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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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开办建筑企业须经建委批准。 ⑦销售国画须经文化局批准。 ⑧经营文物须经文物局批准。 ⑨开办兽药生产、经营企业须经畜牧局批准。 ⑩食品经营须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 ……
• 对于银行、保险、证券业须经银监会、保监会、 证监会批准,并适用专门的审批程序。
五、公司瑕疵设立的法律效力 公司瑕疵设立构成要件 • ①公司已经成立; • ②公司设立不合法或者登记不真实。
(二)公司设立失败---公司未成立 1、设立失败对公司的效力 • 公司不能取得法人资格。 2、设立失败对发起人的效力 • ①对设立费用和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 ②对已收股款的返还责任,是无限连带 责任。 • ③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承担损害赔偿 责任。
项目 性质 所处阶段 效力 参与主体
公司设立 法律行为 执照签发前 发起人责任
• 7-4:“资本家”不能作字号 • 2003年4月,陆煜章向上海浦东新区工商 局申请设立“上海资本家竞争顾问有限 公司”。工商局以“字号不当”为由驳 回其申请,他又向上海市政府法制办提 出行政复议,亦未获支持。于是,向徐 汇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工商局的 驳回决定,准许他的登记申请。法院认 为,“资本家”一词在目前的条件下作 为公司名称中的字号使用,确有误导公 众认识的不宜之处,由此该院作出维持 工商局决定的判决。
第七章 公司法的基本制度
• • • • •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公司的设立制度 公司的名称、住所与负责人 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 公司的资本制度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节 公司的设立制度
一、公司设立的含义 指发起人为了使公司得以成立并取 得企业法人资格,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 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的总称。
(2)在对外担保上的限制 公司法第16条: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按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 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 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 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3)资金借贷上的限制 公司法第149条: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 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 事会同意,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 (4)股份回购的限制 公司法143条:公司只能在减少公司注册资本、与持 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将股份奖励给本公 司职工、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四种情形下, 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回购股份。 (5)公司接受本公司股票作为质押权标的的限制。
(一)国外 1、有效。---英美日等国 2、无效。---欧盟各国
(二)我国 1、台湾:不是无效而仅仅是可以撤销 2、大陆:未明确规定 (1)不实登记的效力 • ①对于公司,不应否认其法人资格。 • ②对于发起人,应该负补正责任。
Fra Baidu bibliotek
• 7-2:这7个发起人应对货款承担连带责任 • 2009年9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另外6家企业 共同筹建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资本总额为1200万 元,7家企业认购500万元,其余700万元向社会公 开募集。10月,发起人认足了500万元的股份,由 于厂房需要装修,故筹建处向某装潢公司购买一批 材料,价值70万元。商定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一经 成立即向装潢公司付款。一周后,装潢公司按约将 货物运至筹建处指定的仓库。公开募股期限届满后, 仅募集620万元,公司无法成立。某装潢公司向7个 发起人请求偿付货款70万元,它们却相互推诿,拒 付货款。装潢公司遂以7个发起人为被告向法院提 起诉讼,法院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 7-3:甲、乙、丙分别出资17万元、18万元和35万 元,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乙的出资 为现金,丙的出资是房产。公司成立后又吸收丁出 资10万元入股。半年后,该公司经营不善,拖欠巨 额债务。法院在执行中查明,丙作为出资的房产仅 值15万元。又查明,丙现有可执行的个人财产10万 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此应如何处理? • A.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 行补足。 • B.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补足。 • C. 丙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甲、乙、 丁补足。 • D.丙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足的责任。
授权资本制 英美法系国家 特许主义,如英国东印度 公司等。 以公司为视角,把募集资 本视为对公司的授权(权 利),强调保护股东的利 益。 强调效率,便于公司设立 和资本有效运转,但易导 致欺诈,损害债权人利益, 较适宜股份公司。
