船舶有明火作业时,要提前向有关监督部门和船长呈报、审批后再进行作业。要严格遵照有关防火规定,严禁违章。作业后要隔时检查,直到确无复燃危险为止。
六. 危险货物
装卸和运输危险货物,要严格遵守《国际危规》,并按规定审核装船手续,手续不完备或不具备装船条件的不能装船;要严格执行防火
防爆规定,使用防爆灯照明,按时收放货灯,防止货物自燃。油轮防火应严格按交通部“油轮安全生产管理规则”有关规定执行。
七. 老船防火
要充分注意老旧船防火,对各种电器设备的绝缘要定期测量,保证达到绝缘
值要求。严重不合格的要及时报告公司。
八. 修船防火
修船前必须与船厂签定防火合同,明确厂方、船方各自责任,并认真履行。船舶要加强值班及巡回检查,明火作业处派专人看火。
九. 机舱防火
机舱要定期检查易燃、易冒油管路等设备,严防喷、滴、冒、漏。严禁各种违章作业,及时清除存积油污、破布、棉纱等易燃物,发现火情即采取防止蔓延的正确灭火方法,并应及时发出警报。
十. 六不准
(1) 不准在甲板、货舱及机舱吸烟。
(2) 不准任意接、拆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拉线
装灯或乱拉天线。
(3) 不准在房间私装及使用电炉、电热毯及非
自动电水壶等。
(4) 不准躺在床上吸烟。
(5) 不准厨房用火无人看管。
(6) 不准私自使用非船配电器设备。
船舶日常防火防爆守则
船舶防火防爆是一项涉及船舶、人命和货物安全的重要工作,因此,特制定本规定。船舶防火防爆主要应严防明火、烟火、电火、摩擦火和化学作用引起的火情或爆炸。
1. 吸烟时,烟头火柴杆必须熄灭后投入烟缸,不能乱丢或向舷外乱丢, 也
不准扔在垃圾桶内。
2. 禁止在机舱、货舱、物料间、储藏室公共生活区内吸烟,在卧室内禁止躺着吸烟。装卸货或加装燃油时禁止在甲板上吸烟。
3. 易燃易爆物品,不准随意存放,必须按规定集中保管。禁止任意烧纸或燃放烟花爆竹,严禁玩弄救生信号弹。
4. 离开房间时,应随手关闭电灯和电扇;靠近窗口的台灯尤应熄灭。风雨或风浪天气应将舷窗关闭严密。航行中不得锁门睡觉。
5. 禁止私自使用移动式明火电炉。使用电炉、电水壶、电熨斗、电烙铁等一切电热器具或工具时,必须有人看守,离开时必须拔掉插头或切断电源。
6. 不准擅自接拆电气线路或拉线装灯(插座);不准用纸或布遮盖电灯;不准乱拉收音机和电视天线;不准在电热、蒸气器具上烘烤衣物。
7. 废弃的棉纱头、破布应放在指定的金属容器内,不得乱丢乱放。潮湿或油污的棉、毛织品应及时处理,不能堆放在闷热的地方,以防自燃。
8. 大舱货灯必须妥善保管。使用时要检查灯炮及护罩,如有损坏,应及时换新货灯电缆要通畅,防止被他物压坏,用完后应放在指定处所, 妥善保管。
9. 要进行明火作业前,征得船长同意后,须查清周围及上下邻近各舱有无易燃物,特别要查明焊接处是否通向油舱。当进行焊接作业时,要严防“回火”,避免事故;并需派专人备妥消防器材在旁监护。港方如有规定,还应向港监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完毕后,要仔细检查有无残留火种。
10.严格遵守与防火、防爆有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规定。当发生不安全因素时,每个船员均有责任及时报告领导;对违章行为,人人有责及时制止。
可以在这输入你的名字You Can Enter Your Name He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