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三方版无追索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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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转让协议(三方版无追索权)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要点
本协议为《无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的附件,只在公开型保理业务时使用。本协议为三方协议,
由保理商、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签订。签订此三方协议后不需再向债务人送达《应收账款转让通知书》。本协议适用于一次性到期的应收账款转让。
附件:1-【多份协议的填写编号,如无,请填写“0”
应收账款转让协议
编号:
签订时间:
甲方(受让人):【此处填写保理商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此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住所:【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通讯地址:【此处填写保理商能实际收到信函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保理商联系人姓名】
电话:【此处填写保理商联系人手机号码或常用座机】
传真:【此处填写保理商常用传真】
乙方(转让人):【此处填写卖方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此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通讯地址:【此处填写卖方能收到信函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卖方联系人】
电话:【此处填写卖方联系人手机号码或常用座机】
传真:【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卖方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丙方(债务人):【此处填写买方单位全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此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住所:【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的地址】
通讯地址:【此处填写买方能收到信函的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此处填写营业执照上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人:【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买方联系人】
电话:【此处填写买方联系人手机号码或常用座机】
传真:【此处填写与本业务对接的买方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鉴于:
甲方和乙方签署的合同编号【此处填写保理合同的编号】《无追索权商业保理合同》(以下简称《保理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根据《保理合同》的约定,甲、乙、丙三方达成如下协议,作为《保理合同》的附件:
第一条乙方将与丙方签订的编号【此处填写基础合同的编号,如无,请填写无约定”三个字】《【此处填写基础合同的全称】》(以下简称《基础合同》)的应收账款以及将来与丙
方合作形成的应收账款全部转让给甲方,包括但不限于《保理合同》签订之前已经形成的往
期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详情见《应收账款转让清单》。
第二条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办理转让登记手续时,甲方可自行确定登记期限,且乙方
对甲方在应收账款转让登记公示系统中的登记内容已确认无误。登记期限届满前,《基础合
同》项下债务未履行完毕的,甲方有权自行向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申请展期,不需另行征
得乙方的同意或授权。
第三条本协议、《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与甲乙双方签订的《保理合同》以及其他附件一起,构成完整的、对三方均有约束力的合同。
第四条甲乙双方在《保理合同》中约定的条款和术语适用于本协议,具有相同涵义。
第五条《应收账款转让清单》中的每笔应收账款出现《保理合同》中约定的回购事项或甲方要求乙方回购时,乙方应当履行回购义务。
第六条《应收账款转让清单》项下应收账款较多时,可附加页,附页经加盖三方公章后与本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丙方已知悉《应收账款转让清单》项下应收账款的转让事实,只有向保理专户支付款项方能构成对应收账款债务的有效清偿。
在基础合同项下应收账款期满或付款条件成就时,请丙方将应收账款直接汇入以下保理专户:户名:【此处填写卖方单位全称】开户行:【此处填写保理专户的银行全称】账号:【此处填写银行账号】
如乙方转让给甲方的应收账款金额小于丙方在应收账款到期日的实际应付金额,丙方仍应就
差额部分向保理专户支付该差额部分,该差额部分应通过甲方向乙方支付。
第八条乙方向丙方承诺:一旦丙方按照上述条件付款,丙方对乙方的付款责任同等金额解除;因该转让所导致丙方的任何义务、费用的增加均由乙方承担,而与丙方、甲方无涉。该项转让行为并未改变乙方与丙方签署的基础合同的其他内容,并且丙方将继续收到由乙方直