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建设活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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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水发〔2011〕17号
费县水利局
关于开展“作风建设暨效能服务提升年”
活动实施意见
水利系统各单位:
为深入开展县委县政府部署的“作风建设暨效能服务提升年”活动,大力推进机关工作提速提质提效,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组织开展“作风建设暨效能服务提升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强作风、提效能、优环境”这个重点,突出治理“懒、庸、散”现象,加大问责问效力度,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全面提升执行力和服务水平,为打造“一城五地”、建设生态费县提供坚强的水利管理与服务保障。
二、活动内容
开展“作风建设暨效能服务提升年”活动,以“六整治六提升”为主要内容:
(一)整治纪律观念淡薄,提升队伍凝聚力。重点解决部分
单位和个人大局意识不强、本位主义严重,对局党组决策部署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者阳奉阴违,甚至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工作纪律涣散,不按要求参加会议,随意旷会、替会或早退迟到,工作期间缺勤脱岗、擅自外出;上班时间聊天、炒股、玩游戏,不按时上下班,迟到早退;外出不请假;上班时间出工不出力,消极
应付,工作日中午饮酒等现象。通过集中整顿,进一步强化纪律
观念,切实增强大局意识,提高水利干部队伍的向心力、凝聚力,形成加强水利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整治干部懒政怠政,提升工作执行力。重点解决个别
单位干部职工存在的工作精神不振,责任心和事业心不强,自我
放纵,自由散漫;在岗不履职、在职不尽责,不作为、慢作为等“中梗阻”问题。通过加强思想教育,切实提高责任意识,做到人
人有责任,事事有人抓,层层抓落实,件件有回音。进一步加强
督查考核,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和工作激情,提升水利
系统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整治办事效率不高,提升服务公信力。重点解决“马上就办”意识不强、工作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行动拖沓、作风漂浮,工作态度“生、冷、硬”等问题。完善制度建设、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水平和办事效能,创建规范有序、公正高
效的水利服务环境。
(四)整治水利行业行为不规范,提升部门约束力。重点解
决服务意识不强、乱收费、故意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甚至以权
谋私等问题;杜绝水利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暗箱操作、规避招标、权钱交易等问题。积极参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推进机关工
作标准化,规范河道采砂、水资源管理等工作中的行政处罚自由
裁量权等措施,规范水行政收费和执法行为,形成权力规范运行
机制。
(五)整治监督实效不强,提升效能推动力。重点解决监督
渠道不畅通缺乏统一协调机制,监督体系不完善等问题。通过深
化行风评议,对水事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加强与公安室、检
察室的配合,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破坏水利设施和私自
取水及乱采乱挖河沙资源的行为。强化组织监督、群众监督、媒体监督,加强效能督查等措施,进一步管好水利设施和水利资源。
(六)整治企业施工环境,提升发展保障力。在水利工程建
设中,积极搞好企业服务,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整治痞霸势力干扰
工程建设、强供材料、堵门堵路、阻挠施工等问题。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升水政执法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净化企业周边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水利支持和服务。
三、活动措施
(一)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认真组织开展县纪委、组织部、宣传部开展的“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活动,组织水利部
门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
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党员干部廉政准则》、县委县政府
下发的《廉洁从政十条规定》等内容,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的性质和宗旨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组织开展依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培训活动,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
宗旨观念,并结合水利工作实际,自觉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大
“ 力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利行业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和服
务意识,争做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表率,以雷厉风行的态度, 立说立行,真抓实干,提高水利服务效能和工作水平。
(二)大力推进机关工作标准化建设。要按照“精简、统一、
效能”的原则,明确各科室和岗位的职责、任务、标准、程序、要
求等,建立可量化、可比较、可检查、可考核的规范化工作标准, 健全落实岗位责任制等保障性制度,形成人人有职责、工作有标 准、办事有程序、失职有问责的管理工作格局。完善公开承诺制 度,要围绕依法行政、履行职责、转变作风、提高效能、改进服务 等方面作出书面承诺,明确具体承办责任人,实行年初承诺、年 终考核,实时跟踪督查。
(三)深入推进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执行《行政许可
法》,巩固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对已经取消的水利
审批事项,严禁继续审批或变相审批;对继续保留的审批事项, 严禁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或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切实搞好取水 许可审批以及河道采砂许可证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确保资源的 合理有序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发展。
(四)积极参与县政务大厅服务建设。按县里部署和要求,
逐步将水资源费、污水处理费、河道采砂管理费等水利规费征收
纳入政务大厅统一办理,保证水利规费管理的规范性和公开透 明、阳光运作。开展上门审批咨询和网上咨询服务,拓展提升代
办服务水平。加快“两集中、两到位”改革,从根本上解决多头审 批、交叉审批和“一门受理”、两头在外”等问题。根据县里安排,
将水利工程招投标、涉水公共设施采购等事务全部纳入县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进一步规范完善统一综合监管机构、统一交 易平台、统一管理制度、统一评标专家库、统一行业自律组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