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标准化发展规划(DOC 3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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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标准化发展规划(DOC 31页)
一、海洋标准化工作现状
1.“十五”期间的工作进展
“十五”期间,全国海洋标准化工作强化了组织机构建设,成立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立海洋环境、海水(苦咸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标准体系,发布、实施10项海洋国家标准、57项海洋行业标准,并进行了宣传、贯彻,推动了标准的实施和应用;培训了标准化工作人员、标准编写人员,建设了海洋标准化信息咨询服务网,加大了海洋标准化宣传力度,加强了与国际、国内海洋机构和标准化组织的交流、合作,扩大了海洋标准化工作影响范围,提升了海洋工作者的标准化意识,支撑、服务了海洋管理、经济发展、科技进步、国防建设和环保工作。

2.存在的问题
海洋标准化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海洋标准化工作还缺乏具有前瞻性的总体设计和规划,标准体系不完善,标准制定工作缺乏系统性和计划性,各项工作发展不平
积极参加国际标准化活动,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国际海洋组织、发达国家海洋机构开展交流合作,推进我国海洋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

2.需求分析
(1)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对标准的需求
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标准对推动海洋农牧化、海水资源开发与综合利用技术产业化发展,促进海洋能开发利用,引领大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具有重要的指导、规范作用。

(2)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对标准的需求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六篇强调要综合治理重点海域环境,遏制渤海、长江口和珠江口等近岸海域生态恶化趋势,恢复近海海洋生态功能,保护红树林、海滨湿地和珊瑚礁等海洋、海岸带生态系统,加强海岛保护和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

海洋环境保护标准作为贯彻海洋环境保护法的技术文件,是加强海洋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手段之一。

(3)保障海洋公共安全对标准的需求
提高我国海洋应对气候变化能力,需要建立海洋防灾减灾体系,制定海洋灾害观测、预报预警、防灾工程建设等标准,维护我国海洋公共安全,保障经济持续、平稳、快速发展。

(4)海洋执法维权对标准的需求
标准作为海洋法律、法规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开展海洋执法监察、权益维护等工作的技术依据,有利于提高海洋行政执法水平和效率。

(5)海洋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对标准的需求
海洋科技创新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需要应用标准化原理,固化科研成果,完善设计和制造工艺,简化操作程序和步骤,提高产品的安全性、可靠性和适用性,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使用量。

(6)海洋信息化建设对标准的需求
在建设“数字海洋”过程中,需要标准规定数据的交换和传输格式、规则,规定数据库维护与更新方法,信息保存规则,维护数据安全,促进信息交流和应用。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建设海洋强国、服务海洋事业为中心,围绕我国标准化工作的总体目标,以国内标准化工作为重点,国际标准化工作为突破口,加强部门合作,建立协调、统一、配套的海洋标准体系,强化海洋重点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保障海洋法律法规的有效贯彻、实施,落实海洋事业和科技发展规划,提升海洋标准化公益服务水平和能力,增强标准化意识,促进海洋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快速发展。

2.基本原则
实现海洋标准化工作的快速、全面、协调发展,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统一协调
海洋工作涉及有关涉海部门、行业、企业,作好海洋工作就必须确保其程序、方法、数据和信息等具有统一性、准确性、可比性和权威性,建立和实施统一的海洋标准。

全国海洋标准化工作要与涉海部门、行业、企业加强合作,强化协同和交流,建成全国海洋标准共享服务平台。

扶持地方海洋机构开展标准化工作,形成海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互补机制。

(2)鼓励创新
提高海洋标准化工作者创新意识,鼓励创新,开展创新活动,培养创新型人才,加强创新机制、制度建设,形成创新型发展模式。

(3)面向市场
紧紧抓住海洋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对标准需求的方向和重点,快速制定一批关键性、基础性标准,大力宣贯、实施标准,推进海洋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4)走向国际
全球海洋事业发展与合作对国际标准的需求急剧增加。

我国海洋标准化工作要抓住机遇,发挥优势,积极将优势突出的我国海洋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推进海洋国际标准化工作,实现与国际接轨。

3.主要目标
到2010年,基本建成覆盖海洋事业各个领域的协调、统一、配套的标准体系,标准数量与“十五”末期相比翻一番,标准制定与科研、开发、设计、生产紧密结合,新发布的标准被大规模有效地宣贯、实施,全国海洋标准共享服务平台基本建成,海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的协同、互补机制基本形成,海洋国际标准化工作取得突破,海洋标准化在海洋经济建设和事业发展中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作用得到普遍认可。

四、主要任务
1.建立较为完善的海洋标准体系
标准体系是根据海洋事业发展需要,将重复性、共性的事物转化为标准,并按其内在联系形成的科学的有机整体。

标准体系是随着海洋事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和充实的框架和明细表,是指导一个领域内标准制修订工作的蓝图,是开展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性技术文件,对标准制修订工作具有指导、规范、促进作用。

