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科室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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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科室工作职责
财政局各科室单位主要职责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工作制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机关文秘、信息、宣传、财政科研、信访、档案、保密、提案、财务、资产管理、接待、安全保卫、督查督办、会议组织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管理、党群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
预算科
研究拟订县乡财政体制和预算管理办法,加强财源建设情况掌控;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提出增收节支、平衡预算的措施、建议;研究全县财政收支运行情况;研究拟定各部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支出标准和定额;负责编制年度县级预算草案,汇编全县年度预算;统一办理预算调整事项的审核报批;审核批复县直部门预算;审核汇编县级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指导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负责财政转移支付分配管理工作;负责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库建设及地方政府性债务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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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库科(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组织执行金库管理制度和政府总预算会计制度;负责县级财政资金调度,分析预算执行情况;汇总批复县级部门决算,编制县级财政决算;负责管理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预算内外、专户资金会计核算;负责国债管理有关事宜;拟订政府采购制度,管理和监督政府采购工作;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行政政法科
研究拟订行政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制订分管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使用的财务管理办法;研究提出行政性经费开支标准、定额;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年度经费预算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分管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年度决算。
教科文科
研究拟订事业性经费的财务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分管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归口管理单位部门预算的执行;制订归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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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专项资金使用的财务制度及管理办法;审核、批复归口管理单位的年度决算。
农业科
研究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农、林、水等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管理和分配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救灾资金等有关资金,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管理和分配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对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企业科
贯彻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政策;研究拟订企业财务制度,协调解决执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企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参与研究国有企业的改制、工资和价格改革等政策问题;负责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企业财务信息与统计分析;参与外债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承办外债项目审批事项;管理和监督地方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参与研究地方金融机构的改革、整顿地方金融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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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防范和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等政策问题。
经济建设科
牵头制定财政投资的有关政策,监督执行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前期研究、项目评估和投资概算的确定及招标工作;负责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的工程预(结)算、竣工决算审核及管理工作,参与制定工程取费标准;管理本级粮食等专项补贴和粮食风险基金;对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负责民营经济涉及财政财务的有关工作。
社会保障科
掌握分管部门的基本情况,研究提出部门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和年度部门预算安排建议;负责监督归口部门预算的执行;对专项资金跟踪问效;参与拟订有关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和建筑行业劳动保险费;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
会计科
管理全县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会计法规、规则和制度;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监督全县会计电算化工作;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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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和监督社会审计;负责全县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负责乡镇会计集中核算。
法规税政科
组织实施上级财税法规、规章和政策;审核县级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担税源调查工作;负责财税法规的解释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局
负责全县国有资产管理;组织实施国有产权界定与登记、转让、授权经营、资产评估等工作;管理国有资产授权经营方案,监管资本运营机构,考核国有资本运营和资本保值增值状况;管理国有股股权,收缴国有资产收益,组织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会同有关部门监管产权交易市场,指定公物拍卖机构,查处国有资产流失案件。
经济开发投资公司
管理全县财政有偿资金;清理盘活财政呆滞资金和资产;加强财政投资债务管理;开展房地产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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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实施国有资产运营。
国有资产经营中心
负责政府授权范围内城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及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论证;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建设和经营以及土地综合利用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
非税收入管理局
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的管理、收缴、监督等工作;负责非税收入项目的核定工作;核定和编制县直部门非税收入年度收入计划;负责非税收入的解缴入库和会计核算等工作;负责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负责土地出让金征地成本审核工作;负责全县住房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管理。
财政监督办公室
拟订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和制度;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组织协调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及其他经济监督部门的财经检查工作,依法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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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负责对县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考核。
农业税收征收管理局
负责全县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制定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和工作制度,编制农业两税收入计划,组织贯彻实施农业税制改革,检查农业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负责管理农业税收票据和装具等。
会计集中核算中心
负责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会计事项实行集中管理;负责纳入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结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工作;负责集中核算单位的账务处理、会计档案管理等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对集中核算单位的财务收支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实施会计监督。
乡镇财政管理中心
负责乡镇预算内外资金的收支管理和监督;负责乡镇总预算会计、乡镇预决算审核,审核乡镇支出计划;负责制定乡镇公用支出定额标准;负责票据的审验管理;负责监管乡镇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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