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供电企业消防安全须知(二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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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消防安全须知(二篇)

目录:

供电企业消防安全须知一

化工企业消防安全系于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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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消防安全须知一

一、建筑防火条件差

大多厂房建造较早,未能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进行规划、设计普遍存在建筑耐火等级偏低,防火间距不足,缺乏防火分隔(部分被人为破坏,如良渚泡沫厂在防火间距上搭棚,堆放泡沫,发生火灾后,造成火烧连营),消防设施不到位,消防水源缺乏,仓库与车间不分离等火灾隐患。

二、可燃物多

厂房存放大量的可燃物品,如纺织生产、服装生产、家具生产、食品加工、电子仪表原料半成品,成品等都是可燃物,一些厂房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灾漫延。

三、消防安全管理薄弱

大多数厂房规模不大,一般不被列入消防管理重点单位,单位负责人法律意识淡薄,防火安全责任制流于形式,没有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防火安全管理失控。

第二节厂房的主要防火要求

一、消防组织

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行政负责人为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员,建立义务消防队,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型企业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

二、建筑防火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及内装修的厂房,其防火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同意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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