立场视角
价值判断
三、我国的公司资本制度 (一)资本确定原则 是指公司在设立时,必须在章程中对公司的 资本总额做出明确规定,并须全部认足或 募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 (二)资本维持原则 是指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其 资本额相当的财产。 (三)资本不变原则 是指公司资本一经确定,非依法定程序变更 章程,不得改变。
• 答案:B
(2)违法设立的效力 • 我国公司法对于违法设立的公司一般是先 责令改正,如果公司改正后符合设立条件 的要求,即允许公司继续存在;对于未能 改正或设立瑕疵情节严重的,确认公司设 立无效,撤销公司登记。 因设立暇疵否认法人人格的情形有三: • A.虚假出资。(未达最低资本限额) • B.抽逃资金。 • C.规避债务。(“金蝉脱壳”)
总结: 对于发起人效力与对公司的效力是相 应的。 如不否认公司的法人资格,发起人就 承担有限责任,但须补足登记事项; 如果否认公司的法人人格,发起人就 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二节 公司的名称、住所与负责人
一、公司的名称 1、公司名称的组成 2、公司名称的禁用内容和文字 3、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制度 4、公司名称的登记制度
一、公司的权利能力 (一)含义 始于成立,终于注销 (二)限制 1、性质上的限制 公司不具有自然人所具有的自然性质,如生命、身体、 性别、种族、亲属关系等,因此公司也不能承受自 然人基于其自然性质而形成的权利和义务。如生命 权、健康权、肖像权、婚姻权等人身权,但是,公 司仍享有某些特定的人身权,如名誉权和荣誉权。
二、公司的住所
公司法第10条: 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意义: 登记、纳税、诉讼管辖、债务履行、送达文书
三、公司的负责人 (一)含义 即代表公司法人的自然人。 包括: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任职资格 (三)义务与责任 1、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2、对公司的损害赔偿责任
第三节 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
二、公司设立的性质 1、契约说 2、单独行为说 3、合并行为说 4、共同行为说√ 三、外国的公司设立制度 自由设立主义 特许主义 核准主义√ 单纯准则主义 严格准则主义√
须核准的特殊行业: • ①涉及公共安全和特种行业的,如生产和经销 爆破器材、烟花爆竹、消防器材、管制刀具、 气枪等,经营复印、刻字等须经公安部门批准。 • ②开办烟厂,经营卷烟、雪茄烟、烟丝的,须 经烟草专卖局批准。 • ③开办旅游企业或涉外旅游企业,开发营业性 旅游项目须经旅游局批准。 • ④开办印刷业、书刊出版和发行业须经新闻出 版局批准。 • ⑤制作录像带、经营录像制品的出版发行须经 电影电视部批准。
公司成立 法律事实 执照签发后 公司
发起人(平等)发起人、登记机关
争议性质、 民商诉讼程序 解决方式
行政诉讼程序
分析: • 2-1:矿泉水有限公司尚未成立 • 2009年4月,甲与乙约定在江苏某地发起设立某矿 泉水有限公司,甲投入25万元,乙投入35万元,双 方按照出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风险。公司设股东 会、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决策和执行机构;公司 筹备及注册登记由乙负责。6月和7月,甲依约将25 万元汇入乙的帐户。双方制定了公司章程,确定了 董事会人选,并举行会议,制订生产计划。但是, 公司并没有办理注册登记。甲曾向乙催问数次,未 有结果。10月,甲要求乙退回其投资款,乙不同意, 于是甲诉至法院,法院支持了甲的诉讼请求。
2、法律上的限制 (1)公司在转投资上的限制 公司法第16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按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 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 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第15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 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图示: 实收(实缴) 发行(认缴)
注册资本 待收(待缴) (*名义) 待发行(待认缴)
(二)公司资本的性质 1、法定性 2、独立性 3、抽象性 4、二元性
二、外国的公司资本制度 (一)法定资本制 (二)授权资本制 (三)认可资本制(折衷资本制)
对比事项 实行国家 公司沿革
法定资本制 大陆法系国家 核准主义,1673年法国 《商事饬令》首创。 以发起人为视角,把出 资视为发起人或股东义 务,强调保护债权人利 益。 强调安全,有效防止设 立欺诈,但成本高(含 资本闲置)程序繁琐, 较适宜有限公司。
设立
成立
颁发营业执 照
(一)公司设立成功---公司成立 1、设立成功对公司的效力 • ①取得法人资格。 • ②承担发起人设立行为的后果。 2、设立成功对发起人的效力 • 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应由其承担损害赔 偿责任。 • ②给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原则上应承担损 害赔偿责任。但如因设立行为所致,且得 到公司认可,则最后应由公司承担。
第五节 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略)
3、经营范围上的限制 公司只能依法在其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 经营活动。 越权经营后果: (1)违反国家的强行性规定的,无效; (2)一般越权经营签订合同的,如果交 易相对人是善意的,一般认定有效。
二、公司的行为能力 与公司的权利能力完全一致。 三、公司的责任能力
第四节 公司的资本制度
一、公司资本的含义 公司资本(capital),由公司章程确定并载明 的、全体股东的出资总额。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资本专指注册资本) (一)公司资本的形态 对资本不同含义和形式的理解,我的归纳是“三 个台阶”、“两个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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