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及以下部分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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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用EXCEL编制中心试验
室基础土建报价套表
项目概况: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位于贵州省毕节市及遵义市境内。工程的任务以供水和灌溉为主,兼顾发电,并为区域扶贫开发及改善生态环境创造条件。工程由水源工程、毕大供水工程、灌区骨干输水工程3部分组成。水库总库容13.23亿m3,设计灌溉面积90.03 万亩,电站总装机容量90MW,属I 等大(1)型工程。
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中心试验室具体概况和招标内容如下:
2.2 工程建设地点:贵州省毕节市境内;
2.3
2.4 标段情况及工作内容
在现场成立中心试验室,设两个点(一主一副),一个(主站)设在大坝枢纽区,一个(副站)
设在黔西。大坝枢纽中心试验室检测工作覆盖范围包括水源工程、毕大供水工程、总干渠、南干渠、
织金支渠和纳雍供水管线等;黔西中心试验室负责北干渠、金遵干渠、黔西分干渠、金沙分干渠、
供水管线、支渠,以及灌区骨干泵站等。
代表业主抽检和监理平行检测的相关试验及检测工作,对夹岩水利工程建设所需的原材料、半
成品料、混凝土(含砂浆)及大坝填筑(含料场相关试验)等进行试验、检测;对混凝土(含砂浆)、
锚杆质量(无损检测)进行现场物理探测检测工作;对混凝土(含砂浆)配合比试验进行必要的试
验及复核工作,包括一般性科学试验研究工作。
业主抽检水泥、粉煤灰、外加剂、钢筋、钢材等材料采取进场验收试验检测,其它供应材料采
取随机抽检,所有抽检比例符合相关规程规范规定。其它说明详见招标文件及招标图纸。
2.5 服务期:为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至贵州省夹岩水利枢纽及黔西北供水工程建设期完成,约
66 个月。
4.6.2-3 基础及以下清单项目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2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除另有约定外,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是根据招标设计图纸计算的用于投标报价的估算工程量,不作为最终结算工程量。最终结算工程量是承包人实际完成并符合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规定,按施工图纸计算的有效工程量。
1.3工程量清单中各项目的工作内容和要求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1.4工程价款的支付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
1.5 材料预算价格根据工程特点及当地实际情况投标人自行确定,结算时不得调整。
2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组成工程量清单报
价表由以下表格组成:
1. 编制说明。
2.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3.计日工项目报价表。
4.工程单价汇总表。
5.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
6.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
7.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
8.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若招标人提供)。
9.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10.招标人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若招标人提供)。
11.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
12.总价项目分解表。
13.工程单价计算表。
14.人工费单价汇总表。
2.2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填写规
定
1.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随意增加、删除或涂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内容。工程量清单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的单价和合价,投标人均应填写;未填写的单价和合价,视为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和合价中。
2.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单价是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质量合格的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直接工程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并考虑到风险因素。投标人应根据规定的工程单价组成内容确定工程单价。除另有规定外,对有效工程量以外的超挖、超填工程量,施工附加量,加工、运输损耗量等,所消耗的人工、材料和机械费用,均应摊人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内。
3.投标金额(价格)均应以人民币表示。
4.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的序号、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工程数量,按招标文件分组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的单价和合价。
5.计日工项目报价表的序号、人工、材料、机械的名称、型号规格以及计量单位,按招标文件计日工项目清单报价表中的相应内容填写,并填写相应项目单价。
6. 除另有规定外,对承包人完成合同项目施工所需人员、施工设备和周转性材料的调遣费用的进场费用及工程完工验收后,承包人完工清场,撤退人员、施工设备和周转性材料等所需退场费用,均应摊人相应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内,发包人不另行支付。
7.辅助表格填写:
(1) 工程单价汇总表,按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的相应内容、价格(费率)填写;
(2) 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按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的相应内容、费(税)率填写;
(3) 投标人生产电、风、水、砂石基础单价汇总表,按基础单价分析计算成果的相应内容、价格填写,并附相应基础单价的分析计算书;
(4) 投标人生产混凝土配合比材料费表,按表中工程部位、混凝土强度等级(附抗渗、抗冻等级)、水泥强度等级、级配、水灰比、相应材料用量和单价填写,填写的单价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应混凝土材料单价一致;
(5) 招标人供应材料价格汇总表,按招标人供应的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和供应价格填写,并填写经分析计算后的相应材料预算价格,填写的预算价格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应材料预算价格一致(若招标人提供);
(6) 投标人自行采购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按表中的序号、材料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和填写的预算价格,填写的预算价格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采用的相应材料预算价格一致;
(7) 招标人提供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按招标人提供的机械名称、型号规格和招标人收取的台时(班)折旧费填写;投标人填写的台时(班)费用合计金额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相应的施工机械台时(班) 费单价一致(若招标人提供);
(8) 投标人自备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按表中的序号、机械名称、.型号规格、一类费用和二类费用填写,填写的台时(班)费合计金额必须与工程单价计算表中相应的施工机械台时(班)费单价一致;
(9) 清单中的工程项目,必须编报工程单价计算表。工程单价计算表,按表中的施工方法、序号、名称、型号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合价填写,填写的人工、材料和机械等基础价格,必须与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基础材料单价汇总表、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及施工机械台时(班)费汇总表中的单价相一致,填写的其它直接费、现场经费、间接费、企业利润和税金等费(税)率必须与工程单价费(税)率汇总表中的费(税)率相一致;
(10) 人工费单价汇总表应按人工费单价计算表的内容、价格填写,并附相应的人工费单价计算表。
(1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各具体工程项目有效工程量的工程单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发包人从工程结算价款中按2%比例提取,专款专用。根据承包人上报的月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划和完成台账的实际情况,经监理人审核后支付给承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