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
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2001年3月
目录
1.总则 (1)
2.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 (1)
3.企业取得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2)
4.生产企业的申请 (2)
5.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3)
6.产品检验 (4)
7.审定与发证 (4)
8.证书管理 (4)
9.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 (4)
10.申诉 (5)
11.收费办法 (5)
12.附则 (5)
附件1: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条件考核办法 (6)
附件2: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及评定办法 (12)
附件3: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23)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金融行业标准JR/T0002-94点钞机 (24)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1总则
根据国务院授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管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工作的职能和国务院国发[1984]54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原国家经委经质[1984]526号《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规范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的发证、审核与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细则。

凡中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产并在境内销售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的所有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人,无论其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都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才具有生产该产品的资格。

任何单位不得生产和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包括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动式立机、动式卧机、静式机及具有人民币真伪鉴别功能的仪器。

2管理机构和检验单位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的颁发和监督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颁发和监督管理的日常管理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协助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制定和宣贯;提出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简称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审查部)的设置意见。

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审查部设在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质检中心,受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起草和宣贯《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负责汇总各企业申请资料,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协调检验方法。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审查部
地址:广州市东莞庄路110号
邮政编码:510610
联系人:杨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受理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企业的申请以及查处生产和销售无证产品工作。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以下单位负责:
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9号
邮政编码:100015
1
联系人:岳天心陈静马效愚
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质检中心
地址:广州市东莞庄路110号
邮政编码:510610
联系人:陈立辉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所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下斜街29号
邮政编码:100053
联系人:吴尚杰
上海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地址:上海市仓梧路381号
邮政编码:200233
联系人:郭卫军
申证企业可将所抽样品送上述任一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3 企业取得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
企业必须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申证企业的名称、生产场地与所持营
业执照必须一致,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的生产;
产品质量必须达到GB16999-1997《人民币伪钞鉴别仪》规定标准;
企业无违法经营问题,无因侵权等问题纠纷;
企业必须具有按规定程序批准的正确、完整的图纸和技术文件;
企业必须有足以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场地、设备、工艺装备和计量检测与自测手段;
企业必须有足以保证产品质量和进行正常生产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及计量、检测人员,并能严格按照图纸、生产工艺和技术标准进行生产、试验和检测。

企业已建立且能够保持有效运行的质量体系(包括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

4 生产企业的申请
申证企业需要准备的申请文件: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企业质量手册一份。

申证企业受理程序:
申证企业按规定填写好统一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连同所有的申请文件报送所在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上报的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文件应立即退回企业重新填写。

因退回申请文件而贻误申报生产许可证的责任由企业自负。

符合要求的,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将所有申请文件寄(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审查部;
无论其经济性质和隶属关系如何,凡企业有独立的营业执照,都可以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
经济联合体有关企业的申请:对于独立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其子公司,应当单独申请生产许可证,其产品应标注各自的生产许可证编号。

对于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中的子公司或集团公司的生产厂、点,可由集团公司或各个分公司(生产厂、点)申请生产许可证。

也可由集团公司申请生产许可证,但是所有的生产厂、点必须在申请时注明,并且都进行审查,所有生产厂、点全部合格后方可取证。

5 企业生产条件审查
审查组的组成应符合的原则
审查组应由具有相关专业能力的生产许可证审查员和所在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中国人民银行主管部门的代表组成;
审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由生产行可证审查员担任;
审查组成员一般为2~3人;
审查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所有审查组成员的身份应具有公正性,与申证企业的利益有关系者应予回避。

文件审查
由审查组长或其指定的审查员对申证企业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记录审查结果,并将文件审查结论通知企业;
对文件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改正。

现场审查
审查组长依据《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条件考核办法》(见附件1)编制现场审查计划,提前通知企业及其所在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行货币金银部门;
现场实际审查时间一般为1~3天
审查组的现场审查活动应覆盖企业生产条件有关申证产品的全部要素,按《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条件考核办法》进行审查,并做好记录,审查组长有责任确保审查活动符合审查计划要求;
对于生产条件审查合格的企业,审查组应按《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及评定办法》(见附件2)的要求抽取样品并封样;审查组应对抽、封样的可靠性负责;
被抽样企业应在规定期限内,将样品送达检验单位;
审查组在现场审查结束后向申证企业报告审查结论,并提交正式的书面审查报告。

