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 山西省经信委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
山西省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技术创新提升专项支持重点
(一)创新体系建设:对现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2017年新认定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省级行业技术中心的企业;2017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获得优秀等级、位列科技活动经费支出额前50名、位列发明专利拥有量前50名的企业;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试点、现有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牵头单位予以奖励支持。
(二)创新能力培育:2017年实施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企业;获批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企业;在“企业创新板”中的“晋新板”“培育板”挂板的企业予以奖励支持。
(三)创新产出奖励:经国家认定符合保险补贴要求并获得国家保险补贴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生产企业;2017年以来参与制修订并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国家、行业、团体、地方标准的企业;获批国家质量标杆的企业;获批国家品牌培育示范的企业予以奖励支持。
二、智能制造示范专项支持重点
企业采用流程制造、离散制造、网络协同、个性化定制
和远程运维服务等智能制造技术或制造模式进行改造,以及紧扣关键工序智能化、关键岗位机器人替代、生产过程智能控制、供应链优化,开展智能装备、智能生产线、数字化车间、智能企业、智能互联企业试点示范等智能化技术改造项目。
优先支持国家级和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国家智能制造综合标准化与新模式应用承担企业。
三、绿色制造推广专项支持重点
(一)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类
1. 绿色制造推广项目(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类项目)。
2. 绿色园区创建项目(绿色公共服务平台、绿色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园区污染物治理与利用类项目)。
3. 绿色供应链系统建设项目。
4. 对列入工信部公布的绿色制造名单的绿色园区、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予以奖励支持。
(二)节约能源类
1. 节能环保产业项目。推广节煤、节电、余热余压利用等技术和装备项目,高效锅炉、除尘及脱硫脱硝设备、高效电机等节能环保装备项目。
2. 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燃煤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节约和替代石油、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
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
四、两化融合及信息化专项支持重点
(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对现有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企业、2016、2017年已认定及2018年新认定的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予以奖励支持。
(二)两化融合示范:对认定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示范企业和2016年、2017年已认定及2018年新认定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予以奖励支持。
(三)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对认定为国家级信息消费试点示范项目主体予以奖励支持。
(四)制造业“双创”:对认定为国家级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主体予以奖励支持。
(五)企业上云:支持企业上云用云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引导企业广泛应用云服务,推动企业降低经营成本、降低库存降低能耗、提升生产效率。企业上云采用电子服务券奖励补助方式,上云奖补具体实施标准和办法由省经信委及省财政厅另行制定发布。
(六)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工业龙头企业、信息通信企业、互联网企业、第三方服务平台牵头或联合建设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或垂直领域行业性平台。对工业互联网平台研发建设费用给予奖励支持。
(七)企业信息化项目:支持企业开展企业资源计划
(ERP)、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链管理(SCM)、产品数据管理(PDM/PLM)、客户关系管理(CRM)等关键管控软件集成应用项目;线上购销、供应链管理和创新等购销经营信息化项目;远程维护、质量控制、故障预警等在线增值网络化制造服务项目;工业电子商务平台、基于互联网的企业创业创新平台、物流信息化平台等项目。对此类项目,按项目软硬件投资给予奖励支持。
(八)信息网络基础设施优化升级:支持NB-IoT在公共服务、工业制造等领域试点应用项目;支持在数据网、核心网、物联网、车联网、工业互联网等领域开展IPv6应用项目。对于此类项目,按项目软硬件投资给予奖励支持。
(九)社会领域信息化项目:支持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旅游、农业农村等领域的信息化应用项目。对此类项目,按项目软硬件投资给予奖励支持。
(十)工业信息安全:支持企业开展工业控制系统信息安全防护升级项目;工业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平台、工业信息安全实验室建设项目。对此类项目,按项目软硬件投资给予奖励支持。
五、公共平台建设专项支持重点
(一)山西省内各工业园区(含物流园区),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山西省转型综改示范区在建的供电、供热、供水、信息化、“三废”处理、安全监控、标准化
厂房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二)服务于工业园区(含物流园区)、产业集聚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山西省转型综改示范区内企业的产业共性技术开发、研发设计、质量认证、试验检测、信息服务、人才培训等公共服务平台项目。
六、工业转型强基专项支持重点
(一)提升关键基础材料供给能力建设项目;提升关键基础材料质量和性能、推进关键基础材料升级换代的建设项目。
(二)满足行业需求或实现进口替代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建设项目;采用新型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的产品示范应用项目或生产线技改项目。
(三)应用先进基础工艺(技术)对生产线进行改造升级,提升产品质量和品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节能降耗的建设项目;采用先进基础工艺(技术)的产品示范应用项目。
(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升级改造项目。
七、服务制造创新专项支持重点
(一)企业通过优化供应链管理、网络化协同制造、定制化服务、服务外包、在线诊断和监测服务等形式开展的技改项目.对“制造+服务”“产品+服务”“技术+服务”“租赁+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