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缺水事故防范及处理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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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锅炉满水事故防范及处理技术措施
(一)锅炉满水防范措施
1、新安装的锅炉机组必须核实汽包水位取样孔的位置、结构及水位计平衡容器安装尺寸,并符合规范要求。
2、差压水位计(变送器)应采用压力补偿,并充分考虑平衡容器的温度变化造
成的影响。
3、汽包水位测量系统的保温、伴热及防冻措施应正确,以保证汽包测量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正确性。
4、汽包就地水位计的零位应以制造厂提供的数据为准,并进行核对、标定。
5、按规程要求对汽包水位计进行零位校验。
6、定期校验、标定汽包水位测量系统,确保水位计显示正确、可靠。
7、当各差压水位计(变送器)偏差大于30mm时,应立即汇报,并查明原因予以消除。当不能保证两种类型水位计正常运行时,必须停炉处理。
8、建立锅炉汽包水位测量系统的维修和设备缺陷档案,对各类设备缺陷进行定期分析,找出原因及处理对策,并实施消缺。
9、严格按照运行规程及各项制度,对水位计及其测量系统进行检查及维护,加强水位计的校对和冲洗工作。
10、机组启动调试时应对汽包水位校正补偿方法进行校对、验证,并进行汽包水位计的热态调整及校核。新机验收时应有汽包水位计安装、调试及试运专项报告,列入验收主要项目之一。
12、当一套水位测量装置因故障退出运行时,必须填写工作票并附危险点分析立即进行处理,一般应在8h内恢复。若不能完成,应制定安全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允许延长工期,但最多不能超过24h。
13、锅炉汽包水位高、低保护采用独立测量的三取二的逻辑判断方式。当有一点因某种原因须退出运行时,必须先将该保护转为二取一的逻辑判断方式,并办理审批手续,限期8h恢复;当有二点因某种原因须退出运行时,必须先将该保护转为一取一的逻辑判断方式,并制定相应的安全运行措施,并经总工程师批准,限期8h以内恢复,如逾期不能恢复,应停止锅炉运行。
14、锅炉汽包水位保护在锅炉启动前和停炉前应进行实际传动校检。用上水方法进行高水位保护试验、用排污门放水的方法进行低水位保护试验,严禁用信号短接方法进行模拟传动替代进行。
15、定期核查汽包水位保护定值和逻辑,定期试验保护回路,确保系统保护功能完善、可靠。
16、涉及汽包水位相关的信号、联锁、保护定值修改及逻辑、控制回路变更时,应严格执行设备异动管理标准、和热控定值、逻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进行。
17、严禁随意退出锅炉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因设备缺陷需退出时,应经总工程师批准,并事先做好安全措施。
18、锅炉启动前,必须保证两只彼此独立的就地汽包水位计和两只远传汽包水位计能正常工作(两种以上工作原理共存),以保证在任何运行工况下锅炉汽包水位的正确监视。
19、汽包锅炉水位保护是锅炉启动的必备条件之一,水位保护不完整严禁启动。
20、当在运行中无法判断汽包确实水位时,应紧急停炉。
21、加强汽包水位自动调节系统设备(如给水泵液偶及执行机构等)的检查、巡视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处理。自动调节系统中汽包水位信号应采用三选中值的方式进行优选。
22、加强汽包水位相关热工信号、联锁(汽包紧急放水门联锁等)、保护(汽包水位BT保护等)等设备的定期检查、试验工作,确保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预防异常状态下的应急处理需要。
23、高压加热器保护装置及旁路系统应正常投入,并按规程进行试验,保证其动作可靠。当因某种原因需退出高压加热器保护装置时,应制定措施,经总工程师批准,并限期恢复。
24、运行值长要加强机、炉、电各专业设备运行情况的沟通、协调工作(如升降负荷、操作给水泵及其附属阀门、锅炉排污等等)。
25锅炉升负荷应缓慢进行,避免负荷突然增加。
26、汽机升负荷应缓慢进行,避免突然升负荷造成汽压下跌。
27、严格控制炉水品质,避免汽水共腾。
28、给水自动时,加强对汽水流量和水位监督,同时经常检查水位变送器之间的差值,掌握变送器的工作状况。
29、给水切换在负荷汽压稳定的工况下进行,并在切换过程中控制给水量不突变。
30、机组甩负荷,及时将热负荷减到与甩负荷对应,旁路系统在备用状态时,及时开启旁路维持锅炉汽压,避免汽包安全门动作。
31、运行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值班纪律,监盘思想集中,经常分析各运行参数的变化,调整要及时,准确判断及处理事故。
32、要加强运行人员的培训,注意区分汽包“虚假水位”的现象,不断提高其操作技能、事故判断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
(二)锅炉满水事故处理技术措施
1、锅炉满水现象:
(1)汽包水位指示高于正常值,高于+50mm时报警,高于+115mm时高二值报警,事故放水门自动状态下自动开启,高于+190mm延时5s后,BT应动作。
(2)给水流量不正常的大于蒸汽流量。
(3)所有水位计指示高于正常水位。
(4)严重满水时,就地水位计指示超过上部可见水位,蒸汽温度急剧下降,伴有水击声,管道阀门和法兰不严密处冒白汽。
2、锅炉满水处理:
(1)发现汽包水位高,水位异常时,应对照给水、主汽压力和汽、水流量校对汽包水位计指示是否正确;
(2)确认水位高后,判断高水位原因并调整至正常水位;
(3)汽包水位升至+ 115mm时,应注意给水自动是否灵敏,必要时应解列自动,关小给水调节门或降低给水泵转速,减少给水量,也可打开排污门,若给水泵转速调节失灵应切到备用给水泵。
(4)若给水泵、给水阀门故障,应及时消除或切换备用电泵,适当调整负荷以保证给泵出力满足水位需要。
(5)水位高至高Ⅱ值时,继续关小或关闭给水门,并开启事故放水门放水。(6)如主蒸汽温度快速下降,应立即关闭减温水,开旋风分离器及过热器各级疏水,联系汽机开主汽门前疏水,并作好紧急停机准备。
(7)若汽包水位继续上升至+190mm,锅炉水位高保护应动作,否则应手动停炉。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继续加强放水,注意水位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