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踩踏事故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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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昆明小学踩踏事故
案例分析
一、案例背景
2014年9月26日14时许,昆明明通小学学校起床铃拉响后,该小学一、二年级午休学生起床后返回教室上课,由于靠墙的一块海绵垫平倒于一楼过道,造成通道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后续下楼的大量学生不清楚情况,继续向前拥挤造成相互叠加挤压,事故导致6人死亡,22人受伤,2人重伤,伤者12人已送延安医院,另有10人送红会医院救治。
9月28日上午,遇难学生家长聚集在明通小学门口,他们举着横幅和云南学生的照片,要求讨一个说法。
之后昆明明通小学被迫暂时停课,直到国庆节后才恢复上课。
期间,昆明市市民人人争相讨论小学生在学校活动安全问题,家长们纷纷为不能确定自己的孩子在学校安全与否感到焦虑和迷惘。
一时间,关于小学生在学校学习活动的安全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成为各大网站新闻媒体的头条,甚至在一些地区内引起了恐慌和不安。
二、原因分析
官方通报的事故原因为:当时午休刚结束,在午休室的门口有两个长3米多的旧棉花垫,很多一二年级的小朋友出于好奇,上前击打,导致棉花垫翻倒在地上,压倒了一些小朋友,其他小朋友赶紧往楼下跑,在跑下楼时许多小朋友被挤到,甚至被踩踏到,许多小朋友在这个过程中受伤。
然而,我们不难看出这次看似存在客观原因的事故,实际上既非自然灾害、又非恐怖袭击,而是因多方面人为疏忽大意长期积累最终酿成的既偶然又必然的灾难性事故。
因此,我认为主要原因应归咎于:
1、昆明明通小学在安全工作上管理不善,漏洞百出,安全管理人员存在渎职、思想麻痹大意现象。
通过对该起事故资料的收集和调
查发现:昆明明通小学在此事故发生之前,学校没有按照行业相关规定制定和完善“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学校没有成立专职的安全管理机构;学校安全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安全素养不够;学校没有对该校的安全设施设备进行过彻底的隐患排查和隐患治理;学校没有对学生开展过安全教育和逃生应急演练;面对安全设施设备比较落后,隐患凸显的实际情况,学校安全管理人员视而不见,思想麻痹大意;学校在财务管理方面没有按照行业管理规定提取安全专用资金。
2、相关主管部门在安全工作上监督管理不到位,有失职、渎职之嫌。
在此事故发生之前和事故发生之后,部分行业主管部门的“身影”我们几乎从未见到(如:教育局、安监局、卫生局、消防大队等部门)。
尤其让人无法接受的是:昆明明通小学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存在的诸多问题竟然从未被任何一个行业主管部门注意到,行业主管部门也从未及时对其进行督查、整治和惩处。
由此可见,相关主管部门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预警以及安全隐患治理等方面有严重失职、渎职之嫌。
3、社会公众(包括学生家长)缺乏安全意识。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针对有许多学生家和社会公众长不明原因、不分青红皂白地散布流言、以讹传讹,甚至找学校和政府闹事、游行示威这一情况,反映出社会公众(包括学生家长)对公共危机、安全事故的认识不够,缺乏冷静思考,不能与学校、政府等相关部门有效地配合。
况且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培训不光是学校和政府的事,广大社会公众(包括
学生家长)也应该参与到安全宣传、教育、学习、培训中来。
在这一点上,我们应该学习日本的长处。
4、国家对中小学生的教育方式和教育内容有待改进。
整个事故过程中,在所有学生身上几乎都找不到一点能体现安全意识的行为举动。
而这种结果的出现恰恰体现了学校、社会和政府在安全教育和安全宣传上的不足。
三、现场救援和善后处理分析
1、领导重视,以人为本,启动应急预案及时。
接到事故报告后,昆明市委书记高劲松立即赶赴现场指挥事故处置工作,并迅速成立事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启动应急预案,高劲松书记要求各单位、部门务必全力以赴抢救受伤学生,并做好伤亡学生及家属的善后工作,尽快恢复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分析:此处,高劲松书记若能当面或者通过媒体形式向遇难者家属委婉表示歉意,并郑重表示要严肃查处事故原因和事故责任人,给家长们和广大社会一个交代,效果会更好。
2、各部门反应迅速,各司其职,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救援及时。
接到通知后,云南省急救中心,昆明120急救中心、红会医院、延安医院等附近医院立即启动了公共应急事件四级响应,迅速采取救援行动。
公安系统立即出动警力,对医院急诊出入进行管制,确保医院顺利抢救受伤儿童。
与此同时,对学校附近的道路也实施了交通管制,学校内禁止家长进入。
大量家长簇拥在明
通小学门口,要求通报情况。
