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一局施工扬尘治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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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一、编制目的 (2)
二、工程概况 (2)
三、编制依据: (2)
四、组织保障措施 (4)
五、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4)
六、各阶段扬尘污染防范措施 (5)
1.土方开挖阶段 (5)
2.主体结构施工阶段阶段 (7)
3.装饰装修施工阶段阶段 (8)
4.生活垃圾扬尘污染的控制 (9)
一、编制目的
本工程的场地位置处于藁城区育才路北侧,育才公园东侧,交通学院南侧,为了有效防治城市及住宅区扬尘污染,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及人居环境,为城市创建田园城市做出贡献,为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的有关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实现文明施工现场达到石家庄市相关标准,特编制本施工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成立联合检查领导小组,开展项目施工扬尘整治工作的日常检查工作。
二、工程概况
三、编制依据:
1、建设部JGJ59-2011标准
2、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石家庄市严管建设施工扬尘十二条(试行)》;
第一条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按《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设置封闭式围挡;凡高度、外观、安全性、密闭性达不到要求的,已开工的项目依法停工整改,未开工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第二条施工现场出入口、场内施工作业道路、材料堆放和加工场地必须全部采取混凝土硬化,其它未施工场地一律硬化、绿化、固化;凡不按要求实施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顶格处罚。
第三条施工现场出入口必须设置高标准的车轮冲洗、车身清洁等自动化冲洗设施;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发现车体带泥出门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对建设、施工单位顶格处罚。
第四条施工现场清运土方、渣土和垃圾的车辆必须严密封闭;凡封闭不严密的车辆,一律禁止出门,发现封闭不严、造成遗撒的,对建设、施工、渣土运输单位依法顶格处罚。
第五条施工现场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物料堆放、土方、建筑垃圾等必须集中分类堆放、严密覆盖;凡不按要求严密覆盖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顶格处罚。
第六条建筑工程主体外侧必须使用符合标准及消防要求的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施工,并保持整洁、牢固、无破损;凡未做到全封闭施工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顶格处罚。
第七条施工现场垃圾必须采用封闭式管道或装袋用垂直升降机械清运、日产日清;清扫、清运垃圾前必须适量洒水降尘;严禁凌空抛撒、严禁现场焚烧、严禁建筑施工现场熔融沥青;凡不按规定现场作业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顶格处罚。
第八条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定时洒水清扫制度,配备足够的洒水清扫设备,并有专人负责;易产生扬尘的作业,必须边作业边洒水降尘;凡未按要求落实造成现场扬尘的,一律依法停工整改,并顶格处罚。
第九条施工大门及作业现场必须安装与市、区主管部门联网的远程监控设备;凡不安装远程监控设备或未联网的,新开工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已开工项目一律依法停工整改。
第十条建筑拆除作业现场必须严格做好封闭围挡,使用专用喷淋洒水设备压尘,同时作业现场、周边进行喷雾降尘,按规定时间及时清运垃圾(应边拆边运,整个现场拆除后三日内清运完毕),严禁敞开式拆除、严禁非湿法拆除、严禁超时堆放废弃物;拆除现场,县(市)、区政府必须派专人现场监督;凡未按要求拆除作业的,一律依法强制停工,并顶格处罚。
第十一条严禁在现场及工地周边搅拌混凝土、砂浆,严禁使用非法企业生产的预拌混凝土、砂浆,严禁使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混凝土、渣土等运输车辆;凡违反上述要求的,一律依法强制停工,对建设、施工、渣土运输等责任单位依法顶格处罚。
第十二条遇四级以上大风时或市政府发布空气质量预警时,必须采取抑尘措施,严禁土方开挖、严禁土方回填、严禁房屋拆除等一切涉尘施工,必须按政府预警要求落实到位;凡未按要求落实的,一律依法强制停工,并顶格处罚。
四、组织保障措施
项目部建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责任体系并始终保持运转。对投入到扬尘专项治理的人、机、材、设备等作统一安排和部署,对扬尘污染负主责。必须按照河北省的有关规定,落实好裸土覆盖、硬化道路、冲洗车辆、洒水降尘、工地绿化5个100%必须达标的要求;必须有专门机构,指派专人负责,每天对施工现场扬尘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并记录,使工地扬尘整治工作步入常规化和规范化管理。组织机构:
组长:王通海
副组长:赵文龙、张明静、杨涛、裴浩然
组员:蔡世杰(技术员负责扬尘治理方案的编制)。
组员:王强(安全员负责扬尘工作人员安排、检查;扬尘治理资料收集整理)。
五、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来源
建设工程施工的扬尘污染,是指在房屋建设施工、道路与管线施工、物料运输、物料堆放、道路保洁、泥地裸露等活动中产生粉尘颗粒物,对大气造成的污染。
施工现场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主要有:水泥、砂石、灰土、灰浆、灰膏、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等。
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措施:建设工地施工过程中,要做到“六必须、六不准”,即必须打围作业、必须硬化道路、必须设置冲洗设施、必须湿法作业、必须配齐保洁人员、必须定时清扫施工现场;不准车辆带泥出门、不准高空抛撒建渣、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不准场地积水、不准现场焚烧废弃物、不准现场堆放未覆盖的裸土。确保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总体受控。
积极开展社会舆论监督,发动群众参与监管,设立施工扬尘举报投诉电话,接受公众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的举报和投诉;邀请社会热心人士担任施工扬尘整治义务监管员,对施工工地进行监督和举报。对违规制尘的工地项目名称、相关责任单位、处罚情况,各监督管理单位可以通过网站、报纸、媒体等向社会曝光公示。
对涉及扬尘问题的作业班组进行专项防止扬尘交底,将扬尘防止工作具体落实到操作层,并建立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扬尘污染控制过程。项目部与作业班组签定扬尘治理目标责任书,对扬尘治理工作进行目标化管理。
六、各阶段扬尘污染防范措施
1.土方开挖阶段
1.1设置围档
根据规划红线范围,设置高度不低于3.0m)的围挡,确保整个施工区域与外界充分隔离。同时在各施工大门口设置冲洗设备、沉淀池及排水沟。施工运输车辆、挖掘机械等驶出工地前必须清除泥土作防尘处理,严禁将泥土、尘土带出工地。
1.2作业场地、施工便道硬化处理
(1)施工现场按平面布置要求做好主要道路、材料堆场、生活办公区域铺设混凝土路面工作,实行场地的硬化或绿化处理,确保无一处露土现象,以达到防尘控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