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和谐城管建设的几点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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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谐城管建设的几点思考

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要深刻理解和把握党的十七大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赋予城市管理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深刻认识城市管理工作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地位和作用,切实把精神贯穿于工作的全过程,对于做好新时期的城市管理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城市管理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作,要在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新的思想理论指导下,创新观念、创新思路、创新方法,扎扎实实开展和谐城管建设,为建设和谐徐州作出新的贡献。

一、以服务群众为宗旨,确立和谐城管建设的新理念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理论,对和谐城管建设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主要应体现以下几点。

一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着力打造亲民城管。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和核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作为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城市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容秩序和优美的城市环境,它的每一项工作、每一个环节都直接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牢固确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做到管理为了人民、管理依靠人民、管理的成果由人民共享,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二是坚持依法管理的原则,着力打造法治城管。坚持依法管理城市,

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法律意识”的客观要求,也是构建和谐城管、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手段。必须健全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法律服务,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切实维护广发人民群众在城市管理中的公平正义。加强法制监督,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听证程序、行政复议、行政赔偿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对城市管理相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监督,保证依法行使职权。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着力打造效能城管。坚持改革创新,是城市管理充满生机和活力的重要保证,必须坚持“以改革促进和谐,以发展巩固和谐、以稳定保障和谐,确保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针对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不断推进城管体制、机制的创新,调动方方面面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不断完善城市管理的政策体系和制度环境,营造适宜的人居环境。改革决策机制,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协调性,减少决策的盲目性,降低改革成本和管理成本,提高管理绩效。确立与社会相和谐的城市管理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简化办事程序”,“为群众和基层提供方便、快捷优质服务”。学习借鉴国内外城市管理方面先进的理念和方法,推进城市管理走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通过科技创新,建立健全信息平台,推进数字城管建设,加强城市管理的动态管理和定量分析,提高科学技术在城市管理中的贡献率。

四是坚持科学协调的原则,努力构建和谐城管。坚持科学协调,必须“更加注重解决发展不平衡问题,更加注重发展社会事业,推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城市发展总体规划,科学制定城市管理发展的专业规划,明确城市管理工作在今以后一个较长时期内的发展模式、方向和目标任务,为城市管理科学协调发展提供依据。正确处理规划、建设和管理的关系,充分考虑城市加速发展的需要和构建和谐社会战略思想的要求,重视超前规划道路、市场、停车场、公园、绿地、沿街容貌等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切实改变重建设轻管理、重眼前轻长远、重局部轻整体的做法,加大对城市管理的投入,加大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建设,为城市管理现代化创造条件。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管理一体化进程,逐步缩小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差距”。统筹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实施重大生态建设和环境整治工程,有效解决环境恶化问题。

二、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完善和谐城管建设保障机制。

要实现和谐城管建设的目标任务,必须在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思想的指导下,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城市管理的体制、机制研究,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能够保证和谐城管建设的和谐制度。

第一,完善管理体制。和谐的管理体制是和谐城管建设的重要保障。当前,徐州市要在“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重心下移,上级监督”体制的总体要求下,进一步研究、完善区级政府的城管职能,以及基层和基础性管理工作,有效解决管理缺位和管理“真空”的问

题,确保管理体制整体功能的发挥,充分发挥办事处、居委会在城市管理中的核心作用,“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办事处机构、人事改革,减负增效,弱化对办事处的经济指标考核,由区级财政统筹解决办事处、居委会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问题。进一步明确办事处、居委会城市管理的具体事项要求和配套政策措施,切实履行城管职责。强化司法保障,充分发挥法院、公安干警维护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当前,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城管公安队伍与城管执法队伍的配合制度,有效保障行政执法工作的正常开展,有效地防止和及时解决城管暴力抗法事件的发生。人民法院要在法定原则和程序的基础上,建立更方便灵活的制度,对城管执法方面的案件快速及时审理,切实加大执行的力度,维护法律的公正和尊严。结合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适时开展综合执法工作。

第二,完善部门配合制度。城市管理涉及规划、建设、环保、工商、市政、卫生、园林、交通、公安、法院等多个部门,如何形成合力,对做好城市管理工作极为重要。比如,由于相关部门缺乏一套制度的规范和沟通、协调,导致城市建好的道路频繁开挖,形成“拉链马路”,不但增加建设成本,而且造成居民烦感和强烈不满。因此,建立规范有效的配合制度,是和谐城管建设的重要措施。一是制定规范性的政府文件,明确各个部门城市管理任务和具体要求。二是建立科学高效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市级城市管理委员会,由分管市长任主任,组织、监察、人事、各区、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对城市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定期集中研究解决。三是推行政务公开,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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