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国有企业治理效率低下的原因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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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治理效率低下的原因分析

[摘要]:自20世纪70年代我国国有企业进行改革以来,虽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效率的提高却非常有限。本文以产权理论、激励理论和委托—代理理论为理论基础,深入分析了新形式下我国国企效率低下的主要原因,并针对性地给出了改进措施。

[关键词]:产权;治理结构;企业所有权

一、引言

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我国国有企业治理结构问题已经成为国内学者关注越来越多的理论课题。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强调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国有企业应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法人主体。2003年10月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目标¹。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国有企业也在逐渐的从一个完全依附于政府的生产单位向市场经济的竞争主体转变。但是,我国的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问题并没有彻底解决,在其背后隐藏着一些深层次的原因。

二、我国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原因

1. 产权归属不清晰

虽然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在我国建立归属清晰的产权制度,但同时为了确保国有企业的主导地位,我国的国有企业实际上走的是一条既肯定现代企业制度又强调国家控股权的改革之路。这样就导致了我国绝大多数公司制企业都是国有控股公司,国有股在我国的公司制企业中占主导地位,而且在股份公司中,国有股还不能流通。由于国有股在企业中占主导地位,为了更好的控制企业,公司的经理人员的任免权依然掌握在上级部门或党委,这样经理人员实际上是以政府代言人的身份控制着公司的经营。其结果是,虽然许多公司改制上市,但实际上只是套上了一件公司制的外壳,原来的管理方式、方法和经营理念并没有发生本质的改变,缺乏公司制的实质、功能和内涵。

有人认为,我国的国有企业产权始终是明确的,那就是产权归国家所有,所有者是国家,出资人是政府。然而事实并非如此,我国国有产权属于一种公有产权,其主体是国家,可是国家只是一个虚拟的主体,真正实施国有产权的其实是国家的代理人。按照委托—代理理论,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利益并非完全一致,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代理人很可能在经营过程中违背委托人的利益来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国有企业更是如此,由于国有企业不属于任何独立的个人所有,理论上讲应该归全体公民所有,每个公民都是企业的股东、所有人,享有最终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按照这样的逻辑,他们有权索取企业剩余,并对企业实施

监督。即便是作为小股东,缺乏监督的积极性有“搭便车”的消极倾向,当他们对企业的经营业绩或代理人不满意时,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他们也应当有权对企业实施外部治理,用脚投票。然而,他们的手中并不具有行使这种权利的凭证(如股票),名为“人人所有”实则“人人没有”。我国的国有企业所有权处于一种虚置状态,或者称之为所有者缺位。因此,在国有企业中对经理人员缺乏应有的监督。

2. 市场竞争机制不健全

除产权外,充分的市场竞争是高效的公司治理的又一必要条件。竞争可以促使社会资源得到最优配置,获得最大化的社会总产出。

市场竞争包括劳动力市场竞争、资本市场竞争和产品市场竞争²。每个市场的充分竞争都会产生相应的激励作用。劳动力市场的充分竞争可以使劳动者时刻保持“危机感”,从而自觉约束自己的机会主义行为,提高自己的工作努力程度。资本市场的充分竞争可以通过企业的兼并、收购等表现形式对企业的控制权构成威胁。倘若经营者不努力工作,提高企业效率,很可能会被剥夺经营权。产品市场的充分竞争可以通过产品的销售和市场占有率等指标来影响经营者和员工努力工作。

然而,在我国由于国家是企业的所有者,在国民经济中占主导地位,必然存在对经济生活的国家行政垄断和行政强制。所以,不可能建立完善的竞争性市场体制,企业之间不能公平、自由地竞争,国家既是国有企业的所有者——“裁判员”,又是非国有企业的竞争者——“运动员”,当然国有企业会因为缺乏竞争、缺少危机感而长期效率低下。作为国家的代理人,国有企业的经理们也会因为缺乏经理市场的威胁而缺少努力工作的积极性。因此,国企效率低下在所难免。

3. 报酬激励不足

中国企业联合会的一份调查显示,82.64%的经营者认为:激励和约束机制不足是影响企业经营者工作努力程度的主要因素,更是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关键因素。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在一定程度上是虚置的,企业的所谓股东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力度与非国有企业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在国有上市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普遍偏低,持股措施也没有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持股往往只是一种福利性的制度安排³。还有部分高层管理人员是由政府官员任职,只拿财政工资,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另外,国有企业中的报酬制度安排往往并不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与国内的同行相比,绩效相当的国有企业的企业家报酬非常稳定,即便是亏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照拿薪水奖金,这样的制度安排对于提高公司的业绩根本起不到应有的推动作用。

三、几点改进措施

要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提高国有企业的治理效率,我们认为必须在以下几个方面同时进行:第一,在国企建立归属清晰的私有产权制度。由于公有产权存在明显的制度弊端,公有制下的所有权和行政权统一为政府掌握,政府的经

济职能与政治职能是合一的,因此,在公有制下政企分开很难实现。所以,要提高国企效率,必须建立明晰的私有产权制度。当财产为私人所有时,它才会得到最有效的利用。而在效率不是主要的考虑因素时(比如公共产品问题),由于界定私人权利的代价过高,公有产权相对更为有效。第二,政企彻底分开,营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政府应卸下“运动员”的身份,做一个专门从事评判的“裁判员”,只有这样,才能建立一个公平、自由的竞争市场,才能充分发挥劳动力市场、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激励作用,企业从高层到基层才会时刻保持危机感,为了自身利益努力工作,改善经营业绩,从而提高企业效率。第三,利用股票期权对经营者进行激励。股票期权对于作为代理人的企业经营者来说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方式。在期权有效期内,经营者可以随时按照预先约定的价格购买一定量的股票。如果经过经营者努力,企业的效益有了大幅提高,则相应地股票价格也会大幅上涨,此时行使期权的权利,经营者就会获得非常可观的收益。若股价没有上涨,期权就无任何价值。正由于此,股票期权才会对经营者产生长期性激励,避免短视行为,从而提高企业效率。

四、结论

本文深入分析了我国国企治理效率低下的原因,虽然国内学术界围绕产权问题已经争论多年,但我们认为,现在导致国企效率低下的最主要原因依然是产权制度问题。要提高国企的效率,必须实行明晰的私有产权制度(公共产品和供给问题除外),建立充分的自由竞争市场,二者缺一不可。最后,对于报酬问题,作者有针对地给出了具体有效的措施。这三者之间互相依存、互为补充,要真正改善国有企业的现状,其中任何一点都不容忽视。

参考文献

[1] 鲁照旺. 产权制度与企业治理.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

[2] 张维迎. 产权、激励与公司治理.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

[3] 费方域. 控制内部人控制——国企改革中的治理机制研究.经济研究,199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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