在深入研究海洋各领域标准之间的相互关系和作用以及国际标准的基础上,建立较为完善的海洋标准体系是标准化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

(1)海洋行业标准体系
海洋行业的标准体系对界定海洋标准化工作范围和领域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对理清标准之间的相互作用和关系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海洋标准可按功能分为基础标准、方法标准、管理标准和产品标准,每类标准包括多个领域,设计为开放式,随着海洋事业的发展和海洋标准化工作的深入开展,将不断充实、深化、拓展和完善。

在海洋行业的各个领域,均可根据技术发展程度和标准化规模,建立标准分体系。

下图给出了海洋行业标准体系框架。

(2)海洋行业标准子体系
为了推动海洋行业各个领域标准化工作,加强指导和规范标准制修订工作,“十一五”时期,重点在海洋环境与生态保护、海域使用管理、海洋防灾减灾、大洋资源勘探、海洋执法监察、海洋高新技术、海洋信息等领域制定海洋行业标准子体系。

2.制修订一批急需、适用的标准
“十一五”期间,在海洋经济管理、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环境保护、海域使用管理、海洋防灾减灾、大洋资源勘探、海洋执法监察、海洋高新技术、海岛保护与开发、海洋信息化管理、膜分离技术、极地科学考察等十二个领域,制修订288项海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见附表)。

(1)海洋经济管理标准
“十一五”期间,重点开展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海洋高新技术分类、海洋经济统计术语、海洋经济统计业务化管理、海洋经济统计数据审核等方面标准的制定,加快发展海洋产业,促进海洋经济发展,形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2)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标准
加强海洋资源勘探、资源丰度、储量、可开发利用评估标准的制定,海洋开发专用设备和现场作业标准的制修订,重点研究、制定海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海洋能开发利用标准。

海水淡化综合利用标准以海水冷却技术、大生活用海水技术、海水淡化工程、海水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基础标准、方法标准、产品
标准的研制为主;海洋能开发利用标准以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和温差能等领域标准的制定工作为主,重点开展海洋能电站技术、环境等参数要求标准的研制。

(3)海洋环境保护标准
重点开展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分析、检验及限值标准的修订工作,突出海洋环境监测、污染物入海控制、污染物排海监测、海洋环境容量评价、海洋工程施工清洁生产、海洋石油平台弃置评价等领域标准的制定,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提高海洋环境质量,实现海洋经济与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

(4)海域使用管理标准
以海域使用管理、统计、监督检查等方面的标准制修订工作为主,重点开展海域使用现状调查、海洋功能区划和使用规划、海域权属管理、海域有偿使用管理、海域使用论证与资质管理、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海域行政区域界线管理等方面标准的制定。

(5)海洋防灾减灾标准
重点开展海洋灾害监测、预报、预防技术、灾害应急处理方法和程序、救灾措施等领域标准的制定,为我国海洋防灾减灾工作提供标准化技术方法,为应急预案的正确实施提供科学依据,提高海洋灾害处理效率和水平,为我国海洋经济建设提供安全保障。

(6)大洋资源勘探标准
突出海底多金属结核、富钴结壳、深海热液硫化物等矿产资源、深海生物基因资源和其他潜在的非传统资源等方面调查、分析和评价方法标准的制定,加强海底资源勘探、海底极端环境探测技术、深海勘探及运载技术与装备等深海高技术标准的研制力度,积极推动我国深海采矿高新技术产业的形成与发展,维护我国开发国际海底资源的权益。

(7)海洋执法监察标准
突出海洋执法监察事件分类与判定、监察工作实施程序、监察事件综合分析评估、监察事件处理方案编制等方面标准的制定,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能力,有效维护我国海洋权益。

(8)海洋高新技术标准
突出海洋溢油监测、海洋生态环境监测、赤潮浮游生物分析、海洋环境信息获取等领域的产品及产品检测方法标准的制定,促进自主创新技术融入标准,推动高新技术向产业化方向发展。

(9)海岛保护与开发标准
突出海岛环境保护、海岛资源开发、海岛管理等基础标准、方法标准和管理标准的制定,加强海岛综合管理,合理开发和保护海岛资源,促进海岛经济快速、持续发展。

(10)海洋信息化建设标准
重点加强海洋信息化管理基础标准、数据处理技术标准的研制,构建层次化、组合化、系列化的信息标准,促进海洋信息处理、产品生产和开发创新,推进海洋信息和产品科学管理。

(11)膜分离技术标准
突出膜技术基础标准,超滤膜、反渗透膜、纳滤膜等有产业价值膜的产品标准和检测方法标准的研制,强化标准研制与技术研发、产品生产的融合,加快膜分离技术发展,提高产品质量,扩大市场规模。

