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设备管理相关规定(doc 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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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设备管理相关规定(doc 10页)
信息设备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公司内信息设备的管理,确保信息设备正常、可靠、有效的运转,使得公司信息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的信息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网络、传真等等)统一由信息部负责管理。
1,1信息部负责对公司的信息设备资源进行统一调配。
1, 2,信息部设立《信息设备台账》。主要登记:设备排列顺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出厂时间、入司时间、设备状况、设备现状处理、备注等。
1,3,信息部负责建立《信息设备档案》。主要保留设备从入司开始的各种原始资料、而后的重要维修、改造及验收资料、报废及处理。
(注:本公司的信息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网络、传真等专有设备和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以及显示器、UPS、键盘、鼠标、音箱、手写板等。)
2,信息设备的管理
2,1,公司的信息设备实行岗位责任制
2,1,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所有的信息设备使用、维护、保养及其完好状况负总责。
2,1,2,各岗位的信息设备使用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责任人在使用期间对该信息设备负全责。领用(退回)任何设备时,都必须认真清点并签收(签退)。
2,2,信息设备使用权限及相关规定
2,2,1,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操作服务器和网络设备。 2,2,2,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2,3,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系统内部的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
2,2, 4,如果需要将私有或各公司自行购置的信息设备添加到本系统的信息设备或网络中,必须预先向公司信息部提出申请,信息部的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批准后,方可添加,并做记录以备查。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2,2,5,如果需要将系统内的信息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单位)使用,必须向公司信息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备份后删除),并做记录以备查。
2,2,6,如果人员工作在公司内部发生调动,信息设备将跟随个人一起调动,个人仍使用原来的信息设备。如果原有设备不能满足新的岗位需要,或者实际情况不适合信息设备跟随调动的,必须通知信息部,由信息部统一调配。
6,2,报废手续:
6,2, 1、需报废设备由人事行政专员按规定填写“信息设备报废申报表”,并写清各项内容及报废原因,由部门负责人报信息部。
6,2,2、报废表填报后,由信息部组织人员进行技术鉴定,并填写出意见,报领导审核批准后实施
6,3,报废设备的回收:
6,3,1、凡经批准报废的设备,各部室不得自行处理,由信息部统一办理。
6,3,2、各部室交回的设备,要保持完整不得私自拆卸挪作它用。
6,3,3、报废设备的处理由信息部提出处理意见,报领导审核批准执行。
6,3,4、报废设备内的数据信息由信息部统一备份后删除销毁。
以下为原稿:以下为原稿
(信息设备统一列册登记(固定资产)
各公司的信息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网络、传真等等)实行管理和使用两分离的原则,统一由信息部管理,各个渠道购入的信息设备均应作为固定资产统一列册登记。
二、信息设备范围
信息设备是指各公司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信息设备设备,包括服务器、网络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网络、传真等专有设备。以及个人日常办公使用的信息设备,主要有电脑主机(包括机箱内的各种芯片、功能卡、内存、硬盘、软驱、光驱等)、显示器、打印机、UPS、复印机、网络、传真、外设(键盘、鼠标、音箱、手写板)等。)
(三、信息设备使用管理
各部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的硬件管理负总责。
1、各部门人员保护好各自的电脑及其它相关设备(如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等),认真做好“防尘、防潮、防火、防盗、防故障、防雷击”的“六防”工作。
2、爱护计算机及其相关硬件设备,不得让设备在空闲时,长期处于工作状态,不得人为损坏,不得在设备上堆压重物,避免强
光照射设备表面,让其处于通风环境下,下班时检查设备是否关闭电源。
3、养成人走关机的良好习惯,节约用电、节约用纸、节约使用耗材等相关资源。
4、用于个人办公的信息设备,都将直接分配到个人使用和保管。个人都必须对自己领用的设备负责。领用(退回)任何设备时,都必须认真清点并签收(签退)。
5、服务器、网络设备、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网络、传真等专有设备直接分配到各公司,各公司都必须对本公司使用的专有信息设备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由指定的信息部(或分管信息技术员)负责。
6、各人原则上只能使用自己分配的计算机。非必要时,不能将机器交由他人操作(特别是非本单位人员)。未经当事人同意,不能擅自在他人的计算机上进行任何操作。
7、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操作服务器和网络设备。
8、所有计算机设备,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零件、配件、外设。不论该行为是否已经对设备、网络、数据造成影响,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9、未经授权同意,不得擅自将私有或外来的零件、配件、设备,加入到系统内部的计算机设备中或网络中,不得擅自安装未经认可、允许的游戏和盗版软件。
10、如果需要将私有或各公司自行购置的计算机设备添加到本
系统的计算机设备或网络中,必须预先申请,在确认不影响现有设备、数据、网络安全并同意后才能添加,否则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11、如果需要将系统内的计算机设备搬离办公地点(或借给外单位)使用,必须预先申请,在同意后才能搬离或借出(必要时将相关数据备份后删除)。
12、如果人员工作发生调动(公司之间),计算机设备将跟随个人一起调动,个人仍使用原来的计算设备。如果原有设备不能满足新的岗位需要,或者实际情况不适合计算机设备跟随调动的,必须通知信息部,由信息部申请报告统一调整安排。)
四、信息设备及配件耗材申购
1、由各部门人事行政专员提出所需设备的购置申请,并填写“信息设备申购表”进行申购审批,其中注明所需设备的用途、大体规格参数、时间、价位、使用人员等相关信息。
2、交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批准,通过后由信息部统一购置。
3、由信息部(或信息技术人员)验收合格后,将设备具体配置上报信息部统一备案并将经过调试的设备交付申请设备的部门,并进行发放登记,责任人签收,统一编号存档。
五、信息设备维护(维修)
1、对故障设备及网络系统的管理和维护由信息部统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