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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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
各有关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
根据县委关于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当好县委、县政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参谋和助手,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就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
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
2、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工作意见和有关措施;
3、制定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的工作方案和有关政策措施;
4、制定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5、承担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日常联络工作;
2、负责“千村百镇”示范工程的村镇选点备案,指导“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工作规划和年度目标的实施;
3、负责新农村建设的调查及政策研究工作;
4、负责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宣传、经验总结、年度工作总结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年度目标表彰工作;
5、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有关信息交流;
6、负责协调有关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督查各地新农村建设工作进度,组织实施新农村建设工作检查验收和目标责任制的考核;
7、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制度
1、领导小组实行定期会议制度。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专题研究新农村建设和“三农”工作重大问题,特殊情况下可召开临时会议。每次会议形成专题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整理,以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下发。
2、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例会制度。办公室抽调专人办公,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干部为联络员,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碰头交流。
xx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00六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