(12)极地科学考察标准
重点加强极地科学考察基础标准、数据处理、科考技术、仪器设备及使用方法等标准的制定,使标准化原理和技术贯穿于极地科学考察活动的整个过程,规范极地科学考察方法和程序,促进技术融合和国际交流,促使极地科学考察管理更加规范、技术更加先进、研究更加深入、国际影响更加突出。

3.加强标准化科研创新
(1)标准研制与科研项目紧密结合
结合国家重大专项和“863”等高技术项目,积极开展海洋仪器设备产品、大洋资源勘查、极地科学考察等前沿技术标准和产品标准的研制工作,及时将可形成标准的先进技术和科研成果纳入标准制修订工作。

(2)积极开展“公益性行业专项”标准化科研工作
积极开展国家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中海洋标准化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研究工作,通过争取“公益性行业专项”经费的支持,重点抓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标准、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跟踪、开展应急性、培育性、基础性标准的研究,提高海洋行业标准的水平。

(3)加强标准化基础研究
加强海洋标准化发展现状和趋势研究、海洋标准对海洋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研究、标准科学性与协调性研究、海洋产品标准与知识产权、海洋标准与WTO技术规则协调一致研究等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

4.加大标准的宣贯实施力度
(1)加强对发布标准的宣传
结合海域管理、海洋环保、执法监察、调查监测、预报警报等海洋工作的发展趋势和工作重点,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标准的地位和作用,提高海洋工作者贯彻执行标准的意识和自觉性,扩大标准的影响。

(2)强化标准的实施
标准制定完成后,及时组织编写宣贯教材,拟定培训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标准的规定得到准确理解和掌握。

标准发布后,积极研究实施标准所需的物质、技术条件,组织建立配套措施,开展技术改造,通过实施标准提高海洋工作质量、效率和水平。

5.加强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监督检查规章制度和人才队伍建设
制定海洋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确定监督检查范围、重点,研究制定监督检查程序和手段,完善监督检查工作机制。

加强标准实施情况监督检查组织机构建设,强化培训,提高监督检查人员的水平和能力。

(2)强化监督检查过程管理和结果应用
对海洋调查、监测、预报等业务化运行及重大海洋专项活动的全过程,开展标准化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根据监督检查结果,编制报告,发布通报,推广先进技术和方法,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行为和产品,及时予以纠正和整改。

6.加强海洋国际标准化工作
“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快海洋领域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建立有效开展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制定海洋国际标准化战略,将我国具有技术优势和特色的海洋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

“十一五”期间,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1)加强对发达国家和国际海洋标准化工作的研究
加强对发达国家海洋标准化工作、国际标准化工作开展程序和步骤研究,重点研究国际标准化理论和发展趋势,建立国际海洋标准化信息收集渠道,结合我国海洋标准化工作具体情况,制定海洋国际标准化发展战略。

(2)加大采标工作力度
及时了解和掌握海洋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情况,加快海洋领域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步伐,对适合我国国情的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尽量采用和转化,对采用海洋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项目优先立项。

(3)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积极参加海洋国际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和研讨活动,为我国海洋领域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提供信息和参考,争取在海洋国际标准制定过程中充分体现我国的利益。

(4)实施走出去战略
加强双边合作,积极开展国家间和区域海洋标准化合作,将我国海洋经济统计、海洋药物研制、大洋资源勘探等领域的特色标准转化为国际标准,力争在国际标准化组织(ISO)里成立海洋标准化工作组,逐步由我国主导海洋国际标准化工作。

7.构建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服务平台
(1)建立国内外海洋标准档案数据库
收集国内外海洋标准信息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归档,建立和管理国内外海洋标准档案数据库,制作标准化信息服务产品,实现对国内外海洋标准资料的检索、分类、共享。

(2)建立全国海洋标准制修订信息系统
建立全国海洋标准制修订信息系统, 实现海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申报、制修订阶段管理、报批、复审等工作的计算机网络化管理,提供海洋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执行情况在线管理,实现与国家标准制修订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加强对标准制修订过程的控制,提高工作效率,缩短标准制修订时间,面向社会征求意见,保证社会公众参与、及时获得信息。

(3)建立全国海洋标准化信息发布与交流平台
建立全国海洋标准化信息发布与交流平台,在线发布海洋标准化最新动态和科研成果,提供标准化知识、法律法规、标准编制程序和技术等内容,实现与国家和相关部门标准化机构及国际标准化组织的信息交换、资源共享,为全国海洋标准化人员提供一个专业的信息交流平台。

(4)建立全国海洋标准化人才数据库
建立全国海洋标准化人才数据库,包括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标准审查专家、标准化专业人员、标准制修订人员等多个类别的人才库,分成海洋环境保护、海域管理、海洋灾害与环境预报、海洋观测与监测技术、海洋执法监察、海洋权益维护等20多个领域,实现人才的动态管理。

