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法律风险防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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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新形势下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法律风险
防控
内容摘要:依法治国与简政放权的大背景之下,法治化、高效化、服务化成为改革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推动烟草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存在的法律风险也亟待引起重视并采取措施加以防控,以创造良好的烟草经营秩序,推动烟草行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许可制度概述当前形势举措
依法治国、简政放权以及商事登记改革的大背景之下、新形势之下,法治化、高效化、服务化成为改革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推动烟草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存在的寻租、国家赔偿、公共利益冲突等法律风险亟待加强防范。
一、烟草专卖许可制度概述
烟草专卖许可制度是指烟草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公民、法人的申请,依照《中国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部门规章的规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审批、发放烟草专卖许可证,准予其从事烟草生产、销售、进出口经营,并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的制度,包括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制度、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制度、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制度等。烟草专卖许可制度是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外在表现,烟草专卖许可是在国家普遍实行烟草专卖的前提下对部分主体解禁,授予其经营经营烟草的权利的行政行为。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制度的价值目标主要包括:第一,计划地组织烟草专卖品的生产和经营。烟草属于特殊商品,其经营存在诸如“劝阻青少年吸烟、禁止中小学生吸烟”等社会任务,不能简单的交给市场自由调配,必须通过行政许可的方式予以干预,保证正常的烟草经营秩序,使得烟草经营“得位”。第二,烟草专卖提高烟草制品质量,维护消费者利益。消费者是烟草经营的终点与导向,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必须以消费者需求为靶心,着力降低焦油等烟草有毒、有害物质含量,为消费者提供更高品质的烟草产品,更优质的服务。第三,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烟草行业的发展为国家带来了重大并且稳定利税贡献,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必须通过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完善,确保烟草行业的健康发展。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授益性行政行为,其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外部的事项,行政主体是各级烟草专卖主管部门,行政相对人是申请或者从事烟草生产、销售、进出口经营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应当着眼于行政许可法律关系中的两个主体的良好互动,以及对于申请、审批、监管各个流程的控制。
二、烟草行业行政许可面临的新形势
(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时代潮流
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2014年10月23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推动国家法治建设,实现国家治理的法治化成为新时期的重要任务。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依法治烟的要求将越来越高。从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的利益相关者来看,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推进,烟草专卖行政相对人以及烟草消费者的法治意识、权利意识不断增强,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必须积极调整,满足公民更高的权利要求,减少和防止对公民权利侵害的发生。依法治国在国家行政领域的表现就是依法行政,具体到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则是烟草专卖行政标准许可有据可循、烟草专卖行政许可申请审批严格依照法定程序、烟草专卖监管依法严格执行。
(二)简政放权,转变政府职能行政改革背景
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与职能转变方案》中提出,以职能转变为核心,继续简政放权、推进机构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提高行政效能。简政放权,就是要确立政府职能在市场、社会中的公共属性地位,既包括政府向社会与市场放权,也包括上级政府向下级政府放权。简政放权的目的在于更充分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更好地调动中央和地方的两个积极性。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是一个相对封闭的政府权力行使空间,长期以来政府对于烟草经营的控制主要靠行政手段来实现。行政垄断具有效果明显、执行力强的优势,但同时也造就了利益格局固化,最终阻碍本行业发展。这在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则表现为行政许可程序复杂、监
管薄弱。基于此,烟草专卖行业简政放权势在必行。一方面,简政放权要求烟草行政主管部门,敢于把权力交给市场,以经济垄断取代行政垄断。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另一方面,简政放权并非简单放权,不能一放了之,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对烟草市场进行有效引导,换个方位能动发挥职能。
(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激发市场活力的宏观政策背景
作为简政放权的“先手棋”,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已于2013年提上议程。2013年10月25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时指出: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就是要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降低准入门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改革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高效透明公正的现代公司登记制度,是新一届政府转变职能总体部署和改革方案中又一项重要举措,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属于商事审批登记的范畴,其设立的高门槛以及复杂程序具有鲜明的“严进、宽管”的特征,将很大一部分民间资本排除在外,使得烟草市场管理不足、竞争不足,导致烟草经营市场秩序的混乱以及市场活力的疲软。基于此,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应成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领域,应当放低烟草市场准入门槛,减少诸如商户间距、总量控制等前置条件,简化办证手续,让更多的主体和资本加入到烟草专卖经营中来,同时加强监管,确保烟草专卖经营者守法经营、烟草市场秩序井然。
三、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存在的法律风险
(一)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的寻租风险
烟草专卖行政许可是对特殊领域的解禁,获得许可就意味着获得了一般主体所不具备的经营权利。从实际工作中来看,申请者的数量远高于烟草行政主管部门能够审批的数量,烟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许可过程中占有绝对优势地位,部分申请者基于自身利益考量为了获得烟草专卖经营许可向相关人员寻租,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基于优势地位向申请者索贿,为腐败提供了推动因素。烟草专卖行政许可中出现腐败的原因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部分烟草专卖行政许可工作权力划分不清晰,职权干预过重,审批环节繁琐,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