对现场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要求申证企业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措施,由审查组长或其指定的审查员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以确认符合规定要求。

6 产品检验
检验单位收到企业送达的封签完整的样品后,应在15天内,按《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及评定办法》(附件2)和由审查部提供的质量检验工艺流程进行产品检验。

检验单位有责任确保产品检验活动符合《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及评定办法》要求。

根据标准及银发(1995)21号文的要求,所有申请发证的企业在产品检验前,必须提供在12个月内按照国家标准、经法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开箱检查报告和可靠性试验报告。

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单位应向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定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审查部提交检验报告及检验结果,检验单位应对检验工作的真实性负责。

7 审定与发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审查部汇总并审核申证企业的申请文件、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审查部将符合发证条件的企业名单及
其相关材料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和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配合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定获证企业名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批发证并统一公告。

8 证书管理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四年,自证书批准之日算起。

获得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在该产品包装上标明生产许可证标记和编号。

XKOO —— 001 * * * *
其中,XK:许可证标记
OO:行业编号
001:产品编号
* * * * :证书编号
获证企业由于发展或其他原因,经地方政府或主管部门批准,企业更改注册名称,应按规定及时更换生产许可证证书,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负责。

更换证书时要求企业提供更改证书申请报告,同时提供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意见连同原发生产许可证证书。

如企业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更,应实施必要的企业生产条件审查或产品检验。

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审查部审批更换证书。

9 对获证企业的监督管理
获证企业必须按生产许可证要求组织生产,加强质量管理,确保生产合格产品。

国家和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将按文件规定在证书有效期内对获证企业实施监督检查。

凡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吊销并收回其生产许可证:
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用户反映强烈并产生不良社会影响,限期整改及达不到规定要求者;
经查实获证企业生产条件及其质量体系发生重大变更,达不到规定要求者;
将生产许可证转让给其他企业者;
仍生产国家已决定淘汰或停止生产的产品者;
获证企业经国家(行业)或省(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规定要求者;
申请取证时隐匿生产场地,获证后转移或增设场地未经审查批准而擅自投产;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后的监督管理和无证产品查处工作由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组织实施。

10 申诉
申证企业对生产许可证的企业生产条件审查及产品检验结果有异议时可向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证提出申诉,对证书的发放与注销决定有异议时,可向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复审申请或仲裁。

11收费办法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第十一条、《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应向有关部门缴纳费用。

根据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价费字 [1992]127号)和《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锅炉压力容器等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规定》(计价格[1995]339号)规定,人民币伪钞鉴别仪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包括审查费(证书费、差旅费和资料费)、产品检验费和公告费。

根据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文件计价格[1999]1707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第二批降低收费标准的通知》,生产许可证审查费每个申证企业应缴2200元,同一次审查每增加一种产品加收审查费440元。

公告费:每张证书收取400元。

产品检验费按表1检验项目收费标准及其实际检验项目收费,由企业向检验单位交付。

国务院物价管理部门出台新的收费办法或调整收费标准,自物价管理部门的文件下发之日起,按新规定执行。

12 附则
本实施细则由全国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实施细则自发行之日起实施。

附件1: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条件考核办法
总则
根据国条颁布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试行条例》[国发(1984)54号],为贯彻实施GB16999-1997《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强制性标准,做好对生产“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类产品的企业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特制定《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条件考核办法》,《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及评定办法》,简称“两个办法”。

申请“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换发的营业执照;
2遵守商标法;
3产品必须达到GB16999-1997的规定要求,产品经指定检测部门检验合格。

说明
1制定依据和适用范围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条件考核办法》(简称质保条件考核办法)是参照GB/T19002-ISO9002的质量保证模式,并结合伪钞鉴别仪生产企业的实际情况而制定的,它适用于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系列产品申领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产品质量保证条件的现场考核和企业自查。