五、保障措施
1.完善工作机制、健全规章制度
(1)完善海洋标准化工作机制
在标准立项阶段,建立“标准立项分析论证机制”,组成专家组通过会议评审形式分析论证一项标准是否应予立项。

在标准制修订过程中,贯彻、实施《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构建标准制修订质量评价和控制体系,保障标准经过用户、科研、生产、教育和管理部门协商一致,提高标准编制质量。

(2)建立健全海洋标准化规章制度
“十一五”期间,组织制定以下管理规章制度:
(1)制定《海洋标准化管理办法》(2007年完成);
(2)制定《海洋标准化审查管理规定》(2008年启动);
(3)制定《海洋标准档案管理规定》(2008年启动);
(4)制定《海洋标准制修订经费管理办法》(2009年启动)。

2.充分发挥海洋标委会及相关单位的作用
《规划》的落实是一项跨领域、跨学科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大力支持、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海洋标委会委员和技术专家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利用并整合现有资源,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协商一致,确保《规划》的有效实施。

3.加强标准化工作队伍建设
通过组织海洋知识、标准化知识、法律法规培训,开展标准化专题研讨会、全国海洋标准化工作调研活动,提升海洋标准化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提高管理能力和协调沟通能力,保障全国海洋标准化工作快速、持续、协调发展。

加强海洋标准制修订人员培训工作,制定《海洋标准制修订人员资格认可管理办法》,强化培训、考核、发证等环节管理,建立“海洋标准制修订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提高海洋标准制修订人员的编制能力和水平。

4.积极开展国内外标准化交流与合作
(1)与国内其它标准化机构和组织加强交流与合作
海洋标准化技术机构要加强与各种海洋组织、机构联系和合作,并积极与其它行业的标准化机构联系和沟通,交流经验,提高标准化管理水平和科研实力。

(2)与国外海洋标准化机构和组织加强交流与合作
积极支持海洋专家参加国外政府和国际机构举办的标准化活动;加快海洋国际标准化专业人才培养,提高外语水平和专业能力;对承担或参与制定海洋国际标准的单位或企业,给予经费资助或奖励。

5.加大标准化经费投入和宣传力度
(1)加大标准化经费投入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机构和管理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有关部门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多渠道筹措资金,充分调动企业及社会其他组织参与海洋标准制定的积极性。

加大海洋标准制修订经费投入,争取国家财政、科研项目和企业逐年加大投入,保证标准的技术内容得到实验验证。

加大行业标准出版经费投入,保证海洋行业标准及时出版。

(2)加大标准化宣传力度
加大海洋标准化工作宣传力度,借助各种平台介绍和传播标准化知识和原理、标准制定技术方法和程序,使标准化真正成为海洋科研、生产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技术支撑工作;举办标准化培训班、座谈会和标准化论坛,使海洋行业各部门、单位和企业的领导和管理层逐步树立“标准化就是质量和效益”的理念,提高海洋工作者标准化意识和水平。

附表:
“十一五”期间重点制修订海洋标准项目
序号标准名称领域
制定
(修订)
级别状态
1
基础标准修订国标
已立项,处于起
草阶段
2 修订国标
3 修订国标
4 修订国标
5 海洋档案分类法制定国标
新增加,拟研究
制定
6 海洋管理机关档案业务规范修订行标
拟修订
7 海洋科学技术研究档案业务规范修订行标
8 海洋调查观测监测档案业务规范修订行标
9 沿海地区社会经济基本情况调查规范海洋经济制定行标已立项,处于起
序号标准名称领域
制定
(修订)
级别状态
10 海洋高新技术产业统计分类管理制定行标草阶段
11 海洋主体功能区划技术规程制定行标
12 海洋经济统计术语制定国标新增加,拟研究
制定
13 海洋经济统计业务化管理规程制定行标
14 海水利用术语第1部分:海水冷却技术术语
海水资源
利用制定行标
已立项,处于起
草阶段
15 海水利用术语第2部分:海水淡化技术术语制定行标
16 海水利用术语第3部分:大生活用海水技术术语制定行标
17
海水利用术语第4部分:海水化学资源提取利用
技术术语
制定行标
18 气态膜法海水提溴工程设计规范制定行标
19 海水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制定国标
20
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设计规范第1部分:取水技术
要求
制定行标21
海水循环冷却系统设计规范第2部分:排水技术
要求
制定行标
22 海水杀生剂技术要求杂环类菌藻抑制剂制定行标
23 海水冷却水处理碳钢缓蚀阻垢剂技术要求制定行标
24 海水制取氢氧化镁工艺设计规范制定行标
25 海水和卤水中溴离子的测定方法制定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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