包括特警在内,多名警察在门口维持秩序,部分家长试图进入学校,均被阻拦。
有家长反映,校方一直联系不上。
拨打班主任电话,也无人接听。
一名家长称,她的孩子在一年一班就读。
她在早些时候听新闻赶来,对事情本身和孩子是否安全,没接到校方的任何通知。
在红会医院,聚集了多名寻找孩子的家长,致该院急诊内科实施了出入管制。
分析:此处,最好要有相关发言人通过广播喊话、广播通知或者电视台等方式正面向家长们通报事故救援行动正在顺利开展,一切尽在掌控之中,安慰受惊的学生家长,引导大家回家或在规定地点耐心等候政府和学校的救援消息。
3、严查事故原因,严查相关责任人。
27日下午,昆明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敏俊通报,经查,昆明市教育局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副区长陆佳,在校园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严重失职等问题。
市纪委监察局决定给予昆明市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保卫工作的副局长王坚、盘龙区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区长陆佳停职检查。
昆明市盘龙区纪委书记李寿志通报,盘龙区委研究决定,给予盘龙区教育局局长李谦、盘龙区拓东街道办事处分管安全生产的副主任石玉、明通小学校长李岚停职检查;免去盘龙区教育局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李章副局长职务、免去盘龙区明通小学分管校园安全工作的杨霖副校长职务。
分析:此处,最好要将被查处的相关责任人在此次事故中违反了那条法律法规清楚罗列出来,并将处罚的法律依据或政策规定对应罗列出来,以便让公众心服口服,让受害者家属心服口服,让被处罚者心服口服,彰显有别于人治社会的法治社会是公平与公正的。
4、赔偿及时,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中国大地保险云南分公司办公室主任李孟坪介绍,27日事发后,保险公司立即排查伤亡学生购买保险的情况。
学生们涉及的保险赔偿具体分为两部分:一是属于政府采购项目,由政府统一购买、由人保和大地保险等多家公司共同承保的校方责任险。
昆明市九年义务教育学校均统一购买了这一保险。
按保险条款,
每名学生家属将获得80万元赔偿金,各保险公司将按照承保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由学生家长自愿购买的学生平安保险。
每一位学生的保费为50元,死亡学生可赔偿9000元,受伤学生的赔偿则是在9000元以内报销医疗费。
经核实6名死亡学生中,有5名购买了该保险。
分析:此处,保险公司依法、依规办理理赔事宜及时有效,无可厚非,唯一不足之处是没能配合相关部门对伤亡家属进行耐心讲解,阐明理赔所依据的政策和法规。
5、信息工作,思想工作,宣传工作上存在的问题值得深思。
事故的发生、应急和善后处置,仍然引起部分学生家长的不满。
一位遇难学生家属告诉记者,家属最不满的就是事发当日校方没有第一时间联系家长,家长是从朋友圈、QQ群里知道这件事后,自己去医院太平间才找到孩子的。
在这个过程中,根本没有任何人联系家长解释有关情况。
有遇难学生家属表示,现在家属的诉求不是赔偿的问题,而是要求严惩责任人。
家属们认为,问责处理力度太轻,不能只是停职免职而已。
分析:在先发制人、后发制于人的网络信息时代,第一时间掌握一线消息很重要,第一时间将一线消息有效加以利用更重要。
主动联系并以恰当的方式告诉家长事故情况是为主动、积极的工作方式,是能进一步开展思想工作的前提。
而宣传工作更是巩固胜利果实或者亡羊补牢的必修功课。
四、事故应急救援的经验和启示
1、“政府重视,科学决策”是关键。
2、“有备无患,临危不乱”是前提。
3、“上下齐心,素质过硬”是基础。
4、“准确预警,快速反应”是保证。
5、“强化值守,信息畅通”是手段。
五、给昆明明通小学一些建议
1、强化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定期在全校开展安全教育、学习、培训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思想理念。
2、成立有专业素养和战斗力的应急救援领导机构,配足经专业培训合格并能持证上岗的安全管理人员。
3、结合国家安全生产管理法律、法规和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有效的“校园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4、根据新的安全形势,及时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应急预案》和《应急救援预案》。
5、适时、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和改进各项应急疏散和应急救援工作。
6、完善各项安全设施设备的配备。
7、经常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做到自查自纠。
8、在安全工作上与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密切联系、学习、取经。
9、将安全教育培训纳入学生课堂内容和教职工日常学习培训中。
10、加大安全工作经费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