2评定要求和办法
“质保条件考核办法”包括四大类十八个项目共四十三条内容,考核审查采用评分办法,满分为355分,考核合格分为295分。

企业具备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条件需达到:
合格总分≥295分
各单项合格分数:企业状况≥60分;技术管理≥80分;质量管理≥105分;售后服务≥50分。

3 在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条件考核评分记录表的序号中第1、2、15项为“考核否决项”,即此三项只要其中一项不合格,对企业就不再进行考核;第5页为“本类否决项”,即此项不合格,扣除这一类的全部得分,在考核中,还有两项考核内容:“有全面质量管理组织,有专或兼职人员并坚持开展活动”、“有负责计量工作的人员和计量工作管理制度”,为“本类否决项”,作用同第5项。

4 质保条件考核办法中,分数计算公式为:
类别分=各考核项目分数之和=各考核内容标准分之和;
实得分=标准分-扣分(扣分不能超过标准分)。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条件考核评分记录表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条件考核评分记录表(明细)
续表

续表
附件2: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及评定办法
说明
1 关于第五套人民币鉴伪的补充规定
鉴于GB16999-1997《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编写、发布、实施之初,第五套人民币尚未发行,如今实施生产许可证之际,第五套人民币又必须鉴伪,而标准目前又未修订,为此补充规定如下:
当前流通情况看,壹元、伍元伪币极少,因此将壹元、伍元鉴伪取消,用贰拾元代替。

壹佰元的鉴伪,由第四套的壹佰元和第五套的壹佰元组成,其鉴伪次数各占一半。

2 产品质量检测抽样办法
抽样基数
批量或连续生产数量200台以上
抽样原则
按受检企业所申报的发证产品的类别、型号进行随机抽样。

抽样时,检测单位、受检企业双方代表必须同时在场。

抽样时,检测单位、受检企业双方代表必须同时在场。

抽样方法
检测单位在受检企业生产现场或成品库中随机抽取23台机器封样送检。

检测单位在抽样机器包装箱上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检测单位印章、抽样日期。

填写抽样凭证“封样送检单”,一式二份。

一份交受检企业,另一份由检测单位留存。

3 检验规则
检查项目、评定依据、规定要求及检验方法按“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进行,检验结果有数值要求的填写实测数据,其余填写“合格”或“不合格”。

不合格项目需要说明的,可在备注栏内填写简要说明或另外单独写出不合格情况报告,其报告必须有日期、报告人签名,检测单位盖章方为有效。

检验过程中,只要出现一个A类不合格,即可判该批产品不合格,并立即停止检验。

整改规定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简称:审查部),通知企业整改,整改时间不超过30天。

整改后,受检企业应向审查部出具书面整改报告,审查部认可后,通知检测单位重新抽样,然后只对相应不合格项目进行检验,但如果整改措施对产品安全性和无线电干扰极限值有影响的,应增检此两项。

对于重新抽样检验后仍不合格的产品,取消本次申领生产许可证的资格,时间自重新抽样检验不合格日算起,一年后方可重新申请。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附表1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可靠性试验记录表年月日型别编号制造单位制造年月
试验地点操作者试验负责人(签字)
注:动态式鉴伪,第四套100元单独鉴伪220000次,第五套100元单独鉴伪220000次;混点鉴伪时100张纸币中,第四套100元50张,第五套100元50张,第四套、第五套100元测试纸各二张,混合方法为随机掺入法,混点鉴伪次数为60000次。

附表2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可靠性试验统计表年月日
型别编号制造单位制造年月
试验地点操作者试验负责人(签字)
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 小时.
附表3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错点率、误辨率、漏辨率统计表年月日型别编号制造单位制造年月
试验地点操作者试验负责人(签字)
附表4 人民币伪钞鉴别仪易损件寿命统计表年月日型别编号制造单位制造年月
试验地点操作者试验负责人(签字)
附表5 封样送检单
受检企业签名检测单位签名(盖章)(盖章)
附件3:发放生产许可证工作人员守则
一、认真贯彻人民币伪钞鉴别仪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二、坚持原则,坚持标准,秉公办事,忠于职守。

三、不准利用工作条件向企业索取产品或购买样品、礼品。

四、对于